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創業賣衣服開火鍋店年入百萬, 你寫段子爆紅大江南北, 你上綜藝節目頻頻曝光是為了什麼呢?
—做音樂。
前幾日, 親戚們小聚。
酒足飯飽之後, 眾人提議去KTV亮亮嗓子, 可把我們這些假期悶在家裡的孩子們高興壞了。 個個都摩拳擦掌, 躍躍欲試。
大家一窩蜂湧到點歌機前。
表弟點了《醜八怪》, 高潮聲嘶力竭, 差點沒把命唱給薛之謙;妹妹點的是《演員》, 把MV都傻看完了, 都忘了唱一句;姑姑點了一首《曖昧》, 百轉千回。
奶奶壓低了老花鏡, 眯著眼, 朝著螢幕上頻頻出現的一個名字問:“這個...薛—之—謙是誰啊?”
我笑著回答:“奶奶, 他是現在最紅的一個歌手啦。 ”
只是這個最紅二字, 他用了10年, 才得到。 而歌手二字, 用了12年。
追夢者會被這個世界辜負到什麼地步?
十年前, 我流覽著一個網頁上的小說。 內容極爛, 情節特俗, 文字僵硬, 可我依然一邊抽著紙巾一邊哭得像狗。
我半天才反應過來,
我哭, 不是因為這部小說, 而是因為那首《認真的雪》。
煽情至極, 莫名的戳人心扉。
此後數日, 和朋友出去吃飯逛街唱K, 同一首歌, 我幾乎聽了不下數百遍。 我心裡琢磨著, 這個歌手是要火遍大江南北的節奏啊。
可我猜中了開頭, 沒猜中結局。
這首歌是火遍了大江南北。 然而這個歌手, 卻自此雪藏, 沉寂數年未曾再出現。
直至2015年, 網路上的一位元明星以段子手的形式刷屏眾人, 他的名字叫:薛之謙。
我聽著同桌塞過來的耳機, 那聲音, 似曾相識卻又無從得知。
“他的聲音好熟悉啊...”
“《認真的雪》曉得嗎?他唱的。 ”
果不其然。
自此, 瞭解漸深。
憑藉《我型我秀》出道, 拿下全國第二。 然而, 這個舞臺這個公司, 是神壇也是地獄。
被困七年, 不做歌不宣傳不打造。 他深陷泥淖, 奮力徒手攀蓮, 怎奈絲毫動彈不得。
於是開始自掏腰包, 一擲千金的8萬, 一而再的5萬, 山窮水盡的5千都沒能挽救他的夢想。 上天仿佛看准了他決心為音樂掏心挖肺的毅力, 所以越發變本加厲地折磨他。
你想怎麼活, 這世界就會讓你怎麼死。
最後, 身無分文的情況下, 開起了淘寶店, 做起了生意人。
薛之謙曾經在《火星情報局》裡自揭傷疤說:
“當時總會有無理取鬧的人想方設法給你差評。 你沒辦法, 只能親自打電話過去拜託。 我就開門見山說:‘你好, 我是薛之謙, 東西品質和我當初承諾的不同, 我會親自再寄一條一樣的過去。 但是不要隨意給差評好嗎?’”
結果有人興致盎然:“你是薛之謙啊, 那唱一句來聽聽...”
更有人市井跋扈:“想讓我撤了差評?可以啊, 你免費送我6條。 ”
雲淡風輕, 卻字字如毒針, 紮人無形。
人心不古, 險惡異常, 最喜欺少年窮。
他一字一句地回:“信不信我弄死你!”。
和被現實戲弄的七年, 何其相似。
我讓你上一秒出道, 我讓你下一秒過氣;我讓你有夢想, 我讓你被雪藏;我讓你不認輸, 我讓你被欺辱。
可那份骨氣和血氣, 在頭顱被摁進塵埃之際, 還全力掙扎著, 嘻嘻哈哈地喊了一句:“你信不信, 我弄死你!”
再後來, 為了籌集更多的後備資金為自己的音樂事業打下基礎。 薛之謙風風火火開起了料理店, 很快,便冷冷清清的倒閉了。
無數個夜晚,盤算著今日流水業務,計畫著線上銷售活動。費心費腦費力的事情浩如煙海,卻事必躬親,事無巨細。
每每抬頭,舒展筋骨,才發現天邊泛白。這才敢拿出吉他,掏出紙筆,把構思良久的詞曲歌謠認認真真地寫到譜上,低吟淺哼。
其實這些歌,已經在心裡唱了無數遍。奈何如《演員》裡所寫:“台下的觀眾就我一個。”
愛這份事業,愛這樣歌唱,可天不遂人願。這場自導自演的演出,至始至終,觀眾就我自己一個。
花開花落,從早到晚,無人問津。
12年初,他結婚了。牽著一個女人的手,款款走進殿堂。
他不再是孤身一人的落魄才子,寂寞深夜,有紅袖添香。
一個才華橫溢,書生意氣,另一個柔情似水,低調溫謙。才子佳人,在那時的窘境之下結為連理,沒有一個人找得出一個理由懷疑這不是真愛。
是理解,是陪伴更是深愛。若不是她接,下來的三年,也許,這個讓人可憐又可愛的“神經病”無法走的如此篤定。
好景不長。
12年初,一紙離婚書,各自奔天涯。
更在前妻受到緋聞騷擾,記者逼問,媒體造謠的時刻挺身而出。是非全攬,好壞皆受。
我們常說啪啪啪見人品,同居見人品,吃飯見人品。其實,離婚最見人品。
第一品的男人:寧可淨身出戶,也不會和曾經同床共枕的愛人爭一分是非,奪一寸金銀。而是竭盡所有補償她花費在你身上寶貴的那些年。
如薛之謙。
第二品的男人:在理所應當的範圍內拿合情合理的瓜分,不會趁火打劫,更不會大張旗鼓。
如普羅大眾。
第三品的男人:翻臉如翻書,分手不認人。企圖借此機會打壓對方,剝削對方,讓她身陷囹圄。
如三星集團公主的宵小丈夫。
今年6月,前妻如約而至。演唱會突陷寡歡,卻又脈脈沉愛。所有的人都和薛之謙一樣,眼淚就在眶裡打轉,想哭不敢哭,因為太開心。
“我知道的,你會來,因為我們約定過。”
以我一世深情,赴你十年約定。
我未曾看過ta們相識相知相愛的畫面,不知最美好與否。可分手後的相處,ta們是我見過最好的。
不打擾不攻擊不提及,放在心裡可擔心可思念可慰藉,只是不可再愛。
夢想受挫,事業停滯,生意落霜,就連婚姻都站到了現實那一邊。企圖合力推人下深淵,萬劫不復。
他卻從來沒有懷疑過、停止過朝著歌手這個終點線的奔跑。
生意失敗,吸取教訓,從頭再來;店鋪衰落,四處討教,重新再開;專輯爆冷,厚積薄發,卷土而歸。
我才明白,有人用十年的時間墮落不堪,每況愈下;更有人,用十年的時間蓄勢待發,蟄伏厚積。
我更懂得,有人用十年忘記舊愛,懷恨在心,難以釋懷;還有人,用十年如期赴約,實現諾言,不忘初心。
我仿佛在他身上看到了讀讀寫寫了八九年,依舊一無所成,敗事有餘的自己。終日構思,深夜寫稿,被拒失落,也曾痛哭無助的自己。
如果你曾為夢想努力過,你就會明白,追夢者想會被這個世界辜負到什麼地步。
如你如她如我如薛之謙。
追夢者可以被世界眷顧到什麼程度?
苦心人,上天總是不忍置之死地。
15年末16年初,這個因為《認真的雪》火遍全中國的追夢者,終於讓人知道並且銘記住了他的名字:薛之謙。
新歌首首登榜,門票秒秒而光,節目收視破表,作品屢掀熱議。更甚,據相關人士統計,薛之謙在去年接了不下幾十檔的綜藝節目。
節目裡被戲耍被捉弄,不管是淋一身泥還是吃一盤辣,無論是攀高峰還是下海水,一往無前沒有遲疑。更是今天看巴黎的太陽,晚上聽倫敦的夜雨。
飛來飛去,作息失調,身體警報,進了醫院還悶頭咬筆寫段子。
被問起為什麼這麼拼,他直言:“因為想紅啊...”
他很膚淺、很現實,就是想紅;他很執著,很耿直,紅了才有人來聽自己的演唱會。
在每一個地方匍匐前進的我們不也是如此這般嗎?出言不遜、聳人聽聞、搞怪賣萌,秀尺度賣下限做標題黨。
因為我們也想紅,紅了,才有人來看我們寫的文章。
何其不甘,何其心酸。
世間成名成功之道,殘酷之處不在於要榨幹你多少力氣心血。很多時候,代價是堅守了數十年的骨氣和尊嚴。
我們不再提:“誒你知道那首認真的雪嗎?”。我們議論:“薛之謙的新歌你聽了嗎,好贊啊!”
我們不再問:“薛之謙是誰啊,名字有點耳熟...”。我們大喊:“始于顏值,陷於才華,忠於人品。”
《演員》傳唱南北,《紳士》霸屏電視,《醜八怪》燃爆包廂,《曖昧》狂刷樂榜。
逢人必談薛之謙。
是金錢是名氣是才華是擁躉,他都有了,他都當之無愧。
他和無數的我們一樣,懷揣夢想,一頭熱血,兩分意氣,三分不甘,四分勇敢,五分不安。
他也和無數的我們不一樣,兜頭的冷水潑下,從未連連後退,趕忙放棄,不再言任何明天和夢想。
我見過被現實搶劫,丟了遠方,自暴自棄,挺著啤酒肚的人對我說:“還是太年輕啊,夢想這東西啊說說也就算了...”
我更見過被世界加害,泯滅善良,冷酷無情的人對我說:“人不為己,天誅地滅。世態炎涼,人心不古。”
我都視若無物,直至遇見薛之謙,內心才一陣陣巨響。
歷經千帆,還相信夢想,對著鏡頭:“如果有一天我對音樂不真誠了。不用你們趕,我自己會走。”
走出半生,還熱愛人生,朝著觀眾:“神經病啊,我不要面子的啊。”
人之初的善良真誠不可貴,被世俗打壓折磨傷害過的善良真誠才可貴。前者是少年,後者才是:歸來仍是少年。
是自己,被雜誌退稿無數次,打開電腦重新創作;是自己,被編輯嘲諷過很多遍,擦擦眼淚再寫一篇;還是自己,窩在被中,看著人家優秀瘋轉的文章淚流滿面。
無數次想放棄,無數次又拿起。
才有了一兩篇閱讀過萬,點贊過千的文章,上千個私信:“加油、喜歡你!”的粉絲。
如果你為夢想跋山涉水過,你就會知道,追夢者可以被世界眷顧到什麼地步。
如人飲水,冷暖自知。
我不追星,因為那些風光華麗,草根逆襲的事蹟離我太遠太遠。只有他,活得和我那麼像又那麼不一樣。
我揉了揉眼睛,拿著話筒唱了一句:“你還要我怎樣?要怎樣?”
只要能實現夢想,這世界要我怎樣,都可以。
有些東西,你要是不提,我不去回憶。
慣了借歎氣喘息,再試著碰碰運氣。
總要過下去。
——薛之謙,黃齡《來日方長》
很快,便冷冷清清的倒閉了。無數個夜晚,盤算著今日流水業務,計畫著線上銷售活動。費心費腦費力的事情浩如煙海,卻事必躬親,事無巨細。
每每抬頭,舒展筋骨,才發現天邊泛白。這才敢拿出吉他,掏出紙筆,把構思良久的詞曲歌謠認認真真地寫到譜上,低吟淺哼。
其實這些歌,已經在心裡唱了無數遍。奈何如《演員》裡所寫:“台下的觀眾就我一個。”
愛這份事業,愛這樣歌唱,可天不遂人願。這場自導自演的演出,至始至終,觀眾就我自己一個。
花開花落,從早到晚,無人問津。
12年初,他結婚了。牽著一個女人的手,款款走進殿堂。
他不再是孤身一人的落魄才子,寂寞深夜,有紅袖添香。
一個才華橫溢,書生意氣,另一個柔情似水,低調溫謙。才子佳人,在那時的窘境之下結為連理,沒有一個人找得出一個理由懷疑這不是真愛。
是理解,是陪伴更是深愛。若不是她接,下來的三年,也許,這個讓人可憐又可愛的“神經病”無法走的如此篤定。
好景不長。
12年初,一紙離婚書,各自奔天涯。
更在前妻受到緋聞騷擾,記者逼問,媒體造謠的時刻挺身而出。是非全攬,好壞皆受。
我們常說啪啪啪見人品,同居見人品,吃飯見人品。其實,離婚最見人品。
第一品的男人:寧可淨身出戶,也不會和曾經同床共枕的愛人爭一分是非,奪一寸金銀。而是竭盡所有補償她花費在你身上寶貴的那些年。
如薛之謙。
第二品的男人:在理所應當的範圍內拿合情合理的瓜分,不會趁火打劫,更不會大張旗鼓。
如普羅大眾。
第三品的男人:翻臉如翻書,分手不認人。企圖借此機會打壓對方,剝削對方,讓她身陷囹圄。
如三星集團公主的宵小丈夫。
今年6月,前妻如約而至。演唱會突陷寡歡,卻又脈脈沉愛。所有的人都和薛之謙一樣,眼淚就在眶裡打轉,想哭不敢哭,因為太開心。
“我知道的,你會來,因為我們約定過。”
以我一世深情,赴你十年約定。
我未曾看過ta們相識相知相愛的畫面,不知最美好與否。可分手後的相處,ta們是我見過最好的。
不打擾不攻擊不提及,放在心裡可擔心可思念可慰藉,只是不可再愛。
夢想受挫,事業停滯,生意落霜,就連婚姻都站到了現實那一邊。企圖合力推人下深淵,萬劫不復。
他卻從來沒有懷疑過、停止過朝著歌手這個終點線的奔跑。
生意失敗,吸取教訓,從頭再來;店鋪衰落,四處討教,重新再開;專輯爆冷,厚積薄發,卷土而歸。
我才明白,有人用十年的時間墮落不堪,每況愈下;更有人,用十年的時間蓄勢待發,蟄伏厚積。
我更懂得,有人用十年忘記舊愛,懷恨在心,難以釋懷;還有人,用十年如期赴約,實現諾言,不忘初心。
我仿佛在他身上看到了讀讀寫寫了八九年,依舊一無所成,敗事有餘的自己。終日構思,深夜寫稿,被拒失落,也曾痛哭無助的自己。
如果你曾為夢想努力過,你就會明白,追夢者想會被這個世界辜負到什麼地步。
如你如她如我如薛之謙。
追夢者可以被世界眷顧到什麼程度?
苦心人,上天總是不忍置之死地。
15年末16年初,這個因為《認真的雪》火遍全中國的追夢者,終於讓人知道並且銘記住了他的名字:薛之謙。
新歌首首登榜,門票秒秒而光,節目收視破表,作品屢掀熱議。更甚,據相關人士統計,薛之謙在去年接了不下幾十檔的綜藝節目。
節目裡被戲耍被捉弄,不管是淋一身泥還是吃一盤辣,無論是攀高峰還是下海水,一往無前沒有遲疑。更是今天看巴黎的太陽,晚上聽倫敦的夜雨。
飛來飛去,作息失調,身體警報,進了醫院還悶頭咬筆寫段子。
被問起為什麼這麼拼,他直言:“因為想紅啊...”
他很膚淺、很現實,就是想紅;他很執著,很耿直,紅了才有人來聽自己的演唱會。
在每一個地方匍匐前進的我們不也是如此這般嗎?出言不遜、聳人聽聞、搞怪賣萌,秀尺度賣下限做標題黨。
因為我們也想紅,紅了,才有人來看我們寫的文章。
何其不甘,何其心酸。
世間成名成功之道,殘酷之處不在於要榨幹你多少力氣心血。很多時候,代價是堅守了數十年的骨氣和尊嚴。
我們不再提:“誒你知道那首認真的雪嗎?”。我們議論:“薛之謙的新歌你聽了嗎,好贊啊!”
我們不再問:“薛之謙是誰啊,名字有點耳熟...”。我們大喊:“始于顏值,陷於才華,忠於人品。”
《演員》傳唱南北,《紳士》霸屏電視,《醜八怪》燃爆包廂,《曖昧》狂刷樂榜。
逢人必談薛之謙。
是金錢是名氣是才華是擁躉,他都有了,他都當之無愧。
他和無數的我們一樣,懷揣夢想,一頭熱血,兩分意氣,三分不甘,四分勇敢,五分不安。
他也和無數的我們不一樣,兜頭的冷水潑下,從未連連後退,趕忙放棄,不再言任何明天和夢想。
我見過被現實搶劫,丟了遠方,自暴自棄,挺著啤酒肚的人對我說:“還是太年輕啊,夢想這東西啊說說也就算了...”
我更見過被世界加害,泯滅善良,冷酷無情的人對我說:“人不為己,天誅地滅。世態炎涼,人心不古。”
我都視若無物,直至遇見薛之謙,內心才一陣陣巨響。
歷經千帆,還相信夢想,對著鏡頭:“如果有一天我對音樂不真誠了。不用你們趕,我自己會走。”
走出半生,還熱愛人生,朝著觀眾:“神經病啊,我不要面子的啊。”
人之初的善良真誠不可貴,被世俗打壓折磨傷害過的善良真誠才可貴。前者是少年,後者才是:歸來仍是少年。
是自己,被雜誌退稿無數次,打開電腦重新創作;是自己,被編輯嘲諷過很多遍,擦擦眼淚再寫一篇;還是自己,窩在被中,看著人家優秀瘋轉的文章淚流滿面。
無數次想放棄,無數次又拿起。
才有了一兩篇閱讀過萬,點贊過千的文章,上千個私信:“加油、喜歡你!”的粉絲。
如果你為夢想跋山涉水過,你就會知道,追夢者可以被世界眷顧到什麼地步。
如人飲水,冷暖自知。
我不追星,因為那些風光華麗,草根逆襲的事蹟離我太遠太遠。只有他,活得和我那麼像又那麼不一樣。
我揉了揉眼睛,拿著話筒唱了一句:“你還要我怎樣?要怎樣?”
只要能實現夢想,這世界要我怎樣,都可以。
有些東西,你要是不提,我不去回憶。
慣了借歎氣喘息,再試著碰碰運氣。
總要過下去。
——薛之謙,黃齡《來日方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