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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智慧信披造假第一案判決,九成小散或無緣索賠

文|富凱財經 川扇假

體驗要點:富凱財經川扇假, 聯繫到四個當事人, 四種視角, 歎息股民不易

大智慧, 作為老牌的投資交易軟體, 它的名字被大多數股民熟知;同時, 作為一個信披造假的上市公司, 它的名字被大多數股民唾棄。

2015年5月1日, 資訊披露涉嫌違反證券法律規定, 大智慧被證監會立案調查調查, 美好的業績不過是資料的遊戲, 充滿想像的互聯網證券佈局戛然而止, 大智慧股價如同過山車一樣急轉直下, 投資者紛紛拿起法律的武器尋求索賠。

2017年3月22日, 大智慧虛假陳述投資者索賠第一案出爐——敗訴!

原告投資者方面均認為虛假陳述揭露日為2015年5月1日, 即大智慧發佈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公告日, 但法院認定2015年11月7日大智慧公告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為虛假陳述揭露日。 半年的時間差距就讓近千索賠投資者, 超過九成不符合索賠標準, 對已經起訴和正在觀望的投資者是當頭一棒, 按最新判決, 只有一小部分投資者可以獲賠實際損失, 可謂是幾家歡樂幾家愁。

虛假陳述影響了多少投資者的判斷?大智慧的判罰到底能否服眾?虛假陳述揭露日的變化, 到底暗藏什麼玄機?

四個當事人, 四種視角, 歎息股民不易。

倔強

作為一個十幾年的老股民, 我被大智慧擺了一道, 心有不甘啊!

在2015年初, 大智慧的業績、題材、市場熱度都沒得說,

唯一問題就是它的股價比較高了, 但是牛市已經起來了, 誰還管那些, 遍地漲停的年代就是垃圾股也是香餑餑。 通過走勢和基本面判斷, 我相信大智慧接下來還要有一波走勢, 初步目標是拿上幾周, 看看這檔股票的上升通道能否擴展, 如果橫盤就離場換另一檔股票。

然而證監會的一紙調查讓這檔股票從前一天的漲停立即殺下兩個跌停, 虛假業績陳述, 這種事情過去聽說過, 也看到有些上市公司倒在這上面, 只是沒想到自己竟然成為了親歷者。

既然已經被證監會立案調查, 那十個裡面有九個是跑不了的, 之前收購湘財證券的計畫也得泡湯, 在跌停板打開後我立即割肉離場, 近十萬的損失讓我著實肉疼了好幾天。

大智慧的虛假陳述來源於2013年的年報資訊, 雖然這個年報對我買入大智慧股票只不過是一個參考, 但因為這件事, 我在大智慧股票上的投資, 慘敗。

日子還得過, 那時候不過是2015年5月初, 正是牛市最瘋狂的時候, 在殺向其它股票的同時, 我也不忘關注下大智慧的後續消息, 這事兒, 肯定沒玩!

果然不久就有律師在組織集體維權, 我正符合維權條件, 聯繫律師得知準備的東西挺多, 除了提供身份、位址資訊, 還得提供證券開戶資訊, 以及蓋了證券營業部章的股票對帳單, 又得去公證處公證這些資訊的真實性, 咱沒打過官司, 也不知道打官司的條條框框, 律師要什麼我就準備什麼給寄過去, 兩千多塊錢的訴訟費拿回我近十萬的損失,

划算。 而且這口氣不能算了, 前幾年因為信披造假被股民索賠的公司不在少數, 康達新材、海潤光伏、綠大地…索賠成功的更是大有人在。

自此, 我開始打人生的第一場官司, 有律師代理也不用我操心什麼, 股市還是得做, 股災還是得躲, 只不過自己更加小心了, 黑天鵝向天鵝池發展, 由不得我分心。 然而接到律師電話告訴我, 大智慧索賠第一個案子已經判決, 事情發生了360度反轉後, 我本來已經平靜的心態再次打破。

原本有理有據認定的虛假陳述揭露日, 竟然變為了2015年11月7日, 只有在此日期後持有股票的投資者才有資格索賠。 法院的判決讓我十分不理解, 明明之前5月1日證監會已經對大智慧提出立案調查,

股價也是連續兩天跌停, 資金都開始大規模出逃, 竟然不算是索賠日期, 非得選擇股價大跌後, 該跑的、該虧的都走乾淨了, 才選為索賠日期, 這個解釋我看不明白, 看不懂!

律師還是挺負責任, 解釋了前因後果彎彎繞的話, 可惜我聽不明白。 我只知道我賣早了, 沒法索賠了, 但是這個理由我想不通啊, 既然兩個日期都有道理, 那為什麼不選擇有利於股民的日期?

根據之前的判決我敗訴可能很大, 律師問我是否繼續上訴, 如果現在撤訴還能返還一半的訴訟費用, 那還有什麼說的, 繼續告!

小十萬塊錢都沒了, 還在乎返還的一千多訴訟費?我就是要個說法, 沒有前因哪有後果, 如果不是因為大智慧信披違規已經被立案調查, 股票怎麼會大幅下跌!我又怎麼會賠錢,怎麼會割肉!

現在說不算數了,我,咽不下,這口氣!

心寒

作為普通股民投資者,像祥林嫂一樣對錯誤唉聲歎氣的結果,就是得不到任何人的同情。

在法院認定2015年11月7日是大智慧虛假陳述揭露日,只有在此日期前持有股票的投資者才符合索賠條件,我便決定撤訴了,雖然心中一千個一萬個不願意,但這就是法律,它有情的選擇了利於大智慧的判決,那麼作為無情的對象,我覺得沒有留下來的意義。

對於大智慧這檔股票,我已經操作有兩年了,在2014年它公佈扭虧為盈的業績報告後,我對它的倉位逐漸增加,真正讓我敢於滿倉投資大智慧的,是2015年它擬收購湘財證券複牌後,雖然連續的漲停讓這檔股票的價格高高在上,但牛市的氛圍以及大智慧無數的概念題材,讓我相信它的會有更好的走勢,而且形式也如我所判斷。

沒有5月1日就好了。

在證監會對大智慧立案調查後,連續兩個跌停讓這檔股票迅速跌穿了我的成本線,止損離場後我所在的股票投資群也變得人聲鼎沸,有的人還在期望能夠有奇跡發生,有的人激憤的要起訴索賠,有的人在忽悠大家轉買其它股票,這個群裡很多人都買了大智慧,突發的變故導致人心渙散了。

如果不是基於大智慧良好的業績表現和互聯網證券等題材概念,我不會重倉大智慧,我雖然沒有多沒仔細研究過這家公司的研報,但也知道2013年年報,是大智慧業績轉捩點,由此它打開了業績與題材雙飛的市場炒作預期,結果這一切都是一場騙局,5月1日,證監會的立案調查讓泡沫破裂。

買的大智慧會員軟體被我卸載選擇了另一個軟體,曾經大智慧還推出過網上開戶服務,投資群裡很多人因為買了大智慧股票,還報著為它貢獻一份力量去開戶交易,事發後一個個都銷戶把資金全部撤了出來。股民對於沒有良心的上市公司,的確沒有什麼好的懲治手段,罵一罵,撒撒氣,就只能聽天由命了。通過網路得知有律師展開維權服務,我積極的參與到維權之中。

2017年3月22日,折磨了快兩年大智慧索賠終於有了第一個判決,只可惜是敗訴,法院將虛假陳述揭露日認定在2015年11月7日,只有在這天依然持有大智慧股票的股民才能維權索賠,而我身邊大部分人在2015年5月1日證監會立案調查後就割肉離場了,對於這個判決,只有四個字:心灰意懶。

律師打來電話,具體法院判決的緣由以及關係影響聽不下去,也不想聽了。其實從聯繫律師起訴起,我就對案件沒有太大的關注,我不是學法律的,更看不懂那些法律條文。律師說可以告那我就為了自己的權利上訴,但是律師告訴我依據最新的判決,我已經不在索賠範圍,敗訴的可能很大。既然如此,再告下去有什麼意義呢。

散戶在股市裡永遠是弱者,而模棱兩可的文字遊戲中,我們又不是被保護的物件,我認了,就當花錢買個教訓。

慶倖

大智慧、同花順、益盟操盤手、Wind資訊...

這些炒股軟體選了又選最終定了大智慧,與它的結緣跟它的股價沒有任何關係,純粹的“剛需”,用的還算不錯。

真正買大智慧股票是在2015年3月,因為收購湘財證券大智慧之前可被關了小半年,這一放出來就蹭蹭十幾個漲停板,解氣!我是沒有那消息來源根本坐不上頭班車,但是這牛市氛圍下,大智慧股票打開漲停板後也是勢頭不弱。我可是好好看了看大智慧的業績表現,從2013年開始業績持續給力,又是彩票、基金銷售,接著做互聯網證券,話題也是滿滿的,此時就是押寶跟上隊伍的時候。

作為一個工薪階層,我沒有那麼多時間盯盤炒股,股票也是買了一段時間放著,掙錢就選擇合適時機拋掉,雖然是挺普通的股民,但架不住我耐性好,買股票都是坐等個一年半載,總之不會大賠反而是各個小賺。別看這幾年買股票沒抓過幾個龍頭,但咱們小富即安,從來都是掙慢錢,掙小錢。

可是這次我看走眼了...

2015年5月1日大智慧被證監會調查了!過去那些漂亮的業績資料都是假的!我的血汗錢就讓它們這麼給玩了!!!

別以為現在股民都是二傻子一樣隨便被上市公司忽悠,我也是天天關注股市的,好幾個上市公司(抱歉,名字忘記了)那都是大騙子,被股民打官司勝了不僅賠了損失,還多賠了錢呢!我不能放過大智慧這個騙子。

找人聯繫到了律師,要什麼資料我給,要什麼公證我做,按照律師說法,5月1日可以認定是虛假陳述揭露日,手裡股票如果覺得行情不好可以適當止損。過往的經驗告訴我,忍忍總能等到機會平掉虧損,而且索賠訴訟也遞上去了,那就不著急賣,自己沒有虧太多,多拿一陣也許能緩過來,畢竟是牛市嘛。

然而這業績造假和股災的力量不是普通散戶可以承受的,大智慧股價下臺階一樣往下跌,我的虧損也日益增加,原本期望2015年11月7日證監會正式處罰書下來後,大智慧能夠利空出盡有點像樣的反彈,但是根本沒有什麼起色,2016年初我最終下定決心,徹底割肉離場。

作為散戶我能獲得的公司消息本來就少,你還騙我們,這股市裡我們還能相信誰?什麼大智慧軟體,徹底從我的手機、電腦上刪掉,想讓我再用你,下輩子也沒戲!

整個2016年沒看過股市,沒做過股票,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已經算半離場狀態了,時不時關注下大智慧的案子,聽聽律師介紹下最新情況。當得知第一場對大智慧的訴訟失敗,我們的交流群裡算是炸開鍋了,大家把對大智慧的積怨都發洩到法院身上,說什麼的都有,就是沒有說好話的......

當律師聯繫我,說自己屬於那少數能夠繼續上訴的,我真是有點不敢相信,更不敢相信的是,原本7.3萬的索賠額,因為虛假陳述揭露日認定的延後,數額竟然增大到20萬。萬萬沒有想到,原本因為遲遲沒有拋售大智慧而損失慘重的自己,竟然因禍得福獲得了更高的索賠機會,這是我的慶倖,卻也是大多數人的不幸。

執著

作為一個經濟類律師,其實有很多條路可以選,最舒服的是給企業做法律服務,最辛苦的是給投資者打維權官司。

2003年證券虛假陳述司法解釋頒佈,我參與了投資者訴東方電子索賠案,這是中國證券民事賠償第一案,全國近七千股民索賠4.42億元,歷時五年最終成功獲賠,從此,我選擇了最辛苦的那條路,如果讓我再去選擇,恐怕,還是那條路。

沒有那麼多高尚的想法,只是因為,我願意做專業律師,為證券投資者依法維權。

近十幾年來,我們團隊接受一千多位股民委託,起訴幾十家信批違規的上市公司,為股民實際挽回四千余萬損失,接的官司也越來越多,坦率的說,關於上市公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的最耗時也最累心。隨著成功案例越來越多,東方電子、杭蕭鋼構、五糧液、佛山照明……願意主動進行索賠維權的投資者日漸增多,維權的氛圍在2016年可以說達到一個小高潮。

接手大智慧的案件是在2015年5月1日看到調查通知書的公告後,大智慧的案子平心而論與之前打的官司並沒有什麼太過特殊的地方,造假的方式也很典型,年報虛增收入,這是不少上市公司慣用的手段。

接下來就是發佈集體索賠代理資訊,聯繫受損失的股民進行維權代理,與每個投資者溝通索賠資料提供,簽訂代理協定,第一時間通報案件進展,解答投資者的疑問,安撫他們不安的情緒。

圍繞大智慧虛假陳述揭露日、損失是否有證券市場系統風險等問題進行了一系列的取證,而揭露日的確定對於投資者索賠能否成功意義重大,它確定了投資者的索賠範圍。作為原告代理律師,根據司法解釋,我們團隊認為,因為大智慧發佈的證監會立案調查公告提到了涉嫌資訊披露違規,直接指向虛假陳述,並且公告後股價大幅度下跌,將立案調查公告日(2015年5月1日)作為揭露日相對來說是比較合理的,也是各地不少法院的通常做法,我們團隊據此聯繫投資者進行集體索賠。

大智慧方面認為虛假陳述揭露日為2015年1月23日,該日大智慧針對證監會要求進行整改後發佈的公告構成虛假陳述揭露。立信會計事務所(大智慧2013年財務報表審計機構,與大智慧共同被告)方面則認為2015年11月7日為本案揭露日,理由為該日大智慧公告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這兩個日期,一個在大智慧股價處於低位,一個在投資大多拋售股票之後,都是對被告相對有利,賠償較少的時間段。

2017年3月22日,上海一中院對原告黃某訴大智慧、立信會計師事務所證券虛假陳述一案作出判決,駁回原告黃某訴訟請求,我們感到震驚、遺憾,卻不得不面對現實。

根據最新判決,大智慧案最新索賠條件是:在2014年2月28日到2015年11月7日期間買入大智慧股票,並在2015年11月7日後賣出或持續持有該股的虧損投資者,可以起訴大智慧索賠。本案基準日是2016年1月12日,基準價是13.37元/股,符合條件的投資者只要買入均價高於13.37元/股可以索賠差額損失等。

目前首例判決尚未生效,投資者黃某可能提起上訴,主要理由是大智慧被立案調查公告後連續兩個跌停,在司法實踐中,有很多案件是以證監會立案公告作為揭露日。

我所代理的投資者中,大多數都將不符合索賠條件,因為他們在5月1日後大多數將股票拋售,極少有持有到11月7日。對於大智慧案件目前的900多位原告來說,絕大部分將是敗訴的結局。關於揭露日如何認定,屬於法院自由裁量範圍,雖然投資者可以上訴,但是,改判可能性極小。

首案敗訴判決尚未生效,對前期投資者維權是重挫,但是,對後續成百上千正在觀望的投資者是利好,因為後續投資者可以參考判決書確定的最新索賠條件,很精准的參與索賠,基本上勝券在握。

接下來的工作更為繁雜忙碌,安排撤訴、符合最新索賠條件變更訴訟請求、重新調整索賠金額、逐一解釋勸慰。法律有時候就是這樣,它不會因為股民是弱勢群體就站在他們的角度上,不會因為司法慣例就因循規律,既然我是數百名投資者的代理律師,即便結果並不理想,只要有人上訴,我也要堅持下去。

注:本文觀點謹代表當事人本人觀點,如有異議,請聯繫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厲健律師。

合作 | 聯繫我們:fukaicaijin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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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怎麼會大幅下跌!我又怎麼會賠錢,怎麼會割肉!

現在說不算數了,我,咽不下,這口氣!

心寒

作為普通股民投資者,像祥林嫂一樣對錯誤唉聲歎氣的結果,就是得不到任何人的同情。

在法院認定2015年11月7日是大智慧虛假陳述揭露日,只有在此日期前持有股票的投資者才符合索賠條件,我便決定撤訴了,雖然心中一千個一萬個不願意,但這就是法律,它有情的選擇了利於大智慧的判決,那麼作為無情的對象,我覺得沒有留下來的意義。

對於大智慧這檔股票,我已經操作有兩年了,在2014年它公佈扭虧為盈的業績報告後,我對它的倉位逐漸增加,真正讓我敢於滿倉投資大智慧的,是2015年它擬收購湘財證券複牌後,雖然連續的漲停讓這檔股票的價格高高在上,但牛市的氛圍以及大智慧無數的概念題材,讓我相信它的會有更好的走勢,而且形式也如我所判斷。

沒有5月1日就好了。

在證監會對大智慧立案調查後,連續兩個跌停讓這檔股票迅速跌穿了我的成本線,止損離場後我所在的股票投資群也變得人聲鼎沸,有的人還在期望能夠有奇跡發生,有的人激憤的要起訴索賠,有的人在忽悠大家轉買其它股票,這個群裡很多人都買了大智慧,突發的變故導致人心渙散了。

如果不是基於大智慧良好的業績表現和互聯網證券等題材概念,我不會重倉大智慧,我雖然沒有多沒仔細研究過這家公司的研報,但也知道2013年年報,是大智慧業績轉捩點,由此它打開了業績與題材雙飛的市場炒作預期,結果這一切都是一場騙局,5月1日,證監會的立案調查讓泡沫破裂。

買的大智慧會員軟體被我卸載選擇了另一個軟體,曾經大智慧還推出過網上開戶服務,投資群裡很多人因為買了大智慧股票,還報著為它貢獻一份力量去開戶交易,事發後一個個都銷戶把資金全部撤了出來。股民對於沒有良心的上市公司,的確沒有什麼好的懲治手段,罵一罵,撒撒氣,就只能聽天由命了。通過網路得知有律師展開維權服務,我積極的參與到維權之中。

2017年3月22日,折磨了快兩年大智慧索賠終於有了第一個判決,只可惜是敗訴,法院將虛假陳述揭露日認定在2015年11月7日,只有在這天依然持有大智慧股票的股民才能維權索賠,而我身邊大部分人在2015年5月1日證監會立案調查後就割肉離場了,對於這個判決,只有四個字:心灰意懶。

律師打來電話,具體法院判決的緣由以及關係影響聽不下去,也不想聽了。其實從聯繫律師起訴起,我就對案件沒有太大的關注,我不是學法律的,更看不懂那些法律條文。律師說可以告那我就為了自己的權利上訴,但是律師告訴我依據最新的判決,我已經不在索賠範圍,敗訴的可能很大。既然如此,再告下去有什麼意義呢。

散戶在股市裡永遠是弱者,而模棱兩可的文字遊戲中,我們又不是被保護的物件,我認了,就當花錢買個教訓。

慶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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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炒股軟體選了又選最終定了大智慧,與它的結緣跟它的股價沒有任何關係,純粹的“剛需”,用的還算不錯。

真正買大智慧股票是在2015年3月,因為收購湘財證券大智慧之前可被關了小半年,這一放出來就蹭蹭十幾個漲停板,解氣!我是沒有那消息來源根本坐不上頭班車,但是這牛市氛圍下,大智慧股票打開漲停板後也是勢頭不弱。我可是好好看了看大智慧的業績表現,從2013年開始業績持續給力,又是彩票、基金銷售,接著做互聯網證券,話題也是滿滿的,此時就是押寶跟上隊伍的時候。

作為一個工薪階層,我沒有那麼多時間盯盤炒股,股票也是買了一段時間放著,掙錢就選擇合適時機拋掉,雖然是挺普通的股民,但架不住我耐性好,買股票都是坐等個一年半載,總之不會大賠反而是各個小賺。別看這幾年買股票沒抓過幾個龍頭,但咱們小富即安,從來都是掙慢錢,掙小錢。

可是這次我看走眼了...

2015年5月1日大智慧被證監會調查了!過去那些漂亮的業績資料都是假的!我的血汗錢就讓它們這麼給玩了!!!

別以為現在股民都是二傻子一樣隨便被上市公司忽悠,我也是天天關注股市的,好幾個上市公司(抱歉,名字忘記了)那都是大騙子,被股民打官司勝了不僅賠了損失,還多賠了錢呢!我不能放過大智慧這個騙子。

找人聯繫到了律師,要什麼資料我給,要什麼公證我做,按照律師說法,5月1日可以認定是虛假陳述揭露日,手裡股票如果覺得行情不好可以適當止損。過往的經驗告訴我,忍忍總能等到機會平掉虧損,而且索賠訴訟也遞上去了,那就不著急賣,自己沒有虧太多,多拿一陣也許能緩過來,畢竟是牛市嘛。

然而這業績造假和股災的力量不是普通散戶可以承受的,大智慧股價下臺階一樣往下跌,我的虧損也日益增加,原本期望2015年11月7日證監會正式處罰書下來後,大智慧能夠利空出盡有點像樣的反彈,但是根本沒有什麼起色,2016年初我最終下定決心,徹底割肉離場。

作為散戶我能獲得的公司消息本來就少,你還騙我們,這股市裡我們還能相信誰?什麼大智慧軟體,徹底從我的手機、電腦上刪掉,想讓我再用你,下輩子也沒戲!

整個2016年沒看過股市,沒做過股票,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已經算半離場狀態了,時不時關注下大智慧的案子,聽聽律師介紹下最新情況。當得知第一場對大智慧的訴訟失敗,我們的交流群裡算是炸開鍋了,大家把對大智慧的積怨都發洩到法院身上,說什麼的都有,就是沒有說好話的......

當律師聯繫我,說自己屬於那少數能夠繼續上訴的,我真是有點不敢相信,更不敢相信的是,原本7.3萬的索賠額,因為虛假陳述揭露日認定的延後,數額竟然增大到20萬。萬萬沒有想到,原本因為遲遲沒有拋售大智慧而損失慘重的自己,竟然因禍得福獲得了更高的索賠機會,這是我的慶倖,卻也是大多數人的不幸。

執著

作為一個經濟類律師,其實有很多條路可以選,最舒服的是給企業做法律服務,最辛苦的是給投資者打維權官司。

2003年證券虛假陳述司法解釋頒佈,我參與了投資者訴東方電子索賠案,這是中國證券民事賠償第一案,全國近七千股民索賠4.42億元,歷時五年最終成功獲賠,從此,我選擇了最辛苦的那條路,如果讓我再去選擇,恐怕,還是那條路。

沒有那麼多高尚的想法,只是因為,我願意做專業律師,為證券投資者依法維權。

近十幾年來,我們團隊接受一千多位股民委託,起訴幾十家信批違規的上市公司,為股民實際挽回四千余萬損失,接的官司也越來越多,坦率的說,關於上市公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的最耗時也最累心。隨著成功案例越來越多,東方電子、杭蕭鋼構、五糧液、佛山照明……願意主動進行索賠維權的投資者日漸增多,維權的氛圍在2016年可以說達到一個小高潮。

接手大智慧的案件是在2015年5月1日看到調查通知書的公告後,大智慧的案子平心而論與之前打的官司並沒有什麼太過特殊的地方,造假的方式也很典型,年報虛增收入,這是不少上市公司慣用的手段。

接下來就是發佈集體索賠代理資訊,聯繫受損失的股民進行維權代理,與每個投資者溝通索賠資料提供,簽訂代理協定,第一時間通報案件進展,解答投資者的疑問,安撫他們不安的情緒。

圍繞大智慧虛假陳述揭露日、損失是否有證券市場系統風險等問題進行了一系列的取證,而揭露日的確定對於投資者索賠能否成功意義重大,它確定了投資者的索賠範圍。作為原告代理律師,根據司法解釋,我們團隊認為,因為大智慧發佈的證監會立案調查公告提到了涉嫌資訊披露違規,直接指向虛假陳述,並且公告後股價大幅度下跌,將立案調查公告日(2015年5月1日)作為揭露日相對來說是比較合理的,也是各地不少法院的通常做法,我們團隊據此聯繫投資者進行集體索賠。

大智慧方面認為虛假陳述揭露日為2015年1月23日,該日大智慧針對證監會要求進行整改後發佈的公告構成虛假陳述揭露。立信會計事務所(大智慧2013年財務報表審計機構,與大智慧共同被告)方面則認為2015年11月7日為本案揭露日,理由為該日大智慧公告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這兩個日期,一個在大智慧股價處於低位,一個在投資大多拋售股票之後,都是對被告相對有利,賠償較少的時間段。

2017年3月22日,上海一中院對原告黃某訴大智慧、立信會計師事務所證券虛假陳述一案作出判決,駁回原告黃某訴訟請求,我們感到震驚、遺憾,卻不得不面對現實。

根據最新判決,大智慧案最新索賠條件是:在2014年2月28日到2015年11月7日期間買入大智慧股票,並在2015年11月7日後賣出或持續持有該股的虧損投資者,可以起訴大智慧索賠。本案基準日是2016年1月12日,基準價是13.37元/股,符合條件的投資者只要買入均價高於13.37元/股可以索賠差額損失等。

目前首例判決尚未生效,投資者黃某可能提起上訴,主要理由是大智慧被立案調查公告後連續兩個跌停,在司法實踐中,有很多案件是以證監會立案公告作為揭露日。

我所代理的投資者中,大多數都將不符合索賠條件,因為他們在5月1日後大多數將股票拋售,極少有持有到11月7日。對於大智慧案件目前的900多位原告來說,絕大部分將是敗訴的結局。關於揭露日如何認定,屬於法院自由裁量範圍,雖然投資者可以上訴,但是,改判可能性極小。

首案敗訴判決尚未生效,對前期投資者維權是重挫,但是,對後續成百上千正在觀望的投資者是利好,因為後續投資者可以參考判決書確定的最新索賠條件,很精准的參與索賠,基本上勝券在握。

接下來的工作更為繁雜忙碌,安排撤訴、符合最新索賠條件變更訴訟請求、重新調整索賠金額、逐一解釋勸慰。法律有時候就是這樣,它不會因為股民是弱勢群體就站在他們的角度上,不會因為司法慣例就因循規律,既然我是數百名投資者的代理律師,即便結果並不理想,只要有人上訴,我也要堅持下去。

注:本文觀點謹代表當事人本人觀點,如有異議,請聯繫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厲健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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