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歷史>正文

明神宗朱厚熜時期開通新運河的討論

明代大運河由於和黃河長期處於一塊, 飽受黃河淤積的影響, 所以為了保障運河正常運作, 明代誕生了黃運分離的思想。

黃運分離的設想和實踐根據《明史河渠志》的記載開始於嘉靖年間,

嘉靖六年, 當時的大臣們根據當時黃河禍害漕運情況日益嚴重的形勢, 紛紛上書建言, 提出一系列治理黃運的思想, 其中當時的尚書李承勳建言說:“於昭陽湖左別開一河, 引諸泉為運道, 自留城沙河為尤便。 ”[1]得到了當時的都禦使胡世甯和盛應期贊成, 嘉靖七年(1528年)正月, 總河都禦使盛應期請于“昭陽湖東鑿新河, 自汪家口南出留城口, 長百四十裡。 ”[2]但是由於盛應期因事罷官, 工程沒有完成。 到了嘉靖四十四年後, 黃河又一次在沛縣決口, 徐州段運河洪水漫流, 運道淤塞, 當時的總理河槽尚書朱衡經過實地考察以及根據前人盛應期所鑿新河的實踐, 請在南陽、留城上下開鑿新河,
並且付諸實踐。 但是這舉動引起當時大臣們的廣泛爭論, 反對者以總河都禦使潘季馴為代表, 他們認為新河難成, 徒然浪費民力, 當時的統治者為了堪實, 派下大臣實地考察, 根據大臣實地考察彙報, 還是贊成新河的開鑿的, 但是朝廷裡的反對意見依然不休, 只是由於朱衡開鑿新河的工程十分迅速, 並且開鑿新河後, 便利條件立竿見影“漕船至南陽出口無滯”[3]才沒有遭受進一步的責難。

朱衡開鑿的這條新河“自留城而北, 經馬家橋、西柳莊、滿家橋、夏鎮、楊莊、殊梅、利建七閘, 至南陽閘合舊河, 凡百四十裡有奇。 ”[4]這段河流被稱為南陽新河或夏鎮新河, 雖然並不是直接針對借黃濟運的改變, 新河地勢較高, 河道由南四湖西改到南四湖以東, 很大程度上避開了南四湖段黃河的影響, 可以看做是明代徐州段黃運分離的開始, 圍繞著開鑿新河的爭論也為後來開泇河分歧做了鋪墊。

明代實行黃運分離的最大措施便是開鑿泇河, 泇河原是蘇北的一條自然河流,

有東、西二支, 東泇河源於今山東費縣以南山谷中, 西南流入芙蓉湖, 至三合村。 西泇河源於今山東棗莊的抱犢山, 東南流向三合村與東泇河合流, 西南流經良城、侯家灣至泇口, 又與武河合流, 西南流入蛤鰻湖, 在從湖東會沂水, 經邳州北, 東接直河, 流入駱馬湖, 再從駱馬湖而出流入泗水。 南陽新河開通後, 南陽至留城間的一段運道部分的脫離了黃河的影響, 但是徐州段運河的主體還是和黃河合一, 黃河對運河的制約沒有進行大的改變。 進入隆慶年間後, 於是便有大臣繼承了朱衡開新河避黃的思想, 產生了開泇河之議。

一、首議開泇河。 隆慶三年(1569年)黃河“決沛縣, 茶城淤塞, 糧艘二千餘皆阻邳州。 ”[5]於是當時代朱衡的總督河道尚書的翁大立上書建言:“臣按行徐州,

循子房山, 過梁山, 至境山, 入地浜溝, 直趨馬家橋, 上下八十里間, 可別開一河以漕。 ”[6]隆慶四年(1570年), 黃河再次在邳州決口, 自睢甯白浪淺至宿遷小河口, 淤一百八十裡, 糧艘阻不進, 翁大立再次上書說:“近來黃河之患不在河南、山東、豐沛, 而專在徐邳, 故先欲開泇口河以遠河勢, 開蕭縣以殺河流者, 正為浮沙壅聚, 河面增高, 為異日慮耳。 今秋水洊至, 橫溢為災。 臣以為權宜之計在棄故道而就新沖, 經久之計在開泇河以避洪水, 議無出此兩者, 唯上抉擇。 ”[7]已經任工部尚書的朱衡也贊成翁大立的意見認為:“舊時黃河自劉大夏設官布夫, 而河南之患息;自嘉靖初曹單築長堤, 而山東之患息;自近年改成新河, 而豐沛之患息。非必河自順軌,由人力勝也!今既不能引他水以濟漕,而新沖之渠卒未可就,惟築塞決口,如昔時房村方略,則故道宜可通。至如泇河之議,雖工費不貲,而一勞永逸,比歲歲疏鑿,費亦自省。宜令大立躬自相度,其管河官員俱令戴罪任事,俟河通奏請。”[8]十月翁大立在上書開泇口,就新沖、複故道三策時,再次闡明開泇口的好處:“從馬家橋經利國監入泇口出邳州,則可以避徐溝河、徐呂二洪之險;引薛河、鴻溝之水,溝溢水陸通行;諸驛遞分司略可並省;而徐邳東鄙之民亦漸複業,其便者五。”[9]但是由於當時接任河道總督的潘季馴持反對意見,並且迅速堵住黃河決口,使運道恢復暢通,第一次開泇之議便告一段落。

[1] 《明史》卷八十五《河渠三》,第2086頁

[2] 《明史》卷八十五《河渠三》,第2086頁

[3] 《明史》卷八十五《河渠三》,第2088頁

[4] 《明史》卷八十五《河渠三》,第2088頁

[5] 《明史》卷八十五《河渠三》,第2089頁

[6] 《明史》卷八十五《河渠三》,第2082頁

[7] (清)傅澤洪:《行水金鑒》卷一百五十八《兩河總說》,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8] (清)傅澤洪:《行水金鑒》卷二十六《河水》,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9] (清)傅澤洪:《行水金鑒》卷二十六《河水》,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而豐沛之患息。非必河自順軌,由人力勝也!今既不能引他水以濟漕,而新沖之渠卒未可就,惟築塞決口,如昔時房村方略,則故道宜可通。至如泇河之議,雖工費不貲,而一勞永逸,比歲歲疏鑿,費亦自省。宜令大立躬自相度,其管河官員俱令戴罪任事,俟河通奏請。”[8]十月翁大立在上書開泇口,就新沖、複故道三策時,再次闡明開泇口的好處:“從馬家橋經利國監入泇口出邳州,則可以避徐溝河、徐呂二洪之險;引薛河、鴻溝之水,溝溢水陸通行;諸驛遞分司略可並省;而徐邳東鄙之民亦漸複業,其便者五。”[9]但是由於當時接任河道總督的潘季馴持反對意見,並且迅速堵住黃河決口,使運道恢復暢通,第一次開泇之議便告一段落。

[1] 《明史》卷八十五《河渠三》,第2086頁

[2] 《明史》卷八十五《河渠三》,第2086頁

[3] 《明史》卷八十五《河渠三》,第2088頁

[4] 《明史》卷八十五《河渠三》,第2088頁

[5] 《明史》卷八十五《河渠三》,第2089頁

[6] 《明史》卷八十五《河渠三》,第2082頁

[7] (清)傅澤洪:《行水金鑒》卷一百五十八《兩河總說》,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8] (清)傅澤洪:《行水金鑒》卷二十六《河水》,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9] (清)傅澤洪:《行水金鑒》卷二十六《河水》,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