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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張發票作廢引起稅務稽查10個月,作廢發票偷稅風險巨大!

最近, 武漢國稅公告了一起違規作廢發票的案件, 案件本身沒有什麼特別的, 關鍵是竟然從2016年9月8日至2017年6月27日, 整整追查了10個月!換做一般的企業早就筋疲力盡如實招來了吧。 下面, 財大大就跟大家講講這個耗時10個月追查的違規發票案件的過往吧~

去年9月份, 佛山一家汽配公司收到兩張增值稅專用發票引起稅務機關關注, 經佛山國稅與武漢國稅協查, 發現是2015年11月26日武漢一家商貿公司開具的, 但武漢這家公司早就在系統中將發票作廢了。 經查金三系統發現, 管理局於2015年12月17日已將該商貿企業開具的所有發票全部列為失控發票。 也就是說, 武漢這家商貿公司給佛山汽配公司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定性為違規作廢行為, 目的是少繳稅款, 該企業不僅要面臨補繳增值稅和所得稅, 還將面臨罰款、滯納金。 。 。

相信不少企業一到月末, 發現進項嚴重不足, 又面臨大額的開票, 於是直接作廢發票, 或者說h是開票金額眼看就要達到50萬了, 不想認定一般納稅人, 於是將發票作廢!這些納稅人真是自作聰明, 自從金三系統上線後, 發票作廢的雷區, 一踩就掉進坑了, 就等著被稅務稽查罰款吧。 下面這些發票作廢的雷區,

納稅人千萬不要踩!

1、臨界免征點時大量作廢發票;

2、作廢的發票和重新開具的發票完全一致;

3、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臨界點作廢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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