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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馬股份:關於發行中期票據獲准註冊的公告

證券代碼:600565 證券簡稱:迪馬股份 公告編號:2017-091號

重慶市迪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發行中期票據獲准註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

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慶市迪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6年11月25日召開的

第六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2016年12月13日召開的2016年第六次臨時股東大會審

議通過《關於公司在中國銀行間交易商協會申請發行債務融資工具方案的議案》,

同意公司擬註冊發行債務融資工具的規模不超過人民幣44億元(含44億元),債

券融資工具品種包括但不限於中期票據、長期限含權中期票據(簡稱“永續中票”)

等中國銀行間交易商協會認可的債務融資工具品種,具體內容詳見在《中國證券

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

(www.sse.com.cn)上刊登的《第六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決議公告》(臨2016-115

號),《2016年第六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臨2016-120號)。

近日,公司取得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以下簡稱:“交易商協會”)於

2017年8月8日發出的《接受註冊通知書》(中市協注[2017]MTN421號),接

受本公司中期票據註冊金額為15億元,註冊額度自接受註冊通知書落款之日起 2

年內有效,由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銷;取得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以

下簡稱:“交易商協會”)於2017年8月10日發出的《接受註冊通知書》(中市協

注[2017]MTN426號),接受本公司中期票據註冊金額為24億元(即長期限含

權中期票據),註冊額度自接受註冊通知書落款之日起 2 年內有效,由中國民

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銷。 公司在註冊有效期內可分期發行中期票據,接受注

冊後需備案發行的應事先向交易商協會備案。 發行完成後,應通過交易商協會認

可的途徑披露發行結果。

公司將根據上述接受註冊通知書的要求,充分考慮市場及公司自身需求,在

註冊有效期內擇機發行中期票據,並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履行資訊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重慶市迪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8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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