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名法定代表人的事情聽過不少,
公司沒有出事情,
法定代表人也安然無恙,
一旦出什麼事情了,
法定代表人就會受牽連。
掛名法定代表人有風險,
那麼,
掛名股東就沒有風險了?畢竟股東跟法定代表人的權利和義務都不同呀。
如果你真的覺得掛名股東是件“躺著賺錢”的美差事兒,
那問題就大了。
畢竟,
這背後也是有很大法律風險的。
如今市場上遍地開花的投資項目, 很多投資者處於個人原因不願在投資項目中公開自己的身份, 抑或是規避經營中的關聯交易, 抑或是法律對於某些行業持股上限的限制, 於是與他人約定, 同意以其名義參與投資項目的公司設立, 但是可以不出資也不出力。 聽著確實是件美差事兒啊。
掛名股東也叫隱名股東, 在工商登記資訊是無法查詢到掛名股東的。 多數是通過私下協議約定。 掛名股東不出資, 不參與管理, 但是同樣的也不會享有股東權利, 並且要承擔連帶責任!畢竟, 工商局登記的資訊可是寫著掛名股東資訊的。 總之, 掛名股東並不像外界傳言的那樣, 不用出資還能拿錢!除了前面說的不享有股東權利外, 掛名股東可能存在一些不得不遵守的約定,
但現在還是很多人礙於情面, 去公司做掛名股東。 在此財大大提醒這部分人, 如果實在是逼不得已, 請記得一定要找個律師好好諮詢一下, 簽一個周密的股權代持協議。 畢竟大多數情況下, 法律比情面要更能派上用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