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 並對公告中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東大會以現場投票與網路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召開;
2、本次股東大會無變更、否決議案的情況。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一)會議召開情況
1、會議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2、會議召開時間:
網路投票時間:
(1)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進行網路投票的時間為2017年9月5日下午15:00至2017年9月6日下午15:00期間的任意時間;
(2)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路投票時間為2017年9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3、會議召開方式:本次股東大會採取現場表決與網路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4、股權登記日: 2017年8月29日
5、現場會議地點: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古墩路702號贊宇大廈12樓
6、會議主持人:董事長吳長鴻先生
本次股東大會會議的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規範性檔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二)會議出席情況
1、股東出席會議總體情況
參加本次股東大會現場及網路投票的股東及股東代表共計14人, 代表股份203,231,242股, 占公司股份總數的30.0307%。 其中:
(1)參加本次股東大會現場投票的股東及股東代表共14人, 代表股份203,231,242股, 占公司股份總數的30.0307%;
(2)通過網路投票系統投票的股東共0人,
2、中小股東出席會議總體情況
通過現場和網路投票的股東3人, 代表股份14,744,948股, 占公司總股份的2.1788%。 其中:
(1)通過現場投票的股東3人, 代表股份14,744,948股, 占公司總股份的2.1788%。
(1)通過網路投票的股東0人, 代表股份0股, 占公司總股份的0.0000%。
中小股東系指除擔任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股東及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以外的其他股東。
3、公司部分董事、監事出席本次股東大會。
4、浙江天冊律師事務所見證律師出席本次股東大會, 同時見證律師對本次會議進行了現場見證。
二、議案的審議和表決情況
本次會議以現場記名投票和網路投票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表決, 審議通過了以下議案:
議案1.00 《關於增加銀行授信額度的議案》
總表決情況:
同意203,231,242股, 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對0股, 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棄權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 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14,744,948股, 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對0股, 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棄權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 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議案2.00 《關於及其摘要的議案》
出席本次會議的關聯股東吳長鴻、李紹光、張琦對本議案已回避表決。
總表決情況:
同意100,132,730股, 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對0股, 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棄權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 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議案3.00 《關於的議案》
議案4.00 《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畫相關事宜的議案》
以上2、3、4議案屬於特別決議, 已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
三、見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浙江天冊律師事務所律師認為:雙環傳動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式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股東大會規則》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召集人資格合法有效;會議的表決程式、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四、備查檔
1、浙江雙環傳動機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浙江天冊律師事務所出具的《關於浙江雙環傳動機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浙江雙環傳動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