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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出臺新規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

湖北省出臺新規

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

●商業用房可改為租賃住房●公積金可支付房租●發展專業化住房租賃企業

3月27日, 省政府辦公廳出臺《關於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實施意見》提出, 到2020年, 全省基本建立購租並舉的住房制度, 基本形成供應主體多元、經營服務規範、租賃關係穩定的住房租賃市場體系。 《意見》提出培育市場供應主體。 發展專業化住房租賃企業, 調動企業積極性, 通過租賃、購買等方式籌集房源, 開展規模化、集約化、專業化的租賃經營。 鼓勵各地採用PPP模式, 將現有政府投資和管理的公租房交給住房租賃企業運營管理。 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開展房屋租賃業務, 由單一的開發銷售向租售並舉模式轉型, 利用已建成住房或新建住房開展只租不售、先租後售、半租半售等租賃業務, 滿足居民多層次住房需求。 《意見》支持租賃住房建設。

鼓勵新建租賃住房, 在住房租賃需求量大的區域, 將新建商品房專案中配建一定比例的租賃住房作為土地出讓條件。 允許改建住房用於租賃, 將現有住房按國家和地方的住宅設計規範改造後出租。 允許將酒店、賓館、寫字樓等商業用房改建為租賃住房, 其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積率不變, 土地用途調整為居住用地, 調整後不再補交土地出讓金。 《意見》鼓勵住房租賃消費。 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 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 租賃住房經住房租賃合同登記備案後, 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彭一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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