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南文昌的一場婚宴上,伴娘因豪飲白酒引發酒精中毒身亡。 由此,引發對於勸酒的爭論。 若論起喝酒,山東人向來以“能喝”著稱,酒桌上勸酒之風也是非常盛行。 那麼,酒到底該不該勸呢?怎樣才是正確勸酒的方式呢?
勸酒應發乎禮止乎安全勸酒須三問,酒應勸乎?酒必勸乎?勸的藝術?
首先,酒應勸乎?從本質上說,勸酒是一種待客文化,尤其對於一些地方,諸如山東、東北,以及一些少數民族,都把勸酒看做熱情好客的標誌,比如,佤族人豪爽好客,迎接客人以酒當先,認為無酒不成禮。 佤族待客敬酒習俗多樣。
其次,酒必勸乎?應該勸酒,並不等同於必須勸酒。 我們知道,從個人生理上來說,不是所有人都適合喝酒,也不是所有人都不開車。 所以,這個度我們必須把握住。 不是所有的酒都必須勸下去,因為,勸下去的是酒,但傷的,可能是身體,重則,傷及性命,而這是大家都不願意看到的。
第三,勸的藝術?沒錯,勸酒是一種藝術,讓愛喝酒能喝酒的人喝好了,是水準;讓不愛喝酒、酒量少的人喝到歡喜又未醉,也是水準;同時,那些不能喝或者喝不起的人,要勸字留在口頭,並確保僅是一種禮節,尤其需要提及的是,在酒桌之上,其他喝酒的人,不要因為喝酒而爭執,要品酒不要拼酒,要喝酒不要吐酒,畢竟,如若發生海南伴娘類的現象,勸酒者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總而言之,酒應勸,關乎禮節關乎待客之道;酒不必一定要勸下,關乎身體、職業及時機;如果可以勸,那麼至少應發乎禮止乎安全。
勸酒當止於“強人所難”勸酒,在中國具有悠久歷史,可以說是傳統文化的一部分。 的確,也因為勸酒盛行,先後引發了諸多事故和悲劇。
“度”從何來?筆者認為,標準在飲酒之人,不在勸酒之士。 相信,絕大多數人只要飲近自己的量,身體就會出現各種不適,產生拒絕再飲的條件反射。 那麼,這個時候再勸就是強人所難,也預示著勸酒過度。 當然,也有些人因為各種原因不想再飲,如果此時再繼續勸酒,很顯然就會傷了他人情緒,讓提興致成了傷心情,也說明即將過度。 所以,勸酒可以熱情相向,但必須止於一個度——切莫強人所難。
勸酒好不好?結論不能簡單粗暴。
勸酒源於敬酒,而敬酒是宗法社會遺留下來的舊俗,是包含禮儀在內的傳統文化的一部分。 雖然到現在演化得有點走樣了,仍然不能輕易地視為“傳統糟粕”,拋棄了之。
不論是古代還是現在,敬酒都是主人向客人表達敬意、表示歡迎的方式,由敬酒到互敬,有來有往,既使得酒桌上不至於那麼沉悶,禮儀化的程式(比如各地的酒桌文化)也帶上了傳統文化習俗的意味。
但是,萬事講究個度。 雖說勸酒是禮儀的表現,但是過度勸酒甚至灌酒,不但超出了禮儀的範疇,還帶有了強迫的意味,走向了禮儀的對立面,殊失待客之道。
總之,勸酒是必要的,但不能帶有強迫性質,足以表達出主人對客人的敬意就夠了。 如果客人表示不能飲酒或者僅能少量飲酒,主人也就應該適可而止。 待客之道,在意不在酒。 如此,才能賓主盡歡,而又不至於傷身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