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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浩物機電股份有限公司七屆十一次監事會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資訊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 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四川浩物機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七屆十一次監事會會議通知於2017年8月15日以電子郵件、電話或傳真方式發出, 會議於2017年8月22日11:00以通訊方式召開。 會議由監事會主席馮琨女士主持, 應到監事5人, 實到監事5人, 占公司監事總數的100%。 本次會議的召集和召開符合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會議審議通過了以下議案:

一、審議《關於執行新修訂的會計準則而變更相應會計政策的議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於2017年5月10日發佈的《關於印發修訂的通知》(財會〔2017〕15號),

公司對原會計政策進行相應變更, 並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對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無重大影響。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符合相關規定和公司實際情況, 執行變更後的會計政策能夠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 相關決策程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 監事會同意公司本次會計政策的變更。

表決情況:同意5票, 棄權0票, 反對0票。

二、審議《四川浩物機電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報告全文及摘要》

經審核, 監事會認為董事會編制和審議公司2017年半年度報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式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及中國證監會的規定,

報告內容真實、準確、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實際情況, 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表決結果:同意5票, 棄權0票, 反對0票。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機電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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