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近日, 廣州白雲山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分公司白雲山製藥總廠(“白雲山製藥總廠”)收到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核准簽發的注射用頭孢唑肟鈉《藥品補充申請批件》。 現將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藥品補充申請批件的主要內容
(一)注射用頭孢唑肟鈉0.5g
1、藥品名稱:注射用頭孢唑肟鈉
2、劑型:注射劑
4、藥品標準:YBH05072017
5、原藥品批准文號:國藥准字H20148004
6、藥品生產企業:
名稱:廣州白雲山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白雲山製藥總廠
地址:廣州市白雲區同和街雲祥路88號
7、申請內容:增加0.5g規格
8、審批結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及有關規定, 經審查, 本品符合藥品註冊的有關要求, 批准本品增加0.5g規格, 註冊標準照所附執行, 有效期24個月。 本品原規格(0.25g)照所附注冊標準執行。
(二)注射用頭孢唑肟鈉1.0g
4、藥品標準:YBH05082017
7、申請內容:增加1.0g規格
8、審批結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及有關規定, 經審查, 本品符合藥品註冊的有關要求, 批准本品增加1.0g規格, 註冊標準照所附執行, 有效期24個月。 本品原規格(0.25g)照所附注冊標準執行。
二、該藥品的情況
注射用頭孢唑肟鈉為白雲山製藥總廠的產品,
注射用頭孢唑肟鈉(0.25g)2016年度銷量約為942千盒, 銷售收入約為人民幣20,309千元, 約占本公司2016年度營業收入的0.10%。
三、對上市公司的影響及風險提示
白雲山製藥總廠獲得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批件, 豐富了注射用頭孢唑肟鈉產品規格。 以上批件的獲得, 有利於本公司藥品創新與提升藥品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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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廣州白雲山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