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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需“補課”金融科技 警惕金融“亂創新”

一年一度的人民銀行“金融知識普及月”將於九月正式拉開序幕。 8月29日央行舉行了媒體吹風會。

人民銀行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局局長余建文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 近年來, 金融科技的發展帶來了普惠金融的質的突破, 但另一方面金融科技時效性快、傳染性強、波及面大等影響也使得一旦爆發風險, 危害更大。 通過央行的消費者素養問卷也體現出, 消費者這方面知識相當薄弱。

《2016年網路詐騙趨勢研究報告》顯示, 2016年網路詐騙對受害者造成的人均損失達到9471元, 與2015年相比, 網路詐騙的人均損失增長了85.5%。

值得注意的是, 其中以涉案金額統計, 金融理財是受害者損失資金最多的詐騙類型, 去年涉案金額達7411.4萬元。

中國工商銀行法律事務部副總經理董建軍在回答第一財經記者提問時指出, 近年來金融消費者權益受損主要是在一些科技亂創新的領域, 由一些金融亂象所引發, 尤其是那些成立不夠規範、准入制度不夠嚴謹、脫離監管視野的機構, 比如非法集資等。 另一方面, 消費者的相關知識不夠健全, 對一些所謂創新金融沒有足夠的辨別能力, 也是權益受損的一個原因。

董建軍稱, 科技和金融相結合後, 安全成為最重要的問題。 工商銀行作為國有大行需要履行社會責任, 在科技金融創新的安全問題上主要有四方面經驗。

第一, 系統設計一定要盡可能完善, 不給非法行為留下漏洞。 第二, 做好消費者金融知識的宣傳和普及。 第三, 在科技金融創新中, 要慎重選擇交易對手, 不論是選擇支付機構還是其他協力廠商合作機構, 都要遵循“依法成立、誠實守信、運營規範、風險可控”的原則。 除此之外, 在與協力廠商機構的合作中要注意客戶資訊的分享和資料交換一定在法律的框架之下, 盡可能最小化, 確保客戶資訊安全。

除了金融機構需要履行的社會責任外, 消費者提高金融知識認知水準也是防止金融欺詐的一個重要方面。

根據央行發佈的《消費者金融素養調查分析報告(2017)》, 我國消費者金融知識整體水準有待提高, 對各類金融知識的掌握程度存在著較大的差異,

消費者金融知識水準在城鄉間和區域間具有一定的不平衡特徵。

習近平總書記在不久前召開的第五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上指出, 要加快建立完善有利於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有利於增強金融有序競爭、有利於防範金融風險的機制。

自2013年起, 統一于9月集中開展人民銀行“金融知識普及月”活動。 據瞭解, 2017年“金融知識普及月”活動主題為:針對不同人群金融知識的薄弱環節和金融需求, 開展金融知識普及活動。 重點向低淨值人群(農民、務工人員、青少年、老年人和殘疾人)提供獲取金融知識的途徑和防範風險的技能。 提升公眾的金融知識和風險責任意識, 引導其合理選擇金融產品和服務,

抑制盲目投資衝動, 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防範金融風險, 維護金融安全。

具體包括人民幣知識、存貸款知識、支付結算知識、反洗錢知識、征信知識、理財知識、外匯業務、存款保險相關知識、個人金融資訊安全知識、維權知識和消費者風險意識和責任意識等11部分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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