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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停複牌受深交所監管 歡瑞世紀互動易上自辯:複牌沒什麼不妥

每經記者 劉明濤 每經編輯 謝欣

回應停複牌違規無不妥

8月15日, 深交所對歡瑞世紀發出《關於對歡瑞世紀聯合股份有限公司的監管函》,

交易所表示, 因公司控股股東質押股份觸及平倉線, 可能涉及公司控制權變更事項, 公司向深交所申請公司股票於2017年7月18日開市起停牌。 停牌滿10個交易日後, 公司又以簽訂重大合同為由, 向交易所申請繼續停牌5個交易日。 8月8日, 公司股票複牌, 但公告顯示停牌期間公司未簽訂任何重大合同。

對此, 深交所認為, 歡瑞世紀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第1.4條、《主機板資訊披露業務備忘錄第9號——上市公司停複牌業務》第二條、第三條的規定。 交易所希望公司及全體董監高吸取教訓, 嚴格遵守證券法、公司法及上市規則的規定, 及時、真實、準確、完整地履行資訊披露義務, 杜絕此類事件發生。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的,

交易所對歡瑞世紀實施的監管, 立即引起了投資者的強烈關注, 紛紛在深交所互動易平臺對公司進行詢問。 有投資者問, “公司以簽訂重大合同為由停牌, 然而複牌時合同卻未簽, 因此構成違規停複牌。 這是官方解讀吧?可公司的說法卻不一樣, 還認為帶著不確定複牌是正確的? ”歡瑞世紀對此回復表示, “我不認為我們的解釋與交易所的監管意見有什麼矛盾。 交易所強調的是複牌那個時點沒簽出合同。 帶著重大不確定性複牌有什麼不妥?想想2015年9月3日, 我們帶著重組預案複牌時, 對能否出具重組草案和能否獲得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不一樣的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嗎?在規定的停牌頂格時間後, 我們就及時複牌了(以後會分階段披露相關進展情況)。
如果按照你們當中某些人的想法再繼續停下去的話, 交易所‘送’給我們的可能就不只是‘監管函’了。 ”

在深交所互動易平臺上,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發現, 投資者關注歡瑞世紀的問題主要有兩類, 其一就是類似公司遭遇負面報導和監管的問題, 另一類便是為公司出謀劃策, 協助規劃公司治理之道。

如有投資者就表示, “作為公司投資者, 希望看到公司一步步進步和努力, 希望看到公司對高品質的不懈追求, 希望看到公司管理層的銳意進取的決心和措施, 希望看到公司發展戰略清晰扎實, 希望看到資訊披露準確透明, 希望看到公司與投資者互動互長!!比如公司上市以來還沒有搞過一次管理層與投資者的溝通見面會....真的要好好做起來了!”

但對於投資者的建議, 歡瑞世紀針鋒相對地回應, “您算算時間, 從完成借殼上市, 到被立案調查, 中間哪個時段可以做這事?”

事實上, 歡瑞世紀的確麻煩不斷, 除了股東的股權質押平倉危機剛剛度過外, 公司還正在接受證監會的立案調查, 目前該調查還在進行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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