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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修法:淡化註冊制 強化穿透制

今年4月, 擱置兩年之久的證券法修正草案, 即將交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二讀審議。

具有權威身份的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吳曉靈, 已經原則介紹了《證券法》修訂四個方面的內容:包括完善證券發行、交易、登記、結算和退市等基本交易制度;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 為企業更方便地進行股本融資;增強虛假資訊、價格操縱、內幕交易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打擊力度, 更好地保護投資者, 救濟投資者的利益損失;嚴肅市場紀律, 進一步明確市場規則;等等。

其中有兩句話我特別感興趣:一是註冊制杠杆收購需研究;二是資管產品將被穿透性監管。

我們先來說說註冊制。

2015年修法草案明確提出, 取消股票發行審核制度, 年底前推出註冊制。 因6月股災修法被推遲。 鑒於註冊制已被寫入中共中央和國務院的多項決定, 2015年底, 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國務院實施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 明確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實施期限二年, 期間國務院須向人大常委會作出中期報告。

如今“中期”已過, “中期報告”卻不見蹤影。 吳曉靈說:“到底‘註冊制’能否在二審稿中寫上, 怎樣寫, 這個我沒有把握。 ”財新報導更直截了當:“根據證監會最新監管精神, 新的修訂草案中沒有新股發行註冊制相關內容。 ”

對此, 筆者舉雙手贊成。

兩個月前, 當證監會副主席方星海在達沃斯論壇一句“IPO不該排這麼長隊”,

有媒體大談“A股正處於向註冊制過渡期”, “現在已實行沒有註冊制的註冊制”, 筆者就撰文呼籲:三年免談註冊制, 行不?理由很簡單, 只有包括退市制度在內的基本交易制度確立之後, 才能談論註冊制。

註冊制被淡化了, 很好。

再來說說穿透制。 兩會重量級人士說的都是“穿透性監管”, 重點針對杠杆收購和資管產品。 “穿透制”這三個字是我杜撰的。

什麼叫穿透?通俗地說就是透明度高, 一眼看得到底。

為什麼龍薇傳媒收購萬家文化, 因“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被立案調查?因為此案既涉及高杠杆收購(6000萬撬動30億), 又涉及穿透性監管。 你趙薇出了6000萬, 向西藏銀必信資產管理公司借款15億元, 再以此向“A銀行”下屬某支行股票質押融資15億元。

西藏銀必信的後臺老闆是誰?管理的是什麼資產?A銀行又是哪家銀行?都沒有穿透。

為什麼寶能和恒大同時接受保監會調查, 寶能的姚老闆被撤銷任職資格, 市場禁入10年, 而恒大人壽相關人員(不是大老闆許家印)市場禁入3-5年?就是因為寶能系組織了包括銀、證、保在內的各類資金, 動用9個資管計畫嵌套, 杠杆率高達4.2倍。 這位元姚老闆將資金組織方式用到了“極致”, 資金是怎麼組織的?錢都從哪裡來?無可奉告!

為什麼明天系肖建華大年夜被抓捕, 成為舉國大案?就是因為1997年才涉足資本市場, 1999年才正式成立的“明天控股”, 公開資料註冊資本金5億元, 據媒體報導總資產居然高達近萬億!而且設計了極其複雜的網狀股權架構,

採用極為灰色的“隱蔽+分散”的戰略方針。 關鍵還是兩個詞:杠杆加穿透。

劉士余主席說得更直截了當:“你用來路不當的錢從事杠杆收購, 就是強盜行為, 就是在挑戰國家金融法律法規的底線!”

高杠杆加上不穿透, 問題嚴重到什麼程度?吳曉靈的提法是, 通過“2015年股市異常波動和2016年杠杆收購中出現的一些亂象……”, 看看, 已經與2015年股災並提啦!!!

公開、公平、公正, 是資本市場的最高原則。 公開是前提, 陽光之下無罪惡。 願修改後的證券法對市場主體更加穿透, 願穿透性監管真正落到實處!

首發《金融投資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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