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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辣椒、吹毒煙……許昌舊時這樣鬧洞房?現在又變成這樣了!

20世紀50年代一張床

60年代一包糖、70年代“紅寶書”

80年代“三轉一響”

90年代星級賓館講排場

21世紀特色婚宴個性張揚

有人曾用這樣一句話總結不同年代的婚禮特點

剛剛過去的七夕

僅市區就有764對新人登記結婚

再有20多天就到的國慶日

又是一個結婚的高峰期

結婚作為人生中的一件大事, 不僅具有地域特徵, 而且富有時代氣息, 有諸多講究和門道。 今天, 小編將為讀者講述不同年代的許昌婚俗及老許昌人所經歷的難忘故事。

一、

父母之命, 媒妁之言

千里姻緣一線牽, 無媒不成親

俗諺說:“天上無雲不下雨, 地下無媒不成親。 ”

“中原民間, 找對象俗稱‘尋媒’。 找到了物件稱‘尋下了’, 沒找到稱‘沒尋下’, 遲遲找不到稱‘尋不下’。 ”許昌市作協副主席韓曉民是許昌市“非遺”保護專家組成員, 多年來致力於研究許昌的民俗文化。 8月26日, 在建安區政協文史委, 韓曉民向記者講述了許昌婚俗的演變。

民國時期, 信陽人楊鶴亭在許昌首開照相館, 取名“悟真”。 其重孫楊四寶曾在南悟真照相館工作多年。 據其介紹, 舊時照相價格昂貴、技術複雜, 能照得起相的可以說大都“非富即貴”。 楊四寶聽其奶奶說, 在20世紀五六十年代, 照一張6寸照片, 幾乎要花掉五口之家一個月的生活費。 可見, 在舊時拍婚紗照是一件多麼奢侈的事情。

1950年, 我國的《婚姻法》頒佈, 廢除了包辦婚姻, 主張婚姻自由。 結婚證上除了顯示結婚人的姓名以外, 其他人的姓名不再顯示。 結婚證的式樣和名稱也由政府統一制訂。

結婚證一式兩份, 由男女雙方各自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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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禮”究竟啥含義?

納采:又叫行聘, 是婚禮中的首禮, 即男方把求婚禮品送到女方家。

問名:指的是男方準備庚柬帖, 寫上男方的姓名和出生年、月、日、時, 送到女方家。 女方也寫出相應資訊, 及時回柬。

納吉:即正式的訂婚禮儀, 根據雙方生辰八字定下吉日, 男方把訂婚禮品送往女方家。

納征:納聘之意。 訂婚之後, 經過一段時間, 成婚條件成熟, 男方便置備禮品到女方家告知, 準備聘娶。

請期:納征後, 如果女方沒有意見, 男方便會選定吉日, 寫一迎親帖, 上面注明迎親的日、時, 請求女方答應。

迎親:成婚禮。

“千里姻緣一線牽”的說法從何而來?

據唐代的小說記載, 有個叫韋固的讀書人夜行, 碰上一位老人靠著一個大口袋坐在路邊, 在月光下翻閱一本大書。 韋固好奇地問老人看的什麼書, 老人說是天下人的婚姻簿。 韋固又問老人大口袋裡裝著什麼東西, 老人回答說:“裝著紅繩。 只要把一男一女的腳系在一根紅繩上, 即使他們是不共戴天的仇家, 或是相隔萬里的異鄉人,也一定會結成夫妻。”後來便有了“千里姻緣一線牽”之說。

二、

婚禮從簡,見證時代愛情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人們的婚姻越來越自由,漸漸舍去了很多婚俗方面的繁文縟節。在物質並不發達的年代,很多老許昌人的結婚儀式雖然簡單,但婚姻經受住了時間的考驗。積習成俗,化而為禮。兄長端鬥、犁鏵上澆醋……在許昌,一些婚俗折射出獨特的民間文化。20世紀各個年代的人,結婚時有怎樣的風俗和故事呢?

(20世紀50年代的結婚證)

持燒紅的犁鏵,繞車淋醋討吉利

家住東城區奧體花城社區的軒福憲老人于1950年結婚,其老家在臨潁縣王孟鄉軒莊村(當時歸許昌專區管轄)。“我的婚姻是父母包辦的。”軒福憲說,那時候,他家條件不好,村裡一個和其父親關係不錯的私塾先生說媒,將後來成為他妻子的高桂花介紹給他。“訂婚時,她給我買了支鋼筆,我給她買了木梳、髮卡,然後和媒人、雙方本家的人坐在一起吃了頓飯。”軒福憲回憶,當時自己在上初中,大概過了兩年才結婚。

“我家祖祖輩輩不識字,所以父母想讓我讀書出人頭地。我上學的時候已經20歲了。”軒福憲說,結婚時由於家裡太窮,連張床都沒有。“從我姐家借了一張床,同村的人幫忙找來了四輪車去迎親,車上放有昇子(音)。將妻子接到家後,有人持燒紅的犁鏵,繞著車子走三圈兒,同時用醋淋在犁鏵上,寓意‘吉利’。新娘下車時要踩塊石頭,本家兄長端一個鬥在前面引路,鬥裡放糧食,糧食上插柏枝或桿秤,柏枝上掛紅棗,這叫‘兄長端鬥,越端越有’。”

“拜天地時,前面放了個鬥,裡面放有小麥,插有一桿秤。”軒福憲說,到了晚上,除了擺酒席外還要煮餃子讓新娘吃。“記得當時床上躺的都是人,整晚我都沒睡覺。第二天,我就從老家來許昌了!”軒福憲笑著回憶說,按規矩,頭三天,新房不能空著。晚上,家人就讓他年幼的侄子去房裡睡,結果將床都尿濕了。

“父親在許昌做小生意,後來就把母親和妻子接了過來。妻子一輩子吃苦耐勞,孝順父母。她比我小兩歲,如果活著,今年85歲了。”軒福憲說,雖然和妻子的婚姻是舊式婚姻,但雙方同甘共苦、互相扶持,在艱難生活中培養了深厚的感情。

20世紀60年代,新人對著毛主席畫像行禮

1950年,第一部《婚姻法》實施,它明確廢除了包辦婚姻,確立了婚姻自由。79歲的市民秦發安1961年與張水仙結婚。“我們算是自由戀愛。我結婚的日子本來已經確定了,後因工作調動,55天以後,我們才正式結婚。結婚時,我母親買了張舊床和兩床被子。我倆各自所在單位的書記都過來了。”秦發安說,結婚儀式很簡單,只是準備了一瓶酒、一盒煙和兩瓶罐頭,大家在一起聚聚,就算結婚了。“我單位的書記送了我兩幅畫,上面有‘恭賀新禧’之類的字。”

“結婚前,我對她有所瞭解。雖然家裡窮,但是能幹。她1958年上班,一年後就加入了中國共產黨,我很佩服她。”秦發安說,自己1956年參加工作,1961年才入黨。“我結婚那天, 沒有人鬧洞房,母親找了把破掃帚頂著門,說是辟邪。”秦發安說,結婚至今,兩人互敬互愛,攜手至今,生活幸福。

今年78歲的市民李文治,1964年與妻子李香蓮結婚。“那時我在部隊,經人介紹認識了她。”李文治說,上午去鄉里登記後,中午兩人在一起吃了頓飯。“我們的結婚儀式非常簡單,老同學是證婚人。”李文治說,由於家裡窮,當時用的被子、床、床單都是從姐姐家借來的。李香蓮回憶說:“我們對著毛主席的畫像行了禮,招呼親朋好友吃了一頓簡單的午飯,就算完成了終身大事。結婚時,家裡沒有一件像樣的傢俱。”

2014年國慶日是李文治、李香蓮夫婦結婚50周年紀念日。兒孫們把兩位老人拉到影樓,讓工作人員為他們照了婚紗照。

第一次到她家,你喝雞蛋茶了嗎?

家住大同社區的樊清義於1972年結婚。據其介紹,過去在許昌,媒人或男方第一次到女方家“提媒”,主人會用雞蛋茶招待。雞蛋茶就是水煮荷包蛋,過去物資匱乏,雞蛋算是奢侈品了。普通人家平時捨不得吃,只有貴客來了才會拿出來。“荷包蛋數量一般是單數,不能吃完,要留下雙數的荷包蛋。”

回憶起當年結婚時的情景,樊清義笑了。“婚前,我在部隊工作,我的婚事是父母張羅的,女方叫張桂花。換帖時,家人才寫信給我說,信中有張黑白照片。照片上,她留著短髮,蠻好看的。部隊有探親假,我就趁著這個機會到她家去看她。她坐在屋內暗處,我坐在門口亮處,結果,我啥也看不清,她倒是將我看得清清楚楚。”樊清義笑著說,1972年雙方結婚,那天迎親的幾個人騎著自行車就把新娘接了回來。

今年72歲的趙永慶是建安區蔣李集鎮老官趙村人,1970年與小自己5歲的妻子劉銀枝結婚。那時的結婚證比撲克牌稍大一些,有著典型的時代印記:毛主席的頭像放射著萬丈光芒,下面寫有“要鬥私、批修”,背面寫有“計劃生育、勤儉節約”八個大字。

“訂婚的時候擺了桌酒席,為女方買了身衣服、一雙襪子和一包糖果。結婚時,迎親的人一共是四個人,交通工具是一輛自行車。到我家後,開始舉行拜天地等儀式。女方的嫁妝是一個1米長、0.6米寬的箱子和一張小桌子。”趙永慶說,婚後,二人生活甜蜜,幸福恩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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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昌消失的婚俗有哪些?

三伏天穿“燒鍋棉衣”:迎親的隊伍中,有一對兒女雙全又精于應酬的夫婦——“叫女客”。他們到女方家接新娘時會攜帶一個紅包袱,內裝紅蓋頭和催妝衣(即“應衣”),包括鞋襪、腰帶、內衣和一身棉衣。新娘裡裡外外都要換上“叫女客”帶來的衣服,即使三伏天也要穿上“燒鍋棉衣”。

不沾娘家的土:傳說,新娘出嫁時不能沾娘家的土,否則娘家會變窮。新娘上轎時,富人家用紅毯鋪地,一般人家用席子鋪地。

搶火燒:從前迎親,城鎮多抬花轎、農村多趕馬車,隊伍在半路要歇一會兒。女方提前在嫁妝裡備著油饃、火燒、雞蛋,為大家補充能量。其實大家都不餓,但還是爭先恐後地哄搶食品,為的是增加喜慶氣氛。

偷聽牆根:鬧洞房的人終於走了,一對新人並不敢安心就寢,因為有人會偷聽牆根,第二天還會把偷聽到的內容加工一番當笑話四處宣揚。有些笑話會成為新郎、新娘永久的話柄。

媒人在古代為何又被稱為“冰人”?

古俗中,春秋兩季為嫁娶吉時,而冰天雪地的冬季才是媒人為男女牽線之時,因此媒人在古代又有“冰人”之稱。媒人所司職責是“通二姓之好,定家室之道”。中國社會中有一句婦孺皆知的話表明了媒人在傳統婚姻中的重要地位:“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凡婚姻必須有媒人存在,“無媒不成婚”。《詩經》有雲:“伐柯如何?匪斧不克,娶妻如何?匪媒不得。”

三、

與時俱進,婚禮更趨多元化

“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變老。直到我們老得哪兒也去不了,你還依然把我當成手心裡的寶……”這首膾炙人口的歌曲,寄託了無數人對婚姻的美好期待。

(網路圖片)

時代在進步,許昌婚俗增添了新內容

韓曉民介紹,改革開放之後,相親(俗稱“見面”)很快流行起來,其中分為偷見面、小見面和大見面。

據韓曉民介紹,偷見面指沒有固定的地點,男女均裝作若無其事的樣子,到了約定地點後,偷偷地打量對方,不進行接觸和交談。如果男女雙方基本滿意,就安排正式見面,稱為小見面。地點設在媒人或親朋好友家裡,姑娘由家中的姐、嫂或嬸子領著去。安排一間僻靜的房間,讓男女單獨接觸、交流,而其他人在外等候。男女短暫交談後,如果都覺得合適,男方就給女方少量的見面禮;如果一方覺得不合適,經媒婆調解又無效,那就一拍兩散。

大見面後,男女就成為公認的未婚夫妻,逢年過節要互相登門拜訪,平時也可以名正言順地單獨交往。農忙時節,雙方還要到對方家幫忙幹農活兒。“如果交往了一段時間兩人感覺不合適,還可以反悔。”韓曉民說,男方反悔,大多不好意思收回見面禮;女方反悔,男方則須主動退還見面禮。

(攝影/寇旭靜)

即使到了現在,這種建立在層層把關、逐步瞭解基礎之上的相親模式在農村乃至城市仍然存在。韓曉民認為,婚姻形式由父母完全包辦發展到見面後再結婚,也不再講究“三媒六證”,是一個很大的進步。另外,隨著時代的發展,婚俗也增添了很多新內容,如過去成親當天不設喜宴,而是在婚後第二年大年初六待客,稱“答謝月老宴”。屆時,凡添過箱的親朋好友一併招待。後來,人們由於普遍比較繁忙,不但將喜宴設在新婚當天中午舉行,而且將婆家人、娘家人一併安排在酒店招待,既熱鬧又喜慶。

隨著社會的進步和群眾生活方式的轉變,“三大件”“四大件”等彩禮出現在人們的婚姻中。與此同時,有些習俗和做法雖然寓意美好,但已經明顯不適應時代,漸漸銷聲匿跡。

新人選擇“吉日”登記結婚,婚禮更個性、多元

(選擇今年七夕領證的情侶們 攝影/徐鼎燁)

拍照、填表、宣誓一系列環節走下來,新人就能順利拿到期待已久的“紅本本”。近年來,很多新人熱衷於在2月14日、5月20日、8月8日、9月9日、11月11日等“吉日”登記結婚。每逢這些日子,我市各縣(市、區)婚姻登記處的結婚登記人數是平時的好幾倍,現場還會碰到不少用奇特方式祝福愛情的准新人。

有人穿著婚紗前來登記,還有人穿著綠軍裝、戴著紅領巾……這些充滿個性的登記,在魏都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相關工作人員看來是現代年輕人尋求個性、表達情感的需要,從一個側面反映出人們更加重視婚姻登記。

2016年11月20日,長葛小夥兒李少傑騎著小綠迎娶新娘,既有創意又環保;今年6月25日,新郎王濟軒和新娘姜曉婭在市區護城河畔舉行了漢服婚禮,盡顯三國傳統婚禮的古典魅力;2014年,市區一名新郎披紅戴花,騎著高頭大馬,用花轎迎娶新娘……近年來,記者先後參與拍攝過數十對許昌新人的婚禮,明顯感受到現在的年輕人越來越重視個性婚禮。

摒棄惡俗,婚俗越來越清新、文明

1933年出版的《許昌縣誌》記載了許昌舊時這樣的鬧房習俗:“夜晚新夫入洞房,設盤餐,飲交心酒。平輩叔嫂或下輩子侄等,群聚鬧新房,恒終夜紛擾不少休。甚至置備辣椒、皂角等物,熏燒風扇於窗前,俾茲一般毒煙吹入室內,惡作劇,家長絕不過問也。”

82歲的市民李乾建與劉玉夢於1959年10月1日結婚。“訂婚時我來城裡為她買了手絹和鏡子!”二人攜手走過58年,經風曆雨,即使在最艱難的日子裡也沒有放棄彼此。李乾建認為,幸福的婚姻並不在於轟轟烈烈的形式,而在於相濡以沫的感情。70多歲的市民孫月英1960年結婚,丈夫陳全嶺當時在部隊工作。他們準備了瓜子、糖果和飯菜,在戰友們的祝賀下吃了頓飯就算是結婚了。婚後,陳全嶺對孫月英很貼心,從來不讓她受苦、受氣。他們認為,他們那個年代的人在結婚中即使有鬧婚現象,也相對簡單,從不惡俗。如今,外地一些惡俗的鬧婚令新人甚至新人的父母過分難堪。這樣的做法並不可取。

脫掉新郎衣服拉去遊街,朝其身上砸雞蛋、撒麵粉……近年來,社會上有些年輕人為求標新立異,強調個性,在婚禮當天搞惡作劇。類似的奇葩婚俗頻頻被媒體曝光。然而,這樣的鬧婚惡作劇如今在許昌很難見到。在東城區奧體花城等社區,為給新人營造浪漫的結婚氛圍,社區提供有專門的戶外婚禮場地。許昌人的婚俗越來越清新、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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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婚禮倡議有哪些?

一、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堅持理性消費、勤儉持家,大力弘揚勤儉節約的優秀傳統,提倡“環保低碳”的新式婚禮。

二、移風易俗,破除陳規陋習。提倡婚事新辦、喜事簡辦,既體現禮儀之風、人文之風,又顯現文明之風、節儉之風。廣大市民要堅決遏止攀比風、人情風、奢靡風、庸俗風;堅決反對在婚慶活動中戴高帽、抹花臉、大擺宴席、大操大辦等陳規陋習,積極宣導科學、文明、健康的社會新風尚。

三、營造良好的社會風氣,需要人人行動起來。從我做起,爭做文明市民,爭做文明新風的宣導者、傳播者和踐行者。

鬧婚應當有底線

在我國,最為人熟知的結婚習俗莫過於鬧房。古代鬧房,本是因為新人結婚前大都未見過面或是接觸不多,通過鬧房的方式來消除新人之間的尷尬,讓新人在婚後更好地相處,也是為了讓婚禮增添些歡樂的氛圍。

如今,新人大都是在長期相處、彼此瞭解並有深厚感情的基礎上才結婚,鬧房的作用只剩下增添些歡樂氛圍。但是,歡樂不代表沒有底線,婚俗也不能隨意違背倫理道德,或是變得庸俗、低俗。

伴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人們觀念的進步

許昌人的婚姻經歷了由包辦到相親再到自由戀愛的過程

許昌婚禮內容也變得更加豐富、多元,更趨文明

同時,也彰顯著許昌日益提升的城市品位

許昌,正邁著穩重堅實的步伐朝著文化厚重之城

大步走去!

或是相隔萬里的異鄉人,也一定會結成夫妻。”後來便有了“千里姻緣一線牽”之說。

二、

婚禮從簡,見證時代愛情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人們的婚姻越來越自由,漸漸舍去了很多婚俗方面的繁文縟節。在物質並不發達的年代,很多老許昌人的結婚儀式雖然簡單,但婚姻經受住了時間的考驗。積習成俗,化而為禮。兄長端鬥、犁鏵上澆醋……在許昌,一些婚俗折射出獨特的民間文化。20世紀各個年代的人,結婚時有怎樣的風俗和故事呢?

(20世紀50年代的結婚證)

持燒紅的犁鏵,繞車淋醋討吉利

家住東城區奧體花城社區的軒福憲老人于1950年結婚,其老家在臨潁縣王孟鄉軒莊村(當時歸許昌專區管轄)。“我的婚姻是父母包辦的。”軒福憲說,那時候,他家條件不好,村裡一個和其父親關係不錯的私塾先生說媒,將後來成為他妻子的高桂花介紹給他。“訂婚時,她給我買了支鋼筆,我給她買了木梳、髮卡,然後和媒人、雙方本家的人坐在一起吃了頓飯。”軒福憲回憶,當時自己在上初中,大概過了兩年才結婚。

“我家祖祖輩輩不識字,所以父母想讓我讀書出人頭地。我上學的時候已經20歲了。”軒福憲說,結婚時由於家裡太窮,連張床都沒有。“從我姐家借了一張床,同村的人幫忙找來了四輪車去迎親,車上放有昇子(音)。將妻子接到家後,有人持燒紅的犁鏵,繞著車子走三圈兒,同時用醋淋在犁鏵上,寓意‘吉利’。新娘下車時要踩塊石頭,本家兄長端一個鬥在前面引路,鬥裡放糧食,糧食上插柏枝或桿秤,柏枝上掛紅棗,這叫‘兄長端鬥,越端越有’。”

“拜天地時,前面放了個鬥,裡面放有小麥,插有一桿秤。”軒福憲說,到了晚上,除了擺酒席外還要煮餃子讓新娘吃。“記得當時床上躺的都是人,整晚我都沒睡覺。第二天,我就從老家來許昌了!”軒福憲笑著回憶說,按規矩,頭三天,新房不能空著。晚上,家人就讓他年幼的侄子去房裡睡,結果將床都尿濕了。

“父親在許昌做小生意,後來就把母親和妻子接了過來。妻子一輩子吃苦耐勞,孝順父母。她比我小兩歲,如果活著,今年85歲了。”軒福憲說,雖然和妻子的婚姻是舊式婚姻,但雙方同甘共苦、互相扶持,在艱難生活中培養了深厚的感情。

20世紀60年代,新人對著毛主席畫像行禮

1950年,第一部《婚姻法》實施,它明確廢除了包辦婚姻,確立了婚姻自由。79歲的市民秦發安1961年與張水仙結婚。“我們算是自由戀愛。我結婚的日子本來已經確定了,後因工作調動,55天以後,我們才正式結婚。結婚時,我母親買了張舊床和兩床被子。我倆各自所在單位的書記都過來了。”秦發安說,結婚儀式很簡單,只是準備了一瓶酒、一盒煙和兩瓶罐頭,大家在一起聚聚,就算結婚了。“我單位的書記送了我兩幅畫,上面有‘恭賀新禧’之類的字。”

“結婚前,我對她有所瞭解。雖然家裡窮,但是能幹。她1958年上班,一年後就加入了中國共產黨,我很佩服她。”秦發安說,自己1956年參加工作,1961年才入黨。“我結婚那天, 沒有人鬧洞房,母親找了把破掃帚頂著門,說是辟邪。”秦發安說,結婚至今,兩人互敬互愛,攜手至今,生活幸福。

今年78歲的市民李文治,1964年與妻子李香蓮結婚。“那時我在部隊,經人介紹認識了她。”李文治說,上午去鄉里登記後,中午兩人在一起吃了頓飯。“我們的結婚儀式非常簡單,老同學是證婚人。”李文治說,由於家裡窮,當時用的被子、床、床單都是從姐姐家借來的。李香蓮回憶說:“我們對著毛主席的畫像行了禮,招呼親朋好友吃了一頓簡單的午飯,就算完成了終身大事。結婚時,家裡沒有一件像樣的傢俱。”

2014年國慶日是李文治、李香蓮夫婦結婚50周年紀念日。兒孫們把兩位老人拉到影樓,讓工作人員為他們照了婚紗照。

第一次到她家,你喝雞蛋茶了嗎?

家住大同社區的樊清義於1972年結婚。據其介紹,過去在許昌,媒人或男方第一次到女方家“提媒”,主人會用雞蛋茶招待。雞蛋茶就是水煮荷包蛋,過去物資匱乏,雞蛋算是奢侈品了。普通人家平時捨不得吃,只有貴客來了才會拿出來。“荷包蛋數量一般是單數,不能吃完,要留下雙數的荷包蛋。”

回憶起當年結婚時的情景,樊清義笑了。“婚前,我在部隊工作,我的婚事是父母張羅的,女方叫張桂花。換帖時,家人才寫信給我說,信中有張黑白照片。照片上,她留著短髮,蠻好看的。部隊有探親假,我就趁著這個機會到她家去看她。她坐在屋內暗處,我坐在門口亮處,結果,我啥也看不清,她倒是將我看得清清楚楚。”樊清義笑著說,1972年雙方結婚,那天迎親的幾個人騎著自行車就把新娘接了回來。

今年72歲的趙永慶是建安區蔣李集鎮老官趙村人,1970年與小自己5歲的妻子劉銀枝結婚。那時的結婚證比撲克牌稍大一些,有著典型的時代印記:毛主席的頭像放射著萬丈光芒,下面寫有“要鬥私、批修”,背面寫有“計劃生育、勤儉節約”八個大字。

“訂婚的時候擺了桌酒席,為女方買了身衣服、一雙襪子和一包糖果。結婚時,迎親的人一共是四個人,交通工具是一輛自行車。到我家後,開始舉行拜天地等儀式。女方的嫁妝是一個1米長、0.6米寬的箱子和一張小桌子。”趙永慶說,婚後,二人生活甜蜜,幸福恩愛。

新聞連連看

許昌消失的婚俗有哪些?

三伏天穿“燒鍋棉衣”:迎親的隊伍中,有一對兒女雙全又精于應酬的夫婦——“叫女客”。他們到女方家接新娘時會攜帶一個紅包袱,內裝紅蓋頭和催妝衣(即“應衣”),包括鞋襪、腰帶、內衣和一身棉衣。新娘裡裡外外都要換上“叫女客”帶來的衣服,即使三伏天也要穿上“燒鍋棉衣”。

不沾娘家的土:傳說,新娘出嫁時不能沾娘家的土,否則娘家會變窮。新娘上轎時,富人家用紅毯鋪地,一般人家用席子鋪地。

搶火燒:從前迎親,城鎮多抬花轎、農村多趕馬車,隊伍在半路要歇一會兒。女方提前在嫁妝裡備著油饃、火燒、雞蛋,為大家補充能量。其實大家都不餓,但還是爭先恐後地哄搶食品,為的是增加喜慶氣氛。

偷聽牆根:鬧洞房的人終於走了,一對新人並不敢安心就寢,因為有人會偷聽牆根,第二天還會把偷聽到的內容加工一番當笑話四處宣揚。有些笑話會成為新郎、新娘永久的話柄。

媒人在古代為何又被稱為“冰人”?

古俗中,春秋兩季為嫁娶吉時,而冰天雪地的冬季才是媒人為男女牽線之時,因此媒人在古代又有“冰人”之稱。媒人所司職責是“通二姓之好,定家室之道”。中國社會中有一句婦孺皆知的話表明了媒人在傳統婚姻中的重要地位:“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凡婚姻必須有媒人存在,“無媒不成婚”。《詩經》有雲:“伐柯如何?匪斧不克,娶妻如何?匪媒不得。”

三、

與時俱進,婚禮更趨多元化

“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變老。直到我們老得哪兒也去不了,你還依然把我當成手心裡的寶……”這首膾炙人口的歌曲,寄託了無數人對婚姻的美好期待。

(網路圖片)

時代在進步,許昌婚俗增添了新內容

韓曉民介紹,改革開放之後,相親(俗稱“見面”)很快流行起來,其中分為偷見面、小見面和大見面。

據韓曉民介紹,偷見面指沒有固定的地點,男女均裝作若無其事的樣子,到了約定地點後,偷偷地打量對方,不進行接觸和交談。如果男女雙方基本滿意,就安排正式見面,稱為小見面。地點設在媒人或親朋好友家裡,姑娘由家中的姐、嫂或嬸子領著去。安排一間僻靜的房間,讓男女單獨接觸、交流,而其他人在外等候。男女短暫交談後,如果都覺得合適,男方就給女方少量的見面禮;如果一方覺得不合適,經媒婆調解又無效,那就一拍兩散。

大見面後,男女就成為公認的未婚夫妻,逢年過節要互相登門拜訪,平時也可以名正言順地單獨交往。農忙時節,雙方還要到對方家幫忙幹農活兒。“如果交往了一段時間兩人感覺不合適,還可以反悔。”韓曉民說,男方反悔,大多不好意思收回見面禮;女方反悔,男方則須主動退還見面禮。

(攝影/寇旭靜)

即使到了現在,這種建立在層層把關、逐步瞭解基礎之上的相親模式在農村乃至城市仍然存在。韓曉民認為,婚姻形式由父母完全包辦發展到見面後再結婚,也不再講究“三媒六證”,是一個很大的進步。另外,隨著時代的發展,婚俗也增添了很多新內容,如過去成親當天不設喜宴,而是在婚後第二年大年初六待客,稱“答謝月老宴”。屆時,凡添過箱的親朋好友一併招待。後來,人們由於普遍比較繁忙,不但將喜宴設在新婚當天中午舉行,而且將婆家人、娘家人一併安排在酒店招待,既熱鬧又喜慶。

隨著社會的進步和群眾生活方式的轉變,“三大件”“四大件”等彩禮出現在人們的婚姻中。與此同時,有些習俗和做法雖然寓意美好,但已經明顯不適應時代,漸漸銷聲匿跡。

新人選擇“吉日”登記結婚,婚禮更個性、多元

(選擇今年七夕領證的情侶們 攝影/徐鼎燁)

拍照、填表、宣誓一系列環節走下來,新人就能順利拿到期待已久的“紅本本”。近年來,很多新人熱衷於在2月14日、5月20日、8月8日、9月9日、11月11日等“吉日”登記結婚。每逢這些日子,我市各縣(市、區)婚姻登記處的結婚登記人數是平時的好幾倍,現場還會碰到不少用奇特方式祝福愛情的准新人。

有人穿著婚紗前來登記,還有人穿著綠軍裝、戴著紅領巾……這些充滿個性的登記,在魏都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相關工作人員看來是現代年輕人尋求個性、表達情感的需要,從一個側面反映出人們更加重視婚姻登記。

2016年11月20日,長葛小夥兒李少傑騎著小綠迎娶新娘,既有創意又環保;今年6月25日,新郎王濟軒和新娘姜曉婭在市區護城河畔舉行了漢服婚禮,盡顯三國傳統婚禮的古典魅力;2014年,市區一名新郎披紅戴花,騎著高頭大馬,用花轎迎娶新娘……近年來,記者先後參與拍攝過數十對許昌新人的婚禮,明顯感受到現在的年輕人越來越重視個性婚禮。

摒棄惡俗,婚俗越來越清新、文明

1933年出版的《許昌縣誌》記載了許昌舊時這樣的鬧房習俗:“夜晚新夫入洞房,設盤餐,飲交心酒。平輩叔嫂或下輩子侄等,群聚鬧新房,恒終夜紛擾不少休。甚至置備辣椒、皂角等物,熏燒風扇於窗前,俾茲一般毒煙吹入室內,惡作劇,家長絕不過問也。”

82歲的市民李乾建與劉玉夢於1959年10月1日結婚。“訂婚時我來城裡為她買了手絹和鏡子!”二人攜手走過58年,經風曆雨,即使在最艱難的日子裡也沒有放棄彼此。李乾建認為,幸福的婚姻並不在於轟轟烈烈的形式,而在於相濡以沫的感情。70多歲的市民孫月英1960年結婚,丈夫陳全嶺當時在部隊工作。他們準備了瓜子、糖果和飯菜,在戰友們的祝賀下吃了頓飯就算是結婚了。婚後,陳全嶺對孫月英很貼心,從來不讓她受苦、受氣。他們認為,他們那個年代的人在結婚中即使有鬧婚現象,也相對簡單,從不惡俗。如今,外地一些惡俗的鬧婚令新人甚至新人的父母過分難堪。這樣的做法並不可取。

脫掉新郎衣服拉去遊街,朝其身上砸雞蛋、撒麵粉……近年來,社會上有些年輕人為求標新立異,強調個性,在婚禮當天搞惡作劇。類似的奇葩婚俗頻頻被媒體曝光。然而,這樣的鬧婚惡作劇如今在許昌很難見到。在東城區奧體花城等社區,為給新人營造浪漫的結婚氛圍,社區提供有專門的戶外婚禮場地。許昌人的婚俗越來越清新、文明。

新聞連連看

文明婚禮倡議有哪些?

一、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堅持理性消費、勤儉持家,大力弘揚勤儉節約的優秀傳統,提倡“環保低碳”的新式婚禮。

二、移風易俗,破除陳規陋習。提倡婚事新辦、喜事簡辦,既體現禮儀之風、人文之風,又顯現文明之風、節儉之風。廣大市民要堅決遏止攀比風、人情風、奢靡風、庸俗風;堅決反對在婚慶活動中戴高帽、抹花臉、大擺宴席、大操大辦等陳規陋習,積極宣導科學、文明、健康的社會新風尚。

三、營造良好的社會風氣,需要人人行動起來。從我做起,爭做文明市民,爭做文明新風的宣導者、傳播者和踐行者。

鬧婚應當有底線

在我國,最為人熟知的結婚習俗莫過於鬧房。古代鬧房,本是因為新人結婚前大都未見過面或是接觸不多,通過鬧房的方式來消除新人之間的尷尬,讓新人在婚後更好地相處,也是為了讓婚禮增添些歡樂的氛圍。

如今,新人大都是在長期相處、彼此瞭解並有深厚感情的基礎上才結婚,鬧房的作用只剩下增添些歡樂氛圍。但是,歡樂不代表沒有底線,婚俗也不能隨意違背倫理道德,或是變得庸俗、低俗。

伴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人們觀念的進步

許昌人的婚姻經歷了由包辦到相親再到自由戀愛的過程

許昌婚禮內容也變得更加豐富、多元,更趨文明

同時,也彰顯著許昌日益提升的城市品位

許昌,正邁著穩重堅實的步伐朝著文化厚重之城

大步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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