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歷史>正文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皇帝也不例外:歷史上真有這樣的例子嗎?

作者:我方特邀作者李金鍚

有一段時間國內市場宮廷劇氾濫, 不管是穿越類型, 還是後宮鬥爭類型, 這些電視劇大多收視喜人,

並且能夠在各大電視臺可以重播無數遍。

劇中的人物互相傾軋碰撞出精彩的劇情, 其實細細想來, 一切的背後無非是權力觀念在作祟。 古代封建社會, 皇權如同皇冠上的寶珠, 對任何人都有著無法抗拒的吸引力。 龍椅主人的命令就意味著法律, 不遵從的後果就是“抗旨不尊”的殺頭重罪。

那麼在延綿的封建歷史中, 有沒有法律比皇帝還要大的事情呢?

一、房子不是你想拆想拆就能拆

1866年, 普魯士國王威廉一世被推舉為為北德意志聯邦主席。 這位號稱“屠夫炮彈親王”的國王少年時代便參軍與拿破崙交手, 中年時又因鎮壓國內革命而出名, 在俾斯麥的輔佐下又大有一統德意志聯邦的趨勢, 可以說一時風光無兩。

某天, 這位普魯士最高領袖帶領眾人站在宮殿頂層望遠聊天, 不爽的是遠處一座破舊的磨房遮擋住了視線。 本是興致勃勃, 卻讓一座舊房子掃了興。

他派下屬與磨房主交涉, 準備把舊房子買下來然後拆毀。 這也是個合情合理的交涉, 沒想到的是房東不同意。

因為磨房是祖上傳下來的, 是個念想, 即使不磨面也要寄託著全家的哀思。 皇帝以為房東坐地起價, 於是開出了更高的價錢, 可惜還是被拒絕了。

這下威廉一世生氣了, 德意志都是我的, 何況你家這破磨房?!皇帝大手一揮, 磨房頃刻間夷為平地。

沒有想到的是, 第二天磨房主人就將皇帝告上了法庭。 幾個法官稍微一商量, 迅速做出判決:國王必須將磨房恢復原貌, 並賠償房東的損失。 威廉一世知道後, 無奈地說:“我頭腦發熱做錯了事情, 幸虧還有這麼好的法官, 實乃國家之幸!”於是, 威廉一世執行了法院判決。

無獨有偶, 北宋的皇宮可以說是中國歷史的大一統王朝中面積最小的了。 傳說最早是趙匡胤將節度使府擴建而成。

可惜到了宋仁宗時期地方明顯不夠用。

仁宗皇帝想著將皇宮擴建一下, 可是四周都是百姓的居所。 於是他命下屬與周圍百姓商量, 說擴建皇宮需要你們搬遷, 價格都好商量。

可用腦子想一想, 皇宮是龍氣最盛的地方, 誰都想沾沾光, 於是那些鄰居死活不搬,

無論開價多少。 宋仁宗只好在原來的皇宮中憋屈著, 卻造就了一段佳話。

二、案子不是你想審想審就能審

17世紀初的英國是由詹姆斯一世統治, 一天他突然心血來潮想要去皇家法院親自審理幾個案子。 當天在皇家法院主持事務正好是首席大法官柯克爵士。

等國王說明來意之後,大法官只能遺憾地說:“對不起陛下!您沒有審理案件的權力!”詹姆斯一世聽後大怒,厲聲質問對方:“整個英國都是我的,區區幾個破案子,我卻沒權力審理?”

柯克法官寸步不讓:“陛下您是國家元首,管理的是國家的內政、外交,但您確實不能親自審理案件。這項工作是門藝術,需要長期的學習和實踐才能掌握,在沒有達到精通以前,任何人都不能審理案件。”

聽完大法官的話,詹姆斯一世也只能軟了下來,一邊誇讚柯克是國家棟樑之材,一邊帶著隨從打道回宮了。

話說無巧不成書,那位宋仁宗也曾有過法官情緣。有一段時間,身邊的內侍、私臣頻頻犯法,他覺得自己臉面上有些過不去了,於是下令犯法之人屬於皇室的家奴,自己判決處罰就算了。宋仁宗以家法處置自己的家奴,從理論上講也說的過去,畢竟後宮前朝有別,清朝皇帝一直都是將二者分開看待。

禦史台的諫官王贄對此事卻有不同的意見,他認為皇帝不是專業的法官,如果審判過程中摻入自己感情以致失去公允,那麼將來刑法官員審判就會失去評判的標準。並且如果皇帝都親自審案子了,那麼國家的司法體系一定會遭到破壞,出現名存實亡的現象。

王贄堅持,“請自今悉付有司正以法”。

宋仁宗也不敢再逞強,只好答道:“許之”。

三、結論

當然,不同的例子也不是沒有。唐太宗李世民算是中國歷史上的一代明君了,然而他可以因為一匹心愛的駿馬暴亡而隨意殺了養馬人。明朝開國之主朱元璋為了自己的政治捭闔,可以憑藉明初四大案將數萬生命為自己的政治目的陪葬。

普魯士的法官為什麼敢判國王敗訴?柯克爵士為什麼敢把英王擋在法院門外?宋仁宗又為什麼會顧忌法律?恐怕這就是對法律的理解。

古人經常說:“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中國古代將皇權定位在法律和社會力量之上,沒有任何機構和力量可以制衡。法律的作用完全在於帝王自己的認識。

所以在封建社會裡權力太重要了,它貫穿於各個角落,深植於人的思想之中。也正因為如此,權力的姿態才對許多人有一種難以抗拒的魔力和誘惑!也正因為如此,宮廷劇的火熱未必全因為內容的製作精良!

封建社會已經過去,法律是所有人的法律,權力也是所有人的權力。

等國王說明來意之後,大法官只能遺憾地說:“對不起陛下!您沒有審理案件的權力!”詹姆斯一世聽後大怒,厲聲質問對方:“整個英國都是我的,區區幾個破案子,我卻沒權力審理?”

柯克法官寸步不讓:“陛下您是國家元首,管理的是國家的內政、外交,但您確實不能親自審理案件。這項工作是門藝術,需要長期的學習和實踐才能掌握,在沒有達到精通以前,任何人都不能審理案件。”

聽完大法官的話,詹姆斯一世也只能軟了下來,一邊誇讚柯克是國家棟樑之材,一邊帶著隨從打道回宮了。

話說無巧不成書,那位宋仁宗也曾有過法官情緣。有一段時間,身邊的內侍、私臣頻頻犯法,他覺得自己臉面上有些過不去了,於是下令犯法之人屬於皇室的家奴,自己判決處罰就算了。宋仁宗以家法處置自己的家奴,從理論上講也說的過去,畢竟後宮前朝有別,清朝皇帝一直都是將二者分開看待。

禦史台的諫官王贄對此事卻有不同的意見,他認為皇帝不是專業的法官,如果審判過程中摻入自己感情以致失去公允,那麼將來刑法官員審判就會失去評判的標準。並且如果皇帝都親自審案子了,那麼國家的司法體系一定會遭到破壞,出現名存實亡的現象。

王贄堅持,“請自今悉付有司正以法”。

宋仁宗也不敢再逞強,只好答道:“許之”。

三、結論

當然,不同的例子也不是沒有。唐太宗李世民算是中國歷史上的一代明君了,然而他可以因為一匹心愛的駿馬暴亡而隨意殺了養馬人。明朝開國之主朱元璋為了自己的政治捭闔,可以憑藉明初四大案將數萬生命為自己的政治目的陪葬。

普魯士的法官為什麼敢判國王敗訴?柯克爵士為什麼敢把英王擋在法院門外?宋仁宗又為什麼會顧忌法律?恐怕這就是對法律的理解。

古人經常說:“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中國古代將皇權定位在法律和社會力量之上,沒有任何機構和力量可以制衡。法律的作用完全在於帝王自己的認識。

所以在封建社會裡權力太重要了,它貫穿於各個角落,深植於人的思想之中。也正因為如此,權力的姿態才對許多人有一種難以抗拒的魔力和誘惑!也正因為如此,宮廷劇的火熱未必全因為內容的製作精良!

封建社會已經過去,法律是所有人的法律,權力也是所有人的權力。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