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正式發佈《關於進一步改進服務加強住房公積金歸集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 與此前相比, 辦理公積金提取、開戶等業務流程材料大幅“瘦身”。
從今年9月起, 公積金業務流程上實現一次性辦結, 材料上取消退休證明等五大證明材料, 在北京購房也不再需要提交購房合同等諸多證明材料。 屆時這些新舉措將覆蓋本市各區。
哪些證明材料不再需要, 看動圖一目了然——
租房提取不超1500元不用發票合同
繳存人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住房且租房的, 可按每月一千五百元的標準每季度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 對於租房實際支出超過一千五百元的, 可提供租住商品住房合同、租房發票, 按實際支出辦理提取。
購房夫妻雙方可任意一方先提取
此次手續簡化之後, 購房人與其配偶可由任意一方先行辦理提取手續,
《通知》起草歷經一年多
目前北京地區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元數達18萬、職工950萬, 每新設一個受託辦理住房公積金歸集業務銀行代辦點、每簡化一份材料、每筆業務減少出行一次,
這份檔已歷經一年多時間起草。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說, 僅與天津、上海、深圳等多個兄弟省市公積金中心的交流經驗, 就形成總結、調研報告、資料、檔超過數十萬字。 在此之前, 西城、海澱、豐台三家管理部已經先後進行試點。
首次採用“授權+承諾”形式
記者獲悉, 相關部門最大限度發揮資料互聯互通的作用。 通過外聯核查市建委住保辦、城研中心、市規劃國土委、人行征信中心、市人力社保局、天津公積金中心、河北公積金中心等部門的資料, 全面實現外部轉移一站辦理、法定退休一站辦理、單位開戶一站辦理, “讓資訊多跑路, 讓群眾少跑腿”。
市管公積金也首次通過“授權+承諾”的形式, 由中心履行事先告知義務, 申請人簽訂誠信承諾條款, 承諾填寫的資訊和提交的材料真實有效並授權管理中心進行核查, 同時告知申請人虛假承諾將承擔記入個人不良資訊庫和有關征信系統的責任。
減少群眾大量奔波、節省紙張
相關負責人說, 僅以外部轉移、異地購房提取、退休提取、租房提取業務為例, 預計全年有效減少提取申請人奔波72萬次。
此外, 《通知》通過使用附表, 將之前單位開戶需填報的六張申請表合而為一, 取消了匯繳和提取業務中的提取申請書、提取記錄單、匯繳書、補繳書、預留印鑒卡, 取消了購房合同、購房發票、房產證、租房合同、租房發票影本, 預計全年精簡紙張1千萬張。
編輯設計:北京海澱國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