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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燦光電:第三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決議公告

證券代碼:300323 證券簡稱:華燦光電 公告編號:2017-126

華燦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資訊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 沒有虛假記載、

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華燦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華燦光電”)於 2017 年 8 月 11 日

以電子郵件和電話通知方式發出召開第三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的通知, 會議於 2017

年 8 月 24 日 12 時以現場方式召開, 會議應參加表決監事 3 人, 實際參加表決監事 3

人。 會議召集方式和參加表決人數等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會議

由監事會主席李瓊主持, 會議審議並通過了以下議案:

一、 審議通過《2017年半年度報告及其摘要》

與會監事經審核, 認為:董事會編制和審核公司《2017 年半年度報告》及其摘要

的程式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規定, 所載內容真實、準確、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的實際情況, 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同意通過本議案。

《2017 年半年度報告》及其摘要詳見公司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創業板資訊披露網

站(巨潮資訊網 www.cninfo.com.cn)發佈的公告。 《關於 2017 年半年度報告披露的

提示性公告》將同時刊登於 2017 年 8 月 25 日的《證券日報》、《證券時報》、《中國

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

表決結果:3 票同意, 0 票反對, 0 票棄權。

二、 審議通過了《關於2017 年半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的議

案》

與會監事經審核, 認為:2017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資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國證監

會、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於上市公司募集資金存放和使用的相關規定, 不存在募集資金存

放和使用違規的情形, 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公司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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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2017 年半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說明》內容真實、準確、完整, 不

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和重大遺漏。

表決結果:3 票同意, 0 票反對, 0 票棄權。

相關具體事項請參見公司同日在中國證監會指定創業板資訊披露網站(巨潮資訊網

www.cninfo.com.cn)上發佈的相關公告。

三、審議通過了《關於2017年半年度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議案》

經審核, 監事會認為:本次計提資產減值準備事項, 遵循了謹慎性原則, 符合《企

業會計準則》、公司會計政策的規定及公司資產實際情況, 董事會就該事項的決策程式

合法、依據充分, 本次計提資產減值準備能夠更加公允地反應公司的資產狀況。 因此,

同意公司 2017 年上半年度計提資產減值準備 56,306,440.71 元。

四、審議通過了《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

與會監事經審核, 認為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根據財政部修訂及頒佈的最新會計準則

進行的合理變更, 符合相關規定, 執行會計政策變更能夠客觀、公允反映公司的財務狀

況和經營成果, 不會對公司財務報表產生重大影響, 亦不存在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

的情況。 同意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www.cninfo.com.cn)上發佈的公告。

五、審議通過了《關於變更部分募集資金用途的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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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會監事經審核, 認為本次部分變更募集資金投向有利於繼續穩步鞏固並提升公司

業務模式的優勢, 符合公司發展戰略, 有利於實現最優配置和最大效益, 不會對公司生

產經營情況產生不利影響, 且符合全體股東的利益, 不存在損害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沒有違反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及公司關於上市公司募集資金使用的有關規定。

因此, 監事會同意本次部分變更募集資金用途的事項並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表決結果:3票同意, 0 票反對, 0 票棄權。

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六、審議通過了《關於追加 2017 年預計日常關聯交易的議案》

根據2017年上半年度雲南藍晶科技有限公司經營發展實際情況,除公司2016 年度

股東大會已審議通過的 2017 年預計日常關聯交易金額1700萬元(不含稅)外, 擬進

一步向玉溪市晶圓設備有限公司追加關聯採購的交易金額3420萬元(不含稅), 合計

不超過人民幣 5120萬元(不含稅)。 經審議, 監事會同意此次追加預計日常關聯交易。

七、備查文件

1、第三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華燦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17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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