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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通知:太原房產證即將下崗!還不快看?有了它房子才歸你……

據瞭解, 目前31個省(區、市)中, 除西藏自治區以外, 均已發放出首本不動產權證書。 按照國土資源部的相關工作安排, 要力爭今年年底前所有市縣停發舊證、頒發新證。

簡單來說, 就是房產證即將下崗, 不動產權證書正式登場!這也就意味著, 以後買房子拿的是不動產權證, 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將停止頒發!

房產證要退出歷史舞臺, 不動產權證書將給我們的生活, 帶來怎樣的影響?

不動產統一登記實行後, 市民新購商品房辦證, 將由原來分別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改為1個部門辦理1本《不動產權證書》即可, 保持收費不變, 原來各部門依法已經發放的證書繼續有效, 不強制要求更換證書, 不增加企業和群眾負擔。

統一登記後, 實現了不動產審批、交易和登記資訊的互通共用, 避免了分散登記模式下的資訊查詢障礙以及由此產生的產權交叉、重登漏登、重複抵押等問題帶來的交易風險,

減少物權的糾紛和矛盾, 切實保護不動產權利人合法財產權及不動產交易安全。 同時一個視窗對外將減少辦證環節, 讓當事人少跑路, 能夠切實提高行政效率, 降低老百姓和企業的辦證成本。

關於不動產證的權威回答

1.不動產權證與房產證與有何不同?

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 我國目前全面啟用的統一不動產登記簿證樣式, 包括《不動產登記簿》、《不動產權證書》、《不動產登記證明》等。

其中, 不動產登記簿由不動產登記機構負責管理, 並永久保存;不動產權證書則向申請人發放, 是享有不動產物權的證明。 進行房屋交易需以登記簿為准。

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 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 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 以不動產登記簿為准。 有證據證實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事項確實存在錯誤的, 應當依法進行更正登記。

2.新的不動產權證和現在的房產證相比,

有哪些區別?

仔細瞧瞧這個證↓↓↓

首先, 不動產權證比房產證產權內容更詳細。 房產證的內頁內容僅包括房屋所有權人、共有情況、房屋坐落、登記時間、房屋性質、規劃用途、房屋狀況和土地狀況;不動產權證的封面為紅色, 證書的全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書》,

裡面除了權利人、共有情況、坐落位置等原來房產證內容外, 還增加了鐳射區、不動產單元號、使用期限等內容。

但就權利人的實質影響而言, 不動產登記證明只是房產證、國土證等不動產統一後的新證明, 可以為入學、就醫、出國等作為證明和擔保。 舊的房產證並非一定要換“新證”。 不動產登記機構堅持“不變不換”原則, 權利不變動, 簿證不更換, 依法辦理變更、轉移等登記工作時, 逐步更換為新的不動產登記簿證。

3.登記後,原有房地產權證還有效嗎?

按照國家“不變不換”的原則,新證頒發前依法頒發的各類不動產權屬證書繼續有效,權利不變動,證書不更換,在依法辦理變更登記、轉移登記等登記時,逐步更換為新的不動產權證書。

3.登記後,原有房地產權證還有效嗎?

按照國家“不變不換”的原則,新證頒發前依法頒發的各類不動產權屬證書繼續有效,權利不變動,證書不更換,在依法辦理變更登記、轉移登記等登記時,逐步更換為新的不動產權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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