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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發股份:獨立董事關於第四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一」

江蘇聯發紡織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根據中國證監會《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的指導意見》、《深圳證券交易

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等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及《獨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相關規章制度的有關規定, 作為江蘇聯發紡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公司”)的獨立董事, 我們對第四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的相關議案進行了認真審議,

並對公司以下相關事項基於獨立判斷立場, 發表如下獨立意見:

一、關於對公司衍生品投資計畫的獨立意見

公司面臨外匯市場人民幣兌美元匯率浮動幅度擴大的壓力,

董事會提出的衍生

品投資計畫, 是在保證正常經營的前提下, 使用自有資金進行衍生品投資, 有利於

規避人民幣匯率變動風險, 是規避匯率風險的有效工具。 通過加強內部控制, 落實

止損和風險防範措施, 有利於提高公司抵禦匯率波動的能力, 提高經營管理水準。

董事會提出的衍生品投資計畫是可行的、必要的, 風險是可以控制的, 不存在損害

公司和全體股東利益的情況。

二、關於公司對外擔保情況及關聯方佔用資金情況的獨立意見

根據中國證監會《關於規範上市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及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若

幹問題的通知》(證監發[2003]56 號)和《關於規範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的通知》

(證監發[2005]120 號)規定和要求, 經對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對外擔保情況及關聯

方佔用資金情況進行了認真的核查, 相關說明及獨立意見如下:

(一)關聯方資金往來情況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公司與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的資金往來能夠嚴格遵

守《通知》的相關規定, 報告期內, 與關聯方之間發生的資金往來均為正常的經營

性資金往來, 不存在關聯方違規佔用公司資金的情況。

(二)公司累計和當期對外擔保情況

1、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 公司對外擔保餘額(不含為合併報表範圍內的子

公司提供的擔保)為零。

2、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 公司為合併報表範圍內的子公司提供的實際擔保

餘額合計為 19700 萬元, 占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歸屬於母公司淨資產的 6.80%。 報告

期末已審批的對子公司擔保額度合計為 84300 萬元,

報告期內對子公司實際擔保額

度合計為 9000 萬元。

3、除為子公司提供擔保外, 公司不存在為公司股東、股東的附屬企業及公司

其他關聯方、任何非法人單位和個人提供擔保之情形。

我們認為:公司在與關聯方之間的資金往來及對外擔保方面完全符合通知以及

《公司章程》的規定和要求, 履行相關的審批程式和資訊披露義務。 不存在違規行

為及損害公司和中小股東權益的行為。

(此頁無正文, 為江蘇聯發紡織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於第四屆董事會第二

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的簽字頁)

獨立董事簽字:

邊永民 程隆棣 陳麗花

二 O 一七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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