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財經>正文

南方電網職工持股企業整頓風暴

反腐壓力之下, 南方電網重啟職工持股改革, 從領導幹部到普通員工全面清退“三產”股份整頓職工持股企業, 對南方電網來說, 是傷筋動骨的大動作。 目前南方電網全集團在職和離退休人員中, 仍有約15萬人在1000多家關聯企業持有超過半數股份, 原始股本超過30億元。

職工持股企業, 又稱“三產”企業, 這些企業一般在南方電網的允許之下設立, 南方電網及其子公司並不一定直接投資, 而是由職工參與持股。 這上千家“三產”企業目前資產總計700多億元, 相當於南方電網6400億元總資產的11%。

“三產”企業在重資產的國有壟斷行業普遍存在,

並不局限於電力行業。 這些企業寄生于國企, 又在“體制外迴圈”, 早已引起監管部門關注。

2008年, 國資委下發第139號文《關於規範國有企業職工持股投資的意見》及外部非公有性質法人不得保留股權”。

以什麼價格退股是核心問題。 44號文規定:“以經審計的企業帳面淨資產為基準, 綜合考慮企業資產演變與積累、紅利分配、企業改革發展成本和職工利益等因素, 原則上以股本金2倍為上限。 ”這一價格標準在《指導意見》中得以延續。

對價格持有異議的職工沒有迴旋餘地。 《指導意見》措辭強硬, 稱“對因特殊原因暫未清退的股權, 要按本次退股價格標準鎖定其股權價值, 並通過修訂章程等適當方式終止相關股東權利,

後續清退按不高於本次退股價格標準執行”。

“三產”衍生20年

南方電網並非“三產”企業股東, 卻能要求這些企業股東退股, 最重要的原因是這些企業多數產權不清, 默認主業公司收購。 匯能實業成立於2010年, 專為收購粵能電力而新設, 註冊資金2000萬元, 股東結構為:肖挺然出資700萬元, 持股35%;劉建軍出資350萬元, 持股17.5%;王希燕出資160萬元, 持股8%;另有其他股東持有部分股份;最初法定代表人是王希燕。

王希燕此前是廣東電科院的一名普通職工。 庭審資訊顯示, 在王希燕的160萬元出資中, 其實有100萬元是替鐘清代持。

肖挺然此前為廣東電科院財務部主任, 劉建軍則為經營科長, 兩人分別於2011年3月和2010年12月從電科院辭職。 在鐘清安排下, 劉建軍出任粵能電力的法定代表人,

肖挺然則前往匯能實業任董事長。 此後兩人共同主導匯能實業收購粵能電力事宜。 換言之, 在粵能電力被收購之後, 這家公司依然牢牢掌握在原廣東電科院管理層手中。 粵能電力和廣東電科院之間的業務關係依然沒有發生變化——粵能電力無償使用電科院的專家資源, 電科院也依然每年從粵能電力提取過年過節的福利費用發給職工。 庭審資訊顯示:2012年和2013年兩年, 廣東電科院共從粵能電力提取了298萬元, 這筆錢被檢方定性為廣東電科院“單位受賄”。

在這場改制中, 廣東電科院職工並不真正瞭解匯能公司的性質。 在股改方案設計之初, 職工們一直認為, 匯能實業不過是另一個職工持股平臺,

這些股東不過是替職工們代持而已。

然而匯能實業的股東完成了自己實際出資, 這一步驟並沒有經過廣東電科院職工討論。 根據鐘清在庭上陳述:這份方案, 電科院的領導班子是知情的, 沒有告知職工是因為擔心“引發混亂”。

匯能實業收購粵能電力並且股東完成實際出資之後, 原本由廣東電科院職工享有的分紅流向了原電科院管理層的個人腰包。 這在日後就成為鐘清、肖挺然等人被舉報的把柄。

2015年3月, 中央巡視組對南方電網展開巡視, 包括鐘清在內的一些領導幹部因此落馬, “三產”企業亂象亦暴露無遺。

南方電網內部人士對財新記者說, 主業企業的合同簽訂權, 主要掌握在中層以上領導幹部手中。

2008年139號文的初衷, 就是希望切斷領導幹部與“三產”企業的股權關係, 從而遏制他們對關聯企業進行利益輸送的衝動。 然而139號文之後, 像鐘清這樣暗中在“三產”企業持股的中層領導幹部依然存在, 且並非個案。

“多人因此受到處分。 ”南方電網內部人士稱, 但他表示並不清楚具體人數。 財新記者于2016年11月與南方電網宣傳部門聯繫採訪事宜, 未獲正面回應。

關聯交易難以回避。 南方電網副總經理楊晉柏在2016年8月一次內部講話中提到, “2015年, 這些 ‘三產’企業與主業的關聯交易比例仍高達42%以上。 ”南方電網對關聯交易已有諸多檔進行規範。 前述人士稱:“所有的關聯交易都需要通過招投標等環節來確定, 亦是公開透明。 但誰能保證交易的那一頭沒有暗股的存在?”

交易中買方資訊難以辨別,正是南方電網試圖將“三產”企業中的非公股權清理出局的原因所在。楊晉柏在南方電網的會議上稱:“針對具體問題的常規整改只是治標手段,不動產權,不規範股權,僅僅依靠加強主業管控,規範業務往來,完善內部管理等措施,是不可能解決利益輸送問題的。”

員工持股仍留口子

南方電網希望通過徹底整頓“三產”企業,將職工持股轉變為產權公有,為此要求各分公司、子公司搭建“產權公有、主業控制的資產運營平臺,按照股權清退價格吸納企業股權”。

“三產”企業有員工9萬多名,編制不屬於南方電網,數量約為南方電網職工總數的30%。“不能收回來就不管了,讓它自生自滅,這樣(“三產”)企業最終會變成主業的負擔。”楊晉柏說。

改革最大的紅利要留在南方電網。《指導意見》顯示,股權收回之後,符合主業戰略發展的改革後企業,“要考慮以吸納資產或業務回歸的方式收歸主業,公司有關投資平臺也可對符合投資方向的優質改革後企業實施收購”。而其他企業,將進行整合重組、對外轉讓及關閉清算。

南方電網試圖為這些“三產”企業開闢新的管理思路:不簡單照搬電網管制業務,而是根據企業業務特點和市場化程度因素,實施分類管控和考核,“總體上按照競爭性業務的管控要求來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改革還為員工持股留了口子。《指導意見》表示,部分“三產”企業在收回後,可靈活運用引入戰略投資者、發展混合所有制、實施企業內部員工持股等方式,以及向國資和社會資本出售基金份額等市場化創新金融手段。

南方電網內部人士分析稱,之所以再提“實施企業內部員工持股”,是希望為本次整頓帶來一些改革效應,亦為一些堅持不願退股的職工留下退路,“就和領導層的選擇一樣,要麼退股,要麼從南方電網辭職去‘三產’企業工作。”

就在南方電網下發《指導意見》的同一天,2016年8月18日,國務院國資委下發《關於國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業開展員工持股試點的意見》,規定了允許國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業開展員工持股試點的條件。其中最重要的兩條是:主業處於充分競爭的行業和領域;經營收入和利潤的90%以上來源於所在企業集團外部市場。

“電力系統整體上仍是壟斷行業,但一些‘三產’企業已市場化,或者未來一定會市場化,比如售電相關業務。”南方電網內部人士稱,“這部分企業未來有可能滿足國家規定的員工持股試點的條件。”

廣東省社科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研究中心主任梁軍在接受財新記者採訪時稱,國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業要進行員工持股改革,必須保證非公有資本股東所持有的股份達到一定的比例,公司董事會當中應該有非公有制資本股東推薦的董事。他認為,這才是“真實的資本表達”,並且有助於對國有資產流失的現象發揮制衡作用。

“假設董事會十個人,七名董事代表國有資本;三名董事代表非公資本;一旦出現可能導致企業資產流失的表決,這三名董事就會反對,因為流失的那部分資產中,有30%是屬於他們的。當所有非公董事都反對,這樣的表決結果上報國資委,國資委就更容易發現問題。”梁軍認為,這種股權架構模式能在一定程度上彌補國有資本所有者缺位問題,因為內部制衡的力量往往大於外部監管。

交易中買方資訊難以辨別,正是南方電網試圖將“三產”企業中的非公股權清理出局的原因所在。楊晉柏在南方電網的會議上稱:“針對具體問題的常規整改只是治標手段,不動產權,不規範股權,僅僅依靠加強主業管控,規範業務往來,完善內部管理等措施,是不可能解決利益輸送問題的。”

員工持股仍留口子

南方電網希望通過徹底整頓“三產”企業,將職工持股轉變為產權公有,為此要求各分公司、子公司搭建“產權公有、主業控制的資產運營平臺,按照股權清退價格吸納企業股權”。

“三產”企業有員工9萬多名,編制不屬於南方電網,數量約為南方電網職工總數的30%。“不能收回來就不管了,讓它自生自滅,這樣(“三產”)企業最終會變成主業的負擔。”楊晉柏說。

改革最大的紅利要留在南方電網。《指導意見》顯示,股權收回之後,符合主業戰略發展的改革後企業,“要考慮以吸納資產或業務回歸的方式收歸主業,公司有關投資平臺也可對符合投資方向的優質改革後企業實施收購”。而其他企業,將進行整合重組、對外轉讓及關閉清算。

南方電網試圖為這些“三產”企業開闢新的管理思路:不簡單照搬電網管制業務,而是根據企業業務特點和市場化程度因素,實施分類管控和考核,“總體上按照競爭性業務的管控要求來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改革還為員工持股留了口子。《指導意見》表示,部分“三產”企業在收回後,可靈活運用引入戰略投資者、發展混合所有制、實施企業內部員工持股等方式,以及向國資和社會資本出售基金份額等市場化創新金融手段。

南方電網內部人士分析稱,之所以再提“實施企業內部員工持股”,是希望為本次整頓帶來一些改革效應,亦為一些堅持不願退股的職工留下退路,“就和領導層的選擇一樣,要麼退股,要麼從南方電網辭職去‘三產’企業工作。”

就在南方電網下發《指導意見》的同一天,2016年8月18日,國務院國資委下發《關於國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業開展員工持股試點的意見》,規定了允許國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業開展員工持股試點的條件。其中最重要的兩條是:主業處於充分競爭的行業和領域;經營收入和利潤的90%以上來源於所在企業集團外部市場。

“電力系統整體上仍是壟斷行業,但一些‘三產’企業已市場化,或者未來一定會市場化,比如售電相關業務。”南方電網內部人士稱,“這部分企業未來有可能滿足國家規定的員工持股試點的條件。”

廣東省社科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研究中心主任梁軍在接受財新記者採訪時稱,國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業要進行員工持股改革,必須保證非公有資本股東所持有的股份達到一定的比例,公司董事會當中應該有非公有制資本股東推薦的董事。他認為,這才是“真實的資本表達”,並且有助於對國有資產流失的現象發揮制衡作用。

“假設董事會十個人,七名董事代表國有資本;三名董事代表非公資本;一旦出現可能導致企業資產流失的表決,這三名董事就會反對,因為流失的那部分資產中,有30%是屬於他們的。當所有非公董事都反對,這樣的表決結果上報國資委,國資委就更容易發現問題。”梁軍認為,這種股權架構模式能在一定程度上彌補國有資本所有者缺位問題,因為內部制衡的力量往往大於外部監管。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