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買房時都是要和開發商簽購房合同的, 但一個不注意, 合同中的“小陷阱”就會讓購房者處於不利地位。 開發商不按期交房、房產證遲遲拿不到、購房面積縮水、物業收費高昂等等, 這些都是大家可能會遇到的問題。 為了避免這些, 今天, 小編就來給大家講講簽訂購房合同時要注意的細節。
1、明確違約責任
一般來說, 違約責任包括:
(1) 開發商賣房後要求換房, 不按期交房, 達不到交房條件卻強行交房;
(2) 開發商存在一房二賣, 將房屋抵押的情況;
(3) 辦理過戶手續時不符合規定和約定;
(4) 簽約後購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等。
為了明確違約責任, 合同中關於各項約定越詳細越好, 這樣才能使違約條款落到實處。 例如, 開發商交付房屋的日期一定要寫明確, 應明確到某年某月某日交房;應在合同中明確提出產權證發放到手中的準確時間等。
小編提醒:
切不可只是約定“一方違約的, 應當向對方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這樣的條款毫無約束力。
2、明確計價方式與價款
很多人買房都有這樣的遭遇, 簽訂了購房合同, 再去交首付的時候, 卻被開發商告知房子漲價了, 要麼按照漲價後的價格來執行, 要麼退房。 這就要求我們在簽訂購房合同時, 對於價格條款的約定, 要準確到單價的具體數額, 明確房屋的計價方式和房屋的總價。
小編提醒:
簽訂購房合同時, 價格條款一定要明確, 不然本來約定好的價格可能說變就變。 屆時, 吃虧的只能是購房者。
3、明確產生面積差異如何處理
交房時, 套內面積縮水是很常見的。 為了保護購房者的權益, 應在合同中約定套內建築面積和分攤的共有面積有多少,
小編提醒:
購房面積一定要看清, 切不要糊裡糊塗讓自己的房子“縮了水”。
4、明確基礎設施是否入住就能使用
基礎設施一般包括與社區建設相配套的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電話和寬頻)、電視系統(公共電視天線、有線電視、衛星電視)、道路、綠化等設施。
要明確通水、通電、通氣等的準確時間, 要在合同中明確入住就能使用這些基礎設施。 同時還要約定交房時無法使用, 開發商應採取的應急辦法和賠償措施。
小編提醒:一定要明確天然氣或煤氣的準確通氣時間, 樓宅入住率若不達達70%, 即使通了管道, 也可能用不上煤氣, 會給生活帶來諸多不便。
5、明確公共設施能否按期交付
買房時, 開發商承諾的停車位、超市、娛樂設施等各種公共配套設施, 在交房時很有可能並不能兌現。 購房者可要求房地產商在合同上寫明, 按照規劃要求配建的教育、醫療保健、環衛、郵電、商業服務、社區服務、行政管理等公共建築設施須與住房同時交付使用。
小編提醒:
這些配套設施是選房時綜合考慮的因素之一, 所以一定要明確入住時可以使用, 再簽訂購房合同。
6、明確物業管理事項
合同中要確定前期物業管理公司, 以及雙方約定的物業管理範圍和收費標準。
小編提醒:
物業品質的好壞直接影響居住者的生活品質, 所以物業的管理事項和收費標準一定要在簽購房合同時規定清楚。
7、廣告內容寫入補充條款
小編提醒:
若不明確廣告內容是否能兌現, 入住後再反悔就晚了。
一般而言, 購房簽合同時最重要的就是上述幾個問題, 但其他條款也應在開發商處拿到影印件, 回家仔細研究, 一定要做一個明明白白的購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