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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太爾: 暫未收到英達鋼構2016年度業績補償款 委託律師準備訴訟材料

千龍網北京8月29日訊 斯太爾動力股份有限公司29日發佈關於暫未收到控股股東 2016 年度業績補償款的公告。

公告披露, 2015 年 6 月, 斯太爾動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斯太爾”)與山東英達鋼結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英達鋼構”)簽署了《利潤補償協定》, 英達鋼構承諾斯太爾動力(江蘇)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標的公司”)2014年、2015 年、2016 年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淨利潤分別不低於 2.3 億元、3.4億元和 6.1 億元。 若未實現承諾利潤數, 以現金形式對差額部分進行補償。

根據中興財光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出具的審計報告,

標的公司2016 年度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淨利潤為 123,243,944.97 元, 與英達鋼構承諾利潤數差額為 486,756,055.03 元(以下簡稱“業績補償款”), 觸發了英達鋼構2016 年度業績補償承諾。

根據《利潤補償協定》, 公司於 2017 年 5 月 12 日向英達鋼構發出業績補償的書面通知, 英達鋼構需在規定期限內(2017 年 6 月 11 日前), 將上述業績補償款全額交付給公司。 2017 年 6 月 27 日, 英達鋼構結合自身資金周轉及市場融資現狀, 修訂了此前提出的後續履約計畫, 即 2017 年 7 月 25 日前向公司支付12,000 萬元、2017 年 7 月 28 日前向公司支付 16,000 萬元、2017 年 8 月 28 日前向公司支付剩餘 206,756,055.03 元, 並就應付未付業績補償款按 0.3‰/日的利息向公司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斯太爾 表示, 為追回業績補償款, 維護公司和投資者權益, 公司管理層數次以通訊和函件形式,

督促控股股東儘快履行業績補償承諾, 反復明確其不可推脫的法律責任和公司追回補償款的堅決態度。 同時, 公司、保薦機構及律師事務所均派專人赴英達鋼構進行現場調查, 實地瞭解情況並督促其儘快履行業績補償承諾。

截至 2017 年 8 月 28 日, 公司暫未收到英達鋼構支付的 2016 年度業績補償款。 同日, 英達鋼構管理層以通訊方式向公司確認, 承諾儘快全額支付業績補償款及相應違約金。 為保護上市公司和廣大投資者權益, 公司現已委託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律師準備訴訟相關材料。 如英達鋼構未能於 2017 年 8 月 31 日前全額支付業績補償款和相應違約金, 公司將通過司法途徑追回業績補償款及相應違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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