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不符合“貸款風險分類結果真實準確”條件, 安徽銀監局禁止徽商銀行(03698.HK)發行一筆綠色債券。
8月22日, 安徽銀監局在一份公告中稱, 根據《中國銀監會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規定, 中資商業銀行發行金融債應當符合“貸款風險分類結果真實準確”的條件。 經審查, 徽商銀行關於發行2017年綠色金融債券的申請不符合此項條件。 因此, 不同意徽商銀行此次發行綠色金融債券。
徽商銀行是安徽省唯一一家省級法人銀行, 由多家城商行、城市信用社重組而成。 2013年11月12日, 徽商銀行在香港上市。 今年4月18日,
金融機構發債, 須滿足多項條件。
具體為:根據《中國銀監會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銀監會令2015年第2號)第六十四條規定, 中資商業銀行募集次級定期債務、發行次級債券、混合資本債、金融債及依法須經銀監會許可的其他債務、資本補充工具, 應當符合以下條件:(一)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結構;(二)主要審慎監管指標符合監管要求;(三)貸款風險分類結果真實準確;(四)撥備覆蓋率達標, 貸款損失準備計提充足;(五)最近3年無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和因內部管理問題導致的重大案件;(六)銀監會規章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
若如此, 則徽商銀行也難以通過發行資本債、混合資本債等方式補充銀行資本。
今年以來, 隨著證監會發佈上市公司再融資新規, 銀行業股價上漲, 以商業銀行為代表, 上市公司選擇定增、可轉債、優先股、二級資本債等方式補充資本, 規模達數千億元。
徽商銀行的資本充足率已逼近監管紅線。
根據財報, 截至2017年3月, 徽商銀行資本充足率為12.79%, 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為8.67%, 一級資本充足率為9.79%;截至2016年底, 分別為12.99%、8.79%、9.94%。 而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的監管預警線是8%。
但就在今年6月, 圍繞資本補充計畫與分紅, 徽商銀行董事會和該行第一大股東中靜系發生爭執。 3月, 徽商銀行公佈2016年度分紅預案, 擬向全體股東派發現金股息每10股0.61元(含稅),
所謂“貸款風險分類”, 根據銀監會2007年印發的《貸款風險分類指引》, 商業銀行按照風險程度應至少將貸款劃分為正常、關注、次級、可疑和損失五類, 後三類合稱為不良貸款。
徽商銀行財報稱, 2016年, 受外部經營環境變化影響, 徽商銀行資產品質受到嚴峻挑戰。 截至2016年末, 該行不良貸款餘額29.67億元, 比上年末增加5.69億元;不良貸款率為1.07%,
貸款風險分類是商業銀行風險防控重要措施。
銀監會今年4月發佈的《關於銀行業風險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銀監發〔2017〕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