本公司及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 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會議召開情況
根據《公司章程》, 在保障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充分表達意見的前提下, 河南神火煤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第七屆三次會議於2017年8月2日以通訊方式召開, 會議由公司董事長崔建友先生召集和主持。 本次董事會會議通知已於2017年7月24日分別以專人、電子郵件等方式送達全體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本次會議應參與表決董事九名, 實際參與表決董事九名,
二、會議審議情況
經與會董事審議, 會議以簽字表決方式形成決議如下:
(一)審議通過《公司2017年半年度報告》全文及摘要
此項議案的表決結果是:九票同意, 零票反對, 零票棄權, 同意票占董事會有效表決權的100%。
本議案內容詳見公司於2017年8月4日在指定媒體披露的《公司2017年半年度報告》全文及摘要(公告編號:2017-045)。
(二)審議通過《關於2017年半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
本議案內容詳見公司於2017年8月4日在指定媒體披露的《關於2017年半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公告編號:2017-047)。
(三)審議通過《關於修訂的議案》
為進一步增強公司《內部控制評價手冊》的可操作性,
公司《內部控制評價手冊》全文詳見公司2017年8月4日在巨潮資訊網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河南神火煤電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評價手冊》。
三、備查檔
經與會董事簽字並加蓋董事會印章的公司董事會第七屆三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年8月4日
附件:公司《內部控制評價手冊》修正案
河南神火煤電股份有限公司
《內部控制評價手冊》修正案
一、第一章總則第四節內部控制評價的類型之4.2分、子公司自我評價中, 由“各分、子公司按照各自的內控評價管理辦法組織開展內部控制自我評價。 分、子公司自我評價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 ”修訂為“各分、子公司按照各自的內控評價管理辦法組織開展內部控制自我評價。 分、子公司自我評價至少每年組織一次。 ”
二、第二章內部控制評價程式第一節年度自我評價之1.1年度評價方案的制定和審批中, 由“內控評價機構擬定年度內部控制評價方案, 報經理層審批。 年度內部控制評價方案的內容應包括評價範圍、評價目的、評價重點、評價程式、抽樣比例、人員組織、排程等。
三、第二章內部控制評價程式第一節年度自我評價之2.各分、子公司的自我評價中, 由“各分、子公司每半年應至少組織一次自我評價, 對檢查發現的內部控制缺陷及時進行整改, 評價報告及缺陷整改報告經本單位負責人審批後上報公司內控評價機構備案。 ”修訂為“各分、子公司每年應至少組織一次自我評價, 對檢查發現的內部控制缺陷及時進行整改, 評價報告及缺陷整改報告經本單位負責人審批後上報公司內控評價機構備案。
四、第四章內部控制缺陷的認定第二節內部控制缺陷的認定標準之2.3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的認定標準中, 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的認定定量標準原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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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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