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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處金融大鱷要抓住重點領域 互金領域在列

最高人民檢察院印發通知, 要求各級檢察機關加大懲治和預防金融犯罪和金融領域職務犯罪工作力度, 堅決查處那些興風作浪的“金融大鱷”、搞權錢交易和利益輸送的“內鬼”。 這有利於金融業健康穩健發展, 有利於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 下一步應抓住重點提升能力務求實效;同時加強制度建設形成長效機制。

查處“金融大鱷”和“內鬼”要抓住重點領域和重點環節。 當下證券期貨行業和互聯網金融領域違法犯罪行為較多, 應集中精力重點查處。 由於巨大的利益誘惑, 資本市場上的金融家和“金融大鱷”只有半步之遙。

互聯網金融領域近年來泥沙俱下亂象橫生, 一些不具備金融資質和能力的平臺, 借助互聯網管道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進行集資詐騙, 不但擾亂金融秩序還影響社會穩定, 應依法嚴厲打擊。

此外少數“金融大鱷”借道保險業興風作浪, 無序舉牌衝擊實體經濟等行為也應重點關注。 “擒賊先擒王”查處“金融大鱷”和“內鬼”, 重點環節是查辦職務犯罪案件。 對金融領域通過利益輸送、權錢交易實施的貪污賄賂犯罪, 以及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怠忽職守、濫用職權造成國家財產嚴重損失的瀆職犯罪應嚴肅查處。 如果能集中查辦金融領域一批有影響的職務犯罪案件, 將更好地對犯罪分子形成威懾效應遏制金融領域腐敗蔓延。

查處“金融大鱷”和“內鬼”, 在一段時間內集中精力、抓出成效的同時, 還要及時總結經驗和教訓形成長效機制, 為促進金融改革發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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