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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你老了,你願意把房子抵押出去,換每月5000塊養老金嗎?

當你老了 頭髮白了

睡意昏沉

當你老了 走不動了

爐火旁打盹

卻發現

身邊沒人...

你是否願意把房子抵押一個陌生人

然後每月領5000元的養老金?

這就是南京剛剛落地的《南京市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工作方案》, 也就是我們所說的“以房養老”政策。

啥叫“以房養老”?

簡單來說, 就是老人將自己的住房自願抵押給保險公司, 之後老人可以繼續住在自己家裡養老, 每個月保險公司還會給一筆養老補貼。

那麼往細裡說, 這種“以房養老”的方式對老人及其家人來說意味著什麼?什麼樣的老人才有這種資格?

1、這種創新型養老保險業務不會將房屋產權“收走”, 主要針對年齡在60周歲至85周歲之間、擁有房屋完全產權的老年人。

2、老人可以自願將房產抵押給保險公司, 繼續擁有房屋佔有、使用、收益和經抵押權人同意的處分權, 並按照約定條件領取養老保險金直至身故。

3、老年人身故後, 保險公司可獲得抵押房產處置權, 處置權所得將優先用於償付養老保險相關費用。

4、關於房價漲跌和房子未來歸屬問題, “幸福房來寶A款”為非參與型以房養老產品, 即保險公司不參與分享房產增值收益(未來房產增值部分將歸屬繼承人), 但承擔房價下跌風險和長壽給付風險。 在投保後老年人即可終身領取固定養老金, 不受房價下跌的影響;在老人百年之後, 其子女或指定繼承人將有優先權贖回房屋, 或交由保險公司處置房產, 在償還保險公司費用後如有剩餘將歸屬于繼承人。

5、目前保監部門許可“以房養老”的試點機構只有幸福人壽。

這對於有房但養老金短缺的老人來說, 不失為一種新選擇。

保險版“以房養老”正式落地南京

就在昨天(8月23日), 江蘇保監局、南京市金融辦、南京市民政局聯合召開南京市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工作推進會, 會議公佈了《南京市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工作方案》, 並進行了幸福房來寶首單簽約儀式, 保險版“以房養老”正式落地南京。

其實“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的政策前幾年就已經提出。 不過據瞭解, 南京出臺的政策是國內地方政府部門制訂出臺的首個扶持政策。 這次試點工作時間從2017年7月15日至2018年6月30日。

南京首例“以房養老”者簽約

每月可領5000元

75歲的湯爺爺是南京第一位“以房養老”簽約者。 他家住南京市雨花臺區, 最近和保險公司簽訂相關合同, 反向抵押了一套價值100多萬元的房屋, 每月可領取5000餘元的養老保險金。 這樣湯爺爺不僅可以在家裡養老, 還多了一筆養老補貼。

全國目前108戶投保

月領5000-10000元者居多

從2014年7月1日起, 保監會在北京、上海、廣州、武漢正式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 這意味著保險版“以房養老”正式開閘。 從試點情況來看, 截至7月底, 全國只有幸福人壽一家保險公司開展此項業務。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共有154人(108戶)投保,房產抵押超過2億元。在領取養老保險金的家庭中,月領5000元-10000元的居多,最高的一戶月領了近3萬元養老金。

老人投保時要全程錄音錄影

老人在投保時會進行全程錄音錄影,並有律師在現場見證,有子女的老人投保時還須由子女出具書面同意書。除此之外,一般保險產品的猶豫期是15天,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的猶豫期設置為30天,讓老人有更多時間考慮清楚。

對於近期某些地區出現了以“以房養老”為由欺詐老年人的違法犯罪行為,南京市金融辦副主任王偉在會上也表示,只有產品在保監會審批通過,保監部門批准的試點機構才有資格開展“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業務。

網友評論:

@朱長瑤同學:適合沒有子女的老人

@陳小V在澳大利亞:那還不如直接賣掉

@無涯獄火:就是將自己房屋分期變賣啊

@allen長風萬里:對於只有一套房子的老年人,通過這種方式可以獲得更加充足的生活費用,作為退休金的補充,有什麼不好?百年後把房子留給兒女,還不如晚年好好享受。

@北北_Soarn:把它賣了值多少錢?再去租個房子住應該也挺划算的。

@FM1058楊侃:挺好,如果子女不履行贍養老人的義務,老人有權利選擇以房養老,這樣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抑制某些不孝子女的作為,畢竟身後的房產之類原本子女是有繼承權的。對於沒有子女或者是失獨家庭,以房養老以後幾乎是必選題

大家都怎麼看呢?你會不會選擇“以房養老”?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共有154人(108戶)投保,房產抵押超過2億元。在領取養老保險金的家庭中,月領5000元-10000元的居多,最高的一戶月領了近3萬元養老金。

老人投保時要全程錄音錄影

老人在投保時會進行全程錄音錄影,並有律師在現場見證,有子女的老人投保時還須由子女出具書面同意書。除此之外,一般保險產品的猶豫期是15天,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的猶豫期設置為30天,讓老人有更多時間考慮清楚。

對於近期某些地區出現了以“以房養老”為由欺詐老年人的違法犯罪行為,南京市金融辦副主任王偉在會上也表示,只有產品在保監會審批通過,保監部門批准的試點機構才有資格開展“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業務。

網友評論:

@朱長瑤同學:適合沒有子女的老人

@陳小V在澳大利亞:那還不如直接賣掉

@無涯獄火:就是將自己房屋分期變賣啊

@allen長風萬里:對於只有一套房子的老年人,通過這種方式可以獲得更加充足的生活費用,作為退休金的補充,有什麼不好?百年後把房子留給兒女,還不如晚年好好享受。

@北北_Soarn:把它賣了值多少錢?再去租個房子住應該也挺划算的。

@FM1058楊侃:挺好,如果子女不履行贍養老人的義務,老人有權利選擇以房養老,這樣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抑制某些不孝子女的作為,畢竟身後的房產之類原本子女是有繼承權的。對於沒有子女或者是失獨家庭,以房養老以後幾乎是必選題

大家都怎麼看呢?你會不會選擇“以房養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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