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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千古之冤!荀子所謂“孔子誅少正卯”實為“不白之冤”

言者無罪, 聞者足戒, 方為德政

一、【先亮觀點】

孔子誅少正卯一案, 始見於《荀子.宥坐》。

孔子為魯攝相, 朝七日而誅少正卯。 門人進問曰:“夫少正卯魯之聞人也,

夫子為政而始誅之, 得無失乎, ”孔子曰:“居, 吾語汝其故。 人有惡者五, 而盜竊不與焉:一曰:心達而險;二曰:行辟而堅;三曰:言偽而辯;四曰:記醜而博;五曰:順非而澤。 此五者有一於人, 則不得免于君子之誅, 而少正卯兼有之。 故居處足以聚徒成群, 言談足飾邪營眾, 強足以反是獨立, 此小人之桀雄也, 不可不誅也。 是以湯誅尹諧, 文王誅潘正, 周公誅管叔, 太公誅華仕, 管仲誅付裡乙, 子產誅鄧析、史付, 此七子者, 皆異世同心, 不可不誅也。 詩曰:‘憂心悄悄, 慍於群小。 ’小人成群, 斯足憂也。 ”

所謂【誅】, 《說文》中已經講的很清楚了:誅, 討也。

在春秋之際, 【誅】的意思是“責備”。 到了戰國後期, 【誅】才漸漸有了治罪的含義。 而到了漢朝, 才有了“誅”“殺”連用,

表示先討而後殺之意, 以合孔子【不教而殺謂之虐】的仁義觀。

在《論語》中, 因為弟子宰予大白天睡覺, 孔子說過一句名言:朽木不可雕也, 糞土之牆不可圬也!于予與何誅?

于予與何誅, 意思就是:能拿什麼來責備宰予呢?

所以, 《荀子.宥坐》中, 記述“孔子朝七日而誅少正卯”, 其實意為:孔子上朝不過七日, 就公開聲討譴責了少正卯。

由此可知, 後世所謂的, 孔子當朝七天, 就殺了不同政見者少正卯, 其實是在冤枉孔子。

二、【證據鏈】

凡事都要講證據, 否則口說無憑。

最可靠的證據, 還是《荀子.宥坐》中的這段話, 這段話的後半段提到了:子產誅鄧析。

子產與鄧析, 持有不同政見不假, 但子產死於西元前522年;而鄧析則死於西元前501年。 這都是在史料上有明確的記錄的。

所以, 鄧析不可能是子產所殺。

荀子所謂的子產誅鄧析, 其實也只是在說, 子產曾經公開聲討譴責過鄧析, 而並不是說子產殺了鄧析。 這才是符合實際的理解。

而這段話裡, 被誅的其他人:尹諧、潘正、管叔、華仕、付裡乙、史付, 均不見於史料記載。

在《荀子》記載了孔子誅少正卯之後, 後世的《史記》《淮南子》等, 均忠實依照《荀子》所載, 沒有添油加醋之舉。

但隨著皇帝權力的獨尊日盛, 對於持不同政見者的打擊, 也越來越殘酷。

過了500多年, 到了班固作《漢書》之時, 孔子誅少正卯這歷史, 終於被抹黑了。

先是偽書《孔子家語》中, 說孔子【七日而誅亂政大夫少正卯, 戮之於兩觀之下, 屍於朝】。

於是《漢書》中, 開始有了“兩觀之誅”的說法。

這時的【誅】, 詞意顯然已經變成了殺戮的意思了。

但偽書《孔子家語》中的這句話, 顯然和孔子的仁義觀相悖。

首先, 《論語》中, 孔子是明確反對“殺無道, 以就有道”的。

季康子問政於孔子曰:如殺無道, 以就有道, 何如?孔子對曰:子為政, 焉用殺?子欲善而民善矣。 君子之德風, 小人之德草, 草上之風, 必偃。

顯而易見, 孔子認為君子為政當用德, 反對“殺無道, 以就有道”。

其次, 君子用德, 焉用殺?更何至於暴屍於朝??!!

把政敵殺了還不算, 還要把政敵的屍體拉到朝堂之上暴屍, 這恐怕只有五代十國的暴君才能幹的出來吧!!!孔子不過才做一個小小的司寇, 當官不過才七天, 他有這麼大膽子嗎?有這麼大戾氣嗎?

所以, 偽書《孔子家語》中的這段話, 只能是出於後世為皇權服務的犬儒,

險惡而又拙劣的想像。

三、【當務之急, 徹底平反】

只可惜, 雖然大家都認為《孔子家語》是偽書, 但是【孔子為政七日而誅少正卯】卻已經成為了皇帝和權臣濫用酷刑, 打擊異端排除異己的道德來源。

此後的二千多年, 因言獲罪, 因政見不合而引來殺身之禍, 甚至大搞文字獄;已是屢見不鮮。 而“言者無罪、聞者足戒”的德政之風, 則少有所聞。

所以在當前, 在上層大力宣揚要繼承和發展傳統文化的節骨眼上, 明辨孔子所受的這一歷史性的不白之冤, 已是當務之急。

【孔子誅少正卯】這件事, 再也不能將它曲解為, 孔子當政為排除異己, 弄權殺人了。

孔子的千古之冤, 當於今日徹底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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