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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關於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計畫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減持計畫的主要內容: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金隅股份”、“公司”)副總經理王肇嘉先生、劉文彥先生和總法律顧問張登峰先生因個人資金需求擬自本公告發佈之日後的15個交易日後6個月內, 通過集中競價方式減持其所持本公司無限售條件流通股合計不超過27,325股, 減持價格將按照減持實施時的市場價格確定。 該合計減持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不超過0.00026%,

且未超過各自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25%。 本次減持計畫實施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 不會對公司的持續性經營產生影響。

公司於2017年8月30日收到本公司副總經理王肇嘉先生、劉文彥先生和總法律顧問張登峰先生髮來的《減持計畫通知書》,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發佈的《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上證發[2017]24 號, 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的相關要求, 公司現將有關減持計畫情況公告如下:

一、減持主體的基本情況

二、本次減持計畫的主要內容

(一)本次擬減持股份的具體安排:

具體減持時間和程式將遵守《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及公司《內幕資訊知情人登記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

(二)本次擬減持事項不違反公司此前披露的承諾內容。

三、相關風險提示

1、本次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計畫的實施不會導致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 不會對公司治理結構、股權結構及持續經營產生重大影響。

2、本次減持股份計畫人員已知悉並將嚴格遵守《證券法》、《公司法》、《證券及期貨條例》、《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等相關規定。

3、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將根據各自對市場情況及公司股價等具體情形決定是否實施本次減持計畫。

4、本公司將根據相關規則, 嚴格遵守減持計畫實施的報備及資訊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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