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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有理想的罪案,貢獻了一部絕妙的犯罪片!

美劇從沒枯水期, 年年出神作, 季季有爆款。

說話間又來一部——

《追緝·炸彈客》

剛關注時, 豆瓣8.2分, 現在已經漲到8.8分。

真沒想到Discovery(美國著名的紀錄片頻道)的美劇處女作,

一下子把觀眾給震跳起來了。

主創陣容來頭不小。

製片人凱文·史派西(《紙牌屋》中的下木總統)

1號男主角薩姆·沃辛頓(《阿凡達》男主角)

2號男主角保羅·貝坦尼(漫威電影宇宙中的幻視)

電影咖主演, 電視咖保駕護航, 野心勃勃。

第1季第1集第2分鐘, 就炸大樓!

BOOM!

開局, 簡單, 粗暴, 心驚肉跳!

兇手到底是誰?

深沉的畫外音中, 有幾分咄咄逼人的嘲諷。

他說——

如果來了一個寫著你名字的箱子

你不會有任何的想法

除了, 服從

這也不怪你, 是社會的原因

你是一隻綿羊, 你生活在全是綿羊的世界裡

正因為你們只知道服從

這個反派除了催命還要佈道?為什麼把罪犯弄得像藝術家似的?

必須提示, 本劇並非杜撰, 而是真人真事。

現實生活中, 此人原型名叫泰德·卡辛斯基。

(泰德·卡辛斯基)

他是無可爭議的天才, 智商168(愛因斯坦的智商165), 16歲進入哈佛大學, 僅用數月時間就拿下博士學位。

25歲成為伯克利大學數學系最年輕的助教授。

但, 他是泯滅人性的罪犯。

從1978年到1995年, 17年時間裡, 他先後郵寄了16枚炸彈,炸死3人,炸傷數10人,至少有29人因此傷殘。

1997年被捕入獄,1998年被判終身監禁,就連保釋的機會都沒有,可見美國政府對其忌憚至深。

天才要是腹黑,那是最可怕的罪犯。

(原型罪犯被逮捕)

(劇裡的罪犯被逮捕)

從敘事結構上,本劇沿用了經典的雙點佈局,兩個時間線頻繁切換,時而閃回到1995年,時而跳轉到1997年。

第一條線:1995年。

這一年,炸彈客卡辛斯基(保羅·貝坦尼飾,以下簡稱炸彈客)仍逍遙法外。

FBI都一籌莫展,必須請高人出山。

誰?

詹姆斯·菲茨傑拉德——一個小小的巡警,側寫功夫卻是一絕。

側寫是個什麼鬼?

根據犯罪過程中留下的蛛絲馬跡,分析犯罪者的動機、性格、學歷、職位以及心理狀態,為抓捕提供關鍵線索。

乍一聽,很像《心理罪》中的心理畫像。

當然,李易峰演的太邪乎了,僅憑天才的直覺,就能推導出百分之百的結論,這能力小巡警肯定是比不上。

這裡的側寫,寫實得很。

比如,FBI找上門來,讓詹姆斯幫忙解讀一封書信。

詹姆斯一眼洞穿——這是一篇倒讀文。

正讀是一個意思,倒讀則是另一個意思。

這個炸彈客,不斷製造意思。

第一,每次作案故意留下可捕捉的線索。

第二,受害人必定是高校或FBI裡校航的大人物。

第三,警方證據堆積如山,案情依然一團麻。

詹姆斯開始介入調查,剛開始也是一籌莫展。

第二條線:1997年。

短短兩年,詹姆斯遠離都市,離群索居,活出了瓦爾登湖的趕腳。

手機,電腦,互聯網,資訊社會的種種標配,都給我滾遠點。

與此同時,炸彈客被捕,將接受審判。

反派被抓,這不是大結局的節奏嗎?

事實是——炸彈客拒絕認罪,他是瘋子,也是天才,口才顛倒黑白,一旦出庭很可能脫身。

FBI心虛了,再次找來詹姆斯,試圖讓他攻克罪犯心靈。

嘿嘿,正中下懷,炸彈客求之不得。

斗室之中,方寸之地,正邪兩派,針鋒相對。

開始攻心戰。

第一回合

詹姆斯偽裝成炸彈客的知己,開聊自我覺醒的話題。

妄圖以朋友的身份,規勸對方承認自己的瘋子舉動。

如果炸彈客有精神病,自然就沒有庭審的必要。

結果被一眼洞穿,鬼精鬼精的。

第二回合

詹姆斯拿出堆積如山的證據,好讓炸彈客徹底死心。

對方一句話,懟到他無言以對——

如果搜查令通過欺詐手段獲得,得來的證據還管用嗎?

那一雙吞噬人心的眼神,令詭辯看起來無懈可擊。

第三回合 ,詹姆斯,扳回一局。

炸彈客不在乎被捕,不在乎坐牢,但他在乎自己的宣言。

詹姆斯指出,如果大家不相信你,又怎會遵循你的“真理”。

炸彈客開始猶豫。

生命有限,唯真理永恆,怕就怕它們跟著自己,一道煙消雲散。

他的軟肋,原來在這。

一場心戰,不見硝煙,淪陷的是心機。

明明是慘無人道的恐怖襲擊,還有真理這回事?

換句話說,炸彈客信仰的真理是什麼?

回到1995年,他曾寄出一份包裹。不是炸彈,是論文。

一篇《論工業社會及其未來》,35000字。據說在網上能找到全本譯文。

他表態:只要《紐約時報》等媒體刊登,他就果斷停止一切炸彈行動。

原來炸彈是傳播思想的行為藝術?

所謂犯罪動機,都藏在論文裡。拜讀一番後,發現約有三層意思。

首先,是對機器依賴的恐懼——

要是沒有車,電話,你該怎麼辦

要是所有的飛機突然停運了呢

十年前,電腦還只是昂貴的玩具

如今我們所知的文明沒有電腦會分崩離析

其次,是對機械式絕對服從的恐懼——

他們想讓你遵從命令

他們想讓你跟他們一樣做個溫順的綿羊

做個俯首聽命、絕對服從的齒輪

讓你坐你就坐,讓你站你就站

而放棄你的人性和自主權

無論付出什麼代價,你一定要做自己的主人

怎麼做自己的主人,他吹響戰鬥的號角,鼓動狂熱的叛逆——

做人的唯一方式

自由的唯一途徑,就是反叛

寧可作為人類而死

也不在他們的機器裡活成一個毫無意義的齒輪

炸彈客此時儼然是人類自由思想的先驅。

人工智慧時代,眾多關於人類發展的思考始終繞不開兩點:

要麼機器統治人類,要麼機器背後的少數精英統治人類。

這是反烏托邦的節奏嘛。

跟喬治·奧威爾的《1984》不謀而合。

書中的經典金句,至今擲地有聲——

戰爭即和平,自由即奴役,無知即力量!

劇中的炸彈客絕對是本書的擁躉。

類似的情節,在劇中比比皆是。很不幸,FBI符合炸彈客對於庸眾的所有描述。

FBI高層曾以為,炸彈客不過是低智商、低學歷的社會底層。

所以辦案過程非常機械。

寄給《紐約時報》的信中留下“打給南森·R”的字跡,怎麼辦?

簡單,直接盤查全美國帶“南森·R”的人,總計一萬多人。

兩年調查,捕風捉影,原是一場打臉行動——

本案根本就不涉及一個南森·R

都是套路,然後套路就成了坑自己的圈套。

炸彈客利用FBI的體制弱點,把FBI調理得像個傻小子。

FBI的行動耗時15年,動用500名探員,花費500萬美元,錯抓200人,幾乎成了FBI史上費用最高的行動。

諷刺的是,FBI是用科技手段來辦的案。

把服從當真理,把科技當上帝,這不正是炸彈客所噴的庸碌眾生嘛。

這一仗,FBI敗得理所當然。

詹姆斯不是制度下的小白兔,所以他不走尋常路。

通過側寫,他進入到炸彈客的靈魂深處。

辦案攻堅的過程中,他越來越像炸彈客。

1995年,他還是科技的受益者。

1997年,不用手機,不看電視,與資訊社會幾乎決裂。

男主被他所指控的罪犯精神控制了?

對此,網友評價道:想捉住魔鬼,就得先變成魔鬼!

精闢!

最讓人擔心的是,詹姆斯會成為下一個炸彈客嗎?

反工業,反制度,反科技,反對服從。

不為名,不為利,只為萬世開太平?

這是炸彈客的崇高犯罪理想,讓人細思極恐。

犯罪片的敘事,科幻片的主題,他們就像是反烏托邦的兩個極端。

要麼熱情擁抱,要麼暴力粉碎。

犯罪題材偏愛描摹人性的複雜,本劇偏要嘗試人類命運之關照。

明明是小格局的敘事,卻胸懷大格局的野心。

不、簡、單、啊。

問題來了,那些被炸的無辜者,算什麼呢?

炸彈客,無論多像人類之光,他終究是個兇手。

天道好還,有債須償。

那麼犬儒如FBI,溫順如綿羊,就能千秋萬代?

本劇更新到現在,也沒有挑明。

人類的三岔口,往左,還是往右?

一部好劇,拋出問題,答案盡在鏡頭語言之中。

就像那座辦公樓。

仰拍的構圖中,工整、機械、高大,令人及之肅然。

同時,壓迫感與疏離感讓人窒息。

這就是工業社會的真實寫照。

熟悉又陌生。

他先後郵寄了16枚炸彈,炸死3人,炸傷數10人,至少有29人因此傷殘。

1997年被捕入獄,1998年被判終身監禁,就連保釋的機會都沒有,可見美國政府對其忌憚至深。

天才要是腹黑,那是最可怕的罪犯。

(原型罪犯被逮捕)

(劇裡的罪犯被逮捕)

從敘事結構上,本劇沿用了經典的雙點佈局,兩個時間線頻繁切換,時而閃回到1995年,時而跳轉到1997年。

第一條線:1995年。

這一年,炸彈客卡辛斯基(保羅·貝坦尼飾,以下簡稱炸彈客)仍逍遙法外。

FBI都一籌莫展,必須請高人出山。

誰?

詹姆斯·菲茨傑拉德——一個小小的巡警,側寫功夫卻是一絕。

側寫是個什麼鬼?

根據犯罪過程中留下的蛛絲馬跡,分析犯罪者的動機、性格、學歷、職位以及心理狀態,為抓捕提供關鍵線索。

乍一聽,很像《心理罪》中的心理畫像。

當然,李易峰演的太邪乎了,僅憑天才的直覺,就能推導出百分之百的結論,這能力小巡警肯定是比不上。

這裡的側寫,寫實得很。

比如,FBI找上門來,讓詹姆斯幫忙解讀一封書信。

詹姆斯一眼洞穿——這是一篇倒讀文。

正讀是一個意思,倒讀則是另一個意思。

這個炸彈客,不斷製造意思。

第一,每次作案故意留下可捕捉的線索。

第二,受害人必定是高校或FBI裡校航的大人物。

第三,警方證據堆積如山,案情依然一團麻。

詹姆斯開始介入調查,剛開始也是一籌莫展。

第二條線:1997年。

短短兩年,詹姆斯遠離都市,離群索居,活出了瓦爾登湖的趕腳。

手機,電腦,互聯網,資訊社會的種種標配,都給我滾遠點。

與此同時,炸彈客被捕,將接受審判。

反派被抓,這不是大結局的節奏嗎?

事實是——炸彈客拒絕認罪,他是瘋子,也是天才,口才顛倒黑白,一旦出庭很可能脫身。

FBI心虛了,再次找來詹姆斯,試圖讓他攻克罪犯心靈。

嘿嘿,正中下懷,炸彈客求之不得。

斗室之中,方寸之地,正邪兩派,針鋒相對。

開始攻心戰。

第一回合

詹姆斯偽裝成炸彈客的知己,開聊自我覺醒的話題。

妄圖以朋友的身份,規勸對方承認自己的瘋子舉動。

如果炸彈客有精神病,自然就沒有庭審的必要。

結果被一眼洞穿,鬼精鬼精的。

第二回合

詹姆斯拿出堆積如山的證據,好讓炸彈客徹底死心。

對方一句話,懟到他無言以對——

如果搜查令通過欺詐手段獲得,得來的證據還管用嗎?

那一雙吞噬人心的眼神,令詭辯看起來無懈可擊。

第三回合 ,詹姆斯,扳回一局。

炸彈客不在乎被捕,不在乎坐牢,但他在乎自己的宣言。

詹姆斯指出,如果大家不相信你,又怎會遵循你的“真理”。

炸彈客開始猶豫。

生命有限,唯真理永恆,怕就怕它們跟著自己,一道煙消雲散。

他的軟肋,原來在這。

一場心戰,不見硝煙,淪陷的是心機。

明明是慘無人道的恐怖襲擊,還有真理這回事?

換句話說,炸彈客信仰的真理是什麼?

回到1995年,他曾寄出一份包裹。不是炸彈,是論文。

一篇《論工業社會及其未來》,35000字。據說在網上能找到全本譯文。

他表態:只要《紐約時報》等媒體刊登,他就果斷停止一切炸彈行動。

原來炸彈是傳播思想的行為藝術?

所謂犯罪動機,都藏在論文裡。拜讀一番後,發現約有三層意思。

首先,是對機器依賴的恐懼——

要是沒有車,電話,你該怎麼辦

要是所有的飛機突然停運了呢

十年前,電腦還只是昂貴的玩具

如今我們所知的文明沒有電腦會分崩離析

其次,是對機械式絕對服從的恐懼——

他們想讓你遵從命令

他們想讓你跟他們一樣做個溫順的綿羊

做個俯首聽命、絕對服從的齒輪

讓你坐你就坐,讓你站你就站

而放棄你的人性和自主權

無論付出什麼代價,你一定要做自己的主人

怎麼做自己的主人,他吹響戰鬥的號角,鼓動狂熱的叛逆——

做人的唯一方式

自由的唯一途徑,就是反叛

寧可作為人類而死

也不在他們的機器裡活成一個毫無意義的齒輪

炸彈客此時儼然是人類自由思想的先驅。

人工智慧時代,眾多關於人類發展的思考始終繞不開兩點:

要麼機器統治人類,要麼機器背後的少數精英統治人類。

這是反烏托邦的節奏嘛。

跟喬治·奧威爾的《1984》不謀而合。

書中的經典金句,至今擲地有聲——

戰爭即和平,自由即奴役,無知即力量!

劇中的炸彈客絕對是本書的擁躉。

類似的情節,在劇中比比皆是。很不幸,FBI符合炸彈客對於庸眾的所有描述。

FBI高層曾以為,炸彈客不過是低智商、低學歷的社會底層。

所以辦案過程非常機械。

寄給《紐約時報》的信中留下“打給南森·R”的字跡,怎麼辦?

簡單,直接盤查全美國帶“南森·R”的人,總計一萬多人。

兩年調查,捕風捉影,原是一場打臉行動——

本案根本就不涉及一個南森·R

都是套路,然後套路就成了坑自己的圈套。

炸彈客利用FBI的體制弱點,把FBI調理得像個傻小子。

FBI的行動耗時15年,動用500名探員,花費500萬美元,錯抓200人,幾乎成了FBI史上費用最高的行動。

諷刺的是,FBI是用科技手段來辦的案。

把服從當真理,把科技當上帝,這不正是炸彈客所噴的庸碌眾生嘛。

這一仗,FBI敗得理所當然。

詹姆斯不是制度下的小白兔,所以他不走尋常路。

通過側寫,他進入到炸彈客的靈魂深處。

辦案攻堅的過程中,他越來越像炸彈客。

1995年,他還是科技的受益者。

1997年,不用手機,不看電視,與資訊社會幾乎決裂。

男主被他所指控的罪犯精神控制了?

對此,網友評價道:想捉住魔鬼,就得先變成魔鬼!

精闢!

最讓人擔心的是,詹姆斯會成為下一個炸彈客嗎?

反工業,反制度,反科技,反對服從。

不為名,不為利,只為萬世開太平?

這是炸彈客的崇高犯罪理想,讓人細思極恐。

犯罪片的敘事,科幻片的主題,他們就像是反烏托邦的兩個極端。

要麼熱情擁抱,要麼暴力粉碎。

犯罪題材偏愛描摹人性的複雜,本劇偏要嘗試人類命運之關照。

明明是小格局的敘事,卻胸懷大格局的野心。

不、簡、單、啊。

問題來了,那些被炸的無辜者,算什麼呢?

炸彈客,無論多像人類之光,他終究是個兇手。

天道好還,有債須償。

那麼犬儒如FBI,溫順如綿羊,就能千秋萬代?

本劇更新到現在,也沒有挑明。

人類的三岔口,往左,還是往右?

一部好劇,拋出問題,答案盡在鏡頭語言之中。

就像那座辦公樓。

仰拍的構圖中,工整、機械、高大,令人及之肅然。

同時,壓迫感與疏離感讓人窒息。

這就是工業社會的真實寫照。

熟悉又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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