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保險是一種直接保障被保險人, 間接保障受損方利益, 並且以保障受損方權益為落腳點的保障機制。
責任保險涉及的領域大都與社會民生緊密相關, 公益性強, 帶來的社會影響大。
責任保險與傳統保險業務相比
責任保險具有“長尾巴”的特性, 風險程度較高, 商業保險公司多持謹慎態度。
因此, 發展責任保險, 特別是直接關係社會公眾利益的責任保險, 需要政府予以政策支援和引導。
市場機制在責任保險的發展中始終發揮著最關鍵的作用
保險公司通過進行市場運作, 發揮風險管理、損失評估等方面的優勢,
立法是責任保險發展的保障
責任保險涉及的主體多, 範圍廣, 利益關係複雜, 其長期有效地運行離不開國家立法的保障。
責任保險承保的是民事賠償責任風險, 因此, 法律體系完善、法律責任明確是責任保險發展的客觀基礎。
並且, 在受人民群眾密切關注的食品安全、醫療事故、安全生產、環境污染等重點領域要立法推行強制責任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