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50戶住房困難家庭來到溧水區房產局, 為自己成功申請的共有產權房辦理購房合同, 他們將很快拿到新房鑰匙, 順利入住。 很多購房者都欣喜表示, 他們非常期待入住新房。
記者從溧水區瞭解到, 共有產權房是指保障物件與政府共同擁有產權的住房。 作為保障性用房, 面積一般不超過90平方米。 目前, 共有產權房只針對城市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以及區政府認定的其他住房困難家庭開放申請, 沒有名額限制。 申請人應具備以下條件:1具有本區戶籍滿5年的城鎮居民;2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規定標準以下;3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規定標準以下;4家庭人均財產在規定標準以下;5家庭擁有車輛情況在規定標準以下。
共有產權房五年後可交易
共有產權房可否買賣呢?記者瞭解到, 按照政策, 共有產權房自購房發票記載時間5年後可交易。
還可選擇公共租賃住房保障
除了共有產權保障房外, 符合條件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人員、外來務工人員以及區政府認定的其他住房困難人員還可向住房保障部門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保障。
據悉, 溧水區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包括租賃補貼發放和實物配租兩種方式。 其中, 租賃補貼發放對象為符合規定條件、在市場上自行租賃住房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而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的, 保障物件需要按月按建築面積繳納公租房租金(含物業管理費), 低保、低收入家庭分別繳納標準租金的10%、20%。 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租金實行租補分離, 承租家庭足額繳納租金後, 由住房保障部門會同財政部門給予其租金的50%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