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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不住寂寞的央企,國企,也嘗試“合夥人模式”

“合夥人”模式在中國民企裡如火如荼地開展起來, ”合夥人”模式帶來的“人+財”雙豐收的幸福民營企業, 也開始讓央企, 國企坐立不安了, 央企、國企近期陸續升級了“合夥人”制度。

為什麼部分央企, 國企也開始推行合夥人制度呢?這些都是什麼企業呢?

自從2012年國家領導人換屆之後, 央企, 國企開始進行大刀闊斧地進行改革, 要想民企學習一些成功的模式。 其中合夥人制度在民企成功的實施, 讓部分央企, 國企的領導也坐立不安了。 我們通過學習劉陽老師的合夥人4.0模式知道其中一因素:合夥人模式主要還是涉及到企業真正需要的關鍵人才問題(吸引-使用-保留),

這樣的合夥人模式才是真正意義上的合夥人。

例如據不完全統計, 2016年房企共計有200余位董事、監事及高管人員出現人事變動, 涉及萬科、萬達、中海、綠地等多家上市及國有企業。 2015年, 這一數字也超過了百人。 “合夥人”概念、高管持股、專案跟投等方式衝擊著舊的職業經理人的經營理念, 也推動著地產央企、國企衝破制度瓶頸進行人才激勵的變革。

通常來講, 房企“合夥人”制度主要包括股權激勵與專案跟投兩種形式, 上市公司層面給予核心員工股權激勵, 專案公司則直接讓管理團隊跟投持股。 接下來小編將舉例說明國企版“合夥人”是如何操作的。

據說在2015年2月份,

越秀地產就出爐了面向專案層面的“合夥人”計畫, 地產項目的地方管理團隊及核心員工通過一個基金對相關項目公司做出股權投資, 總額不超過10%。 公司董事、最高行政人員及發行人層面不能參與計畫。

小編知道越秀地產高層, 越秀地產雖然是國企, 但也是香港上市公司, 推進合夥人制度是從市場化的角度來思考的, 也沒有遇到障礙。 未來會從集團、地區和專案三個層次推進“合夥人”制度。

到了2016年年底, 越秀地產又在合夥人制度上有了新動向, 選定高級管理層為股權激勵物件, 按照超額完成利潤的比例給核心員工發行一定的股票, 並拿出績效獎金的50%來購買越秀地產的股票。

這是小編看到國企實行合夥人制度的一次試水,

同時小編也看到越秀試水取得了成功, 在下一篇小文將詳細分析其背後的一些推行合夥人制度的深層次原因。

作者:合夥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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