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宏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於公司與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資金往來情況及對外擔保的
專項說明和獨立意見
若干問題的通知》[證監發(2003)56 號]、《關於規範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的
通知》[證監發(2005)120 號]、《關於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
和《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和要求, 我
們作為江蘇宏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獨立董事, 基於獨立
判斷立場, 對公司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對外擔保情況和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
佔用資金情況進行了審慎調查,
1、公司不存在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佔用公司資金(包括經營性和非經營
性資金)的情況;(詳見附表《江蘇宏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6 月控股
股東及其他關聯方資金佔用情況匯總表》)
2、公司本期末無擔保情況;
3、公司能夠嚴格執行中國證監會《關於規範上市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及
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若干問題的通知》和《關於規範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的通知》
的有關規定, 建立了防範大股東佔有資金及對外擔保的機制, 嚴格控制關聯方資
金佔用和對外擔保風險。
獨立董事:
許良虎 郭寶華 顧其榮
二 O 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
江蘇宏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6 月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資金佔用情況匯總表
單位:人民幣萬元
2017 年半年
佔用方與上市 2017 年半年度 2017 年半年度
資金佔用方 上市公司核算 2017 年期初 度佔用 2017 年 6 月末 佔用形成
公司的關聯關 佔用資金的利 償還 佔用性質
資金佔用方類別 名 稱 的會計科目 佔用資金餘額 累計發生金額 佔用資金餘額 原 因
系 息(如有) 累計發生金額
(不含利息)
控股股東、實際控制
人及其附屬企業
小計
關聯自然人及其
控制的法人
小計
其它關聯人及其
附屬企業
小計
東莞新東方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其他應收款 2,477.18 2,477.18 借款 非經營性
東莞市宏達新材料有限公司 全資子公司 其他應收款 2,950.00 2,950.00 撥 付 的 募 集 資 金 非經營性
及借款
上市公司的子公 1,899.33 借款及代墊款項 非經營性
江蘇新寶紡織助劑科技有限公司 全資子公司 其他應收款 2,301.06 401.73
司及其附屬企業
江蘇利洪矽材料有限公司 全資子公司 其他應收款 34,053.14 291.40 34,344.54 撥 付 的 募 集 資 金 非經營性
及借款
全資子公司 其他應收款 15,074.17 14,937.74 136.43 借款 非經營性
江蘇明珠矽橡膠材料有限公司
小計 56,855.55 291.40 15,339.47
41,807.48
總計 56,855.55 291.40 15,339.47
41,807.48
法定代表人:何百祥 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孫紅梅 會計機構負責人:孫紅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