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一些網路貸款平臺專門面向在校大學生推出貸款業務,由於無任何抵押,手續簡單,吸引了很多學生,也就是我們常聽到的“校園貸”。 然而,這種看似方便的貸款模式,背後卻隱藏著巨大的風險,甚至是陷阱,一不留神就會陷入其中,難以脫身。
小張是西安市長安區一所高校的大一學生,去年11月初,向同學段某借了一千元。 到了11月下旬,還款的日子越來越近,可是小張卻沒錢可還。
大學生小張:“到最後他帶我去做網貸,一個叫瑞銀的網貸,我當初給他說我就貸一千元,他說行,但是之後他給我填了五千元。
然而,到了5月20日,小張只給這位同學還了一千多元就沒錢了。 這時,同學才告訴她,自己的錢也是從網貸公司貸的,因為逾期,網貸公司給他連本帶息算了兩萬五千元。 一聽這話,小張一下子就懵了。
大學生小張:“最後我同學說,那就給你貸款,把我帶到放私貸(網貸)的地方,貸私貸的人就給我簽了一個四萬元的欠條。 但是到我手只有兩萬五千元,一萬五千元是押金。 我同學把兩萬五千元已拿走了,然後把我就放在私貸這裡了。 ”
小張說,這次貸了四萬元,其實她一分錢也沒有見到,網貸公司把她所貸的這四萬元按2000到一萬元不同的數額再拆分到其它9個網貸平臺,這樣以來,小張就要給這9個網貸平臺還款,算下來她每個月連本帶息要還五千多元。
大學生小張:“網貸欠的錢我還不上,實在逼急了,我才給我家裡人說了。 ”
為進一步弄清貸款的真相,7月12日下午,老張和女兒一起來到位於省體育場附近的一個寫字樓,給小張貸款的網貸平臺就在這裡辦公。 這位工作人員拿出小張在他們這裡貸款的相關手續,但貸款合同和借條上只有小張的簽名和手印,並沒有具體的貸款數額。
網貸公司工作人員:“超過10天的話我們就不管了,直接移交給銀行,讓銀行處理去吧。 ”
第二天,老張給記者發過來幾條網貸公司催債的短信,短信內容有明顯的威脅口氣。
“你孩子估計在學校也待不成了,直到你孩子把這錢還上為止!”
“你覺得你孩子的前途就值這麼一點錢的話,那你就不要管,我把該說的話提前給你說到,你孩子以後出什麼事公司不負責!”
採訪中記者瞭解到,像小張遇到的這種“校園貸”,如今在各個高校幾乎都存在,很多學生為了買一部好的手機或者買一些貴重物品而陷入其中,而這些貸款公司給學生貸款的手法基本上都和小張一樣。 去年底,咸陽19歲的女孩小敏通過“校園貸”貸了12500元,8個月過後,這筆錢便“滾”到了23萬元。
採訪中記者瞭解到,面對巨額的貸款利息,一些學生和家長往往很難接受,而這些借貸公司就會給學生和家長甚至是學生的親朋好友發送各種威脅資訊,甚至使用更多違法手段逼債。
西北政法大學副教授風建軍:“在借貸的過程中擔保的手段是違反法律規定的,是以他人的隱私,或者學生的裸照作為一種擔保的手段,這個是違反法律規定的,那麼,這種關係是無效的。 ”
家住安康市的小汪去年年底就通過“校園貸”貸了8000元,但到手只有3500元,他把到手的錢花完之後卻無力償還已經逾期的一萬五千元。 今年4月下旬,小汪被4個催債人非法拘禁毆打。 家長報案後,這4人以涉嫌非法拘禁已被長安區人民檢察院批捕。
長安區人民檢察院偵查監督科副科長趙燕妮:“4名嫌疑人採用非法的手段限制了受害人的人身自由長達20個小時,這種行為已經觸犯了我國刑法規定的非法拘禁罪,所以我們以非法拘禁罪把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
西北政法大學鳳建軍教授認為,如果孩子真的捲入了“校園貸”當中,家長在還款前應該弄清國家的相關政策,如果一味地向貸款方妥協,就會更加助長這些網貸公司的違規做法。
西北政法大學副教授風建軍:“實際上除了本金之外的其它部分,都應該是這個本金所產生的利息,不管你的名字給它起了一個什麼樣的名字,並且不管把除了本金之外的其它部分進行了什麼樣的拆解,進行了一個什麼樣名義的劃分,但它從實際上來看,它都是基於本金所產生的利息,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認識的話,我們國家法律規定這種民事的法律借貸關係,法律規定所保護的最高的年化利息是24%,當然如果達到36%的話,在24%和36%之間屬於自然債務,如果債務人進行了償還的話,那麼債務人要回的話,法律不予保護,那麼債權人想在24%和36%之間進行主張的話法律也不進行保護。”
鳳建軍說,目前“校園貸”主要的問題就是,大多數網貸公司把逾期之後的利率和違約金都算得很高,年化利率都遠遠超出了36%,而超出的部分按照法律規定是無效的,不受法律保護。
“校園貸”的存在已不是一天兩天的了,這些網貸公司的所謂“業務”讓許多大學生陷入了嚴重的債務危機,也讓許多家庭難以承受。今年6月份,銀監會、教育部、人社部聯合下發通知,要求一律暫停網貸機構開展在校大學生網貸業務,並明確退出時間表。那麼,這些校園貸真的退出了嗎?已經產生貸款的學生該如何還款呢?對於這些與“校園貸”相關的問題,我們將會繼續關注。陝西廣播電視臺《今日點擊》記者 朱海波 王挺
”西北政法大學鳳建軍教授認為,如果孩子真的捲入了“校園貸”當中,家長在還款前應該弄清國家的相關政策,如果一味地向貸款方妥協,就會更加助長這些網貸公司的違規做法。
西北政法大學副教授風建軍:“實際上除了本金之外的其它部分,都應該是這個本金所產生的利息,不管你的名字給它起了一個什麼樣的名字,並且不管把除了本金之外的其它部分進行了什麼樣的拆解,進行了一個什麼樣名義的劃分,但它從實際上來看,它都是基於本金所產生的利息,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認識的話,我們國家法律規定這種民事的法律借貸關係,法律規定所保護的最高的年化利息是24%,當然如果達到36%的話,在24%和36%之間屬於自然債務,如果債務人進行了償還的話,那麼債務人要回的話,法律不予保護,那麼債權人想在24%和36%之間進行主張的話法律也不進行保護。”
鳳建軍說,目前“校園貸”主要的問題就是,大多數網貸公司把逾期之後的利率和違約金都算得很高,年化利率都遠遠超出了36%,而超出的部分按照法律規定是無效的,不受法律保護。
“校園貸”的存在已不是一天兩天的了,這些網貸公司的所謂“業務”讓許多大學生陷入了嚴重的債務危機,也讓許多家庭難以承受。今年6月份,銀監會、教育部、人社部聯合下發通知,要求一律暫停網貸機構開展在校大學生網貸業務,並明確退出時間表。那麼,這些校園貸真的退出了嗎?已經產生貸款的學生該如何還款呢?對於這些與“校園貸”相關的問題,我們將會繼續關注。陝西廣播電視臺《今日點擊》記者 朱海波 王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