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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新政:第二次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調至30%

中國網·地產中國訊 3月28日上午, 常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佈《關於調整我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比例的通知》。 《通知》規定, 借款人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包括公轉商補息貸款)還清後, 為改善居住條件第二次申請貸款購買自住住房的, 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0%調整為30%。 新政自2017年3月30日起統一執行。

對此,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表示, 常州此次出臺政策, 主要是針對第二套購房而採取的政策, 體現了當前常州購房市場也存在交易開始活躍, 房價有繼續上漲的可能性。 通過對還清公積金貸款的二套購房行為進行管制,

使得住房交易相對更加理性。 當然從政策效應來看, 有兩點影響。 第一, 使得二套購房的首付比例略有提高, 進而使得一些市區價格高的樓盤購置方面會更加理性, 對一些郊區市場實際上影響不大, 因為提高一成首付不會增加太多壓力。 第二, 使得此類市場後續政策管控的預期強化, 或使近期部分購房者加快入市。

政策原文如下:

關於調整我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比例的通知

常公積金委〔2017〕1號

為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支持繳存職工的合理住房需求, 結合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發放情況, 進一步完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 現就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明確如下意見:

1.借款人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包括公轉商補息貸款)還清後, 為改善居住條件第二次申請貸款購買自住住房的, 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0%調整為30%。

2.本通知自2017年3月30日起執行。 原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准。

常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

2017年3月27日

《關於調整我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比例的通知》的政策解讀

一、政策調整的背景

當前, 隨著職工購房融資需求的增長, 我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持續處於高位, 為體現住房公積金的款幫助中低收入家庭改善居住的重要作用, 優先滿足職工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需求, 進一步落實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穩定。

市住房公積金管委會結合我市房地產市場和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的變化情況, 決定調整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

二、政策調整的內容

借款人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包括公轉商補息貸款)還清後, 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貸款購買自住住房的, 無論是住房公積金貸款還是公轉商補息貸款, 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0%調整為30%, 自2017年3月30日起統一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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