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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決議公告

證券代碼:002745 證券簡稱:木林森 公告編號:2017-098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資訊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 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於2017年8月18日10:00以通訊加現場表決方式在本公司一樓會議室召開, 會議通知於2017年8月08日以電子郵件及書面形式發出。 會議由公司董事長孫清煥先生主持, 本次會議應出席董事7人, 實際出席董事7人, 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

會議合法有效。 本次會議與會董事經認真審議, 形成以下決議:

一、審議並通過了《關於公司2017年半年度報告及摘要的議案》

《公司 2017年半年度報告》:具體內容同日披露於指定資訊媒體巨潮資訊網( 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 2017年半年度報告摘要》具體內容同日披露於指定資訊披露媒體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和《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日報》、《上海證券報》。

表決結果: 7票贊成, 0票反對, 0票棄權。

二、審議並通過了《關於公司2017年上半年募集資金存放和實際使用情況的議案》

《公司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專項報告》與本公告同日刊登於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

表決結果: 7票贊成, 0票反對, 0票棄權。

三、審議並通過了《關於公司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刊登於《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的《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表決結果: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四、審議並通過了《關於全資子公司向全資子公司中山市木林森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增資暨放棄優先認購權的議案》

全資子公司中山市木林森電子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資金向全資子公司中山市木林森照明科技有限公司進行增資, 增資金額為人民幣5,000萬元, 增資後中山市木林森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的註冊資本從人民幣10,000萬元增至人民幣15,000萬元。 公司放棄優先認購權。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刊登於《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的《關於向全資子公司增資的公告》。

表決結果: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五、備查文件

1、《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決議》;

2、《獨立董事關於關於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四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7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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