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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歐洲中世紀宗教的權利比較大?

在中世紀的皇權角逐過程中, 各諸侯間征戰不斷, 東羅馬形成東部正教會, 即東正教, 東羅馬帝國的教會一直處於王國的附屬地位, 西羅馬為羅馬公教即我們所說的天主教緣由是分幾個方面的, 東西羅馬帝國分裂後, 各自形成了自己的教宗, 這時教會出現了質的變化, 與其對應的東羅馬帝國, 由於皇權一直存在到1453年才被土耳其帝國滅亡, 所以, 所以主動權就隨之轉化到了教會。

其次, 在羅馬皇帝的管理下, 法蘭克皇帝採用了教宗的加冕禮, 繼承了羅馬皇帝的合法權利。

首先, 各諸侯國為了得到合法的帝位, 都自然地形成了教宗加冕認可的必須性, 而各諸侯都不再擁有如法蘭克皇帝那樣的實力, 並更希望基督再臨, 救民於水火。

再次, 歐洲貴族的采邑制將國土分割的越來越小, 教宗只是皇帝的附屬官員, 就將一切希望交付給了上帝, 更緊密的崇尚教會,

而宗教則沒有界限, 隨著各領主各支配的地域越來越小, 而教會則聚合的越來越大, 逐漸使教宗淩駕于各王權之上, 整個歐洲都最終被神權籠罩, 而其蠻族皇帝接受了基督教, 為了合法的接收羅馬帝國的權利, 但是隨著西羅馬帝國的覆滅, 情形就有所變化, 羅馬人的國家覆滅了, 所謂蠻族登上了歷史舞臺, 大量的日爾曼人部落進入歐洲腹地, 緊接著法蘭克王國征服了大部分地區, 因此自始至終鬥沒有形成神權淩駕于王權的局面, 之後隨著法蘭克帝國的分裂, 歐洲進入了四分五裂的諸侯國的相互角逐時期, 普通民眾失去了希望。

中世紀的歐洲, 面臨著嚴重的對外衝突。 他們不僅要和同處基督教系統, 但卻自奉正宗的東羅馬帝國進行地緣博弈, 還要與崛起的伊斯蘭勢力, 在東南歐和北非展開搏殺。 甚至, 在東歐方向, 以匈人、蒙古人為代表的草原遊牧勢力, 還時不時的揮師西向, 對歐洲文明構成致命威脅。 而除了保國衛教, 為了獲取土地、財富,

控制商路, 甚至恢復宗教聖地等種種考量, 歐洲本身也有東進拓土開疆的需求。

總而言之, 無論是自保還是開拓, 中世界的歐洲文明, 對外戰爭不可避免。 而鑒於其所面對的, 都是至少在軍事上十分強大的勢力, 這種外戰的慘烈程度, 自然也可想而知。

高頻率, 大規模的外戰, 這對歐洲文明自身提出了極高的要求。 歐洲要想爭取勝利——或者至少別被人打垮, 那不僅物質層面要達到相應的量級, 政治上, 也需要一個強有力的中央權力, 這樣不僅能夠將各地的資源有效的集中到一起以供博弈, 而且在展開具體行動時, 也才能夠保證協調一致。

而這恰恰是歐洲的軟肋所在。 眾所周知, 中世紀的歐洲天主教世界, 政治上四分五裂, 不僅有大大小小數十個王國, 王國之下, 還有公國、侯國, 直到最低等級的騎士。 每一級領主, 都有相應的自主權, 整個歐洲社會政治上極端撕裂, 屬於典型的封建。

這種封建政治體制, 使得歐洲的資源, 被人為的分散成了各個大小不同的部分。 如果不能將它們有效整合, 歐洲別說齊心攘外了,連抵禦外敵入侵都十分困難——天主教世界在中世紀外戰中的整體劣勢,與這種支離破碎的政治結構有著極大的關聯。

鑒於外部勢力的過於強大,歐洲為了在跟東羅馬、伊斯蘭、蒙古等外部威脅的博弈中不落下風,就有必要加強中央集權——直白點說,各地區有必要交出部分對自己的支配權力,集中使用。

可是,交給誰好呢?交給某一個國王?可是,國王是世俗權力的代表,其之世俗權力,是以其所在國家支撐的。而國家又是以地緣板塊為基礎構建。

歐洲地緣結構四分五裂,缺乏一個強大到有能力一統全歐的強勢地緣板塊,這使得歐洲天然不具備一個世俗強權。如果把權力交給某一個國王,不僅其他國王不會服氣,而且他們也怕這種權力轉移,會讓這位“皇帝”獲得超出其國家地緣實力的額外力量,進而反過來依仗這種力量威脅自己。

所以,這個權力,不能交給某個世俗的國王。既然如此,適合享有這種權力的,就是教會了。教會影響覆蓋全歐,能夠得到大家的普遍認同,更重要的是,教會畢竟是個宗教組織,就算掌握些世俗權力,但畢竟有限,不會直接威脅到各國的世俗權力。

而對教會來說,既然它得到了一定的干涉世俗的權力,那它也要做出相應改變。首先,它不能按照那種鬆散的純宗教模式來構建自己的組織,而必須按照世俗的標準,讓自己的架構更加嚴密化,具體來說,就是得有一個最高話事人。而且,在履行這些世俗的過程中,也必須有一個最高裁決者,這樣才能解決現實層面的各種問題。這種情況下,以前的羅馬教會大主教的權威進一步上升,成為政教合一的教皇。

其次,鑒於歐洲地緣結構的鬆散,所以內部政治上也四分五裂,各國之間極容易爆發衝突。而且,由於歐洲無法產生一個強大到足以一統四方的核心地緣板塊,所以大家誰也沒法徹底壓倒誰,即便偶爾出現個強勢政權實現大一統,也是曇花一現,很快就會因地緣結構的天然肢裂而土崩瓦解,諸侯亂戰呈長期化態勢。

可是,戰爭意味著物資消耗,意味著破壞,意味著人口減少。這對在中世紀本就不富裕的歐洲來說,是很難承受的。所以打的同時,大家也都有停戰的需求——不然老這麼消耗下去,大家的最終結果就只能是同歸於盡。

既然要停戰,那就必須要談判,而對立的雙方,即便都有停戰之意,但各自的立場和底線也都差的太遠,所以必須要有一個有權威,且立場公正的勢力從中調和。而羅馬教會無疑使最合適的——大家都是基督的信徒,教會出面最合適,而且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各國都是天主教勢力範圍,所以教會至少看上去沒必要特別偏向誰,具有中立性。而這種調停人(甚至某種程度上是裁決者)的身份,又加重了教會的政治權威。

而隨著羅馬教皇的政教合一,歐洲文明也進入了歷史上最黑暗的時代。整個中世紀,歐洲不僅貧窮落後,而且思想被嚴重扼殺。天主教會極端排斥任何異己思想,並不惜以宗教審判等形式,對任何新思潮予以打擊。

歐洲別說齊心攘外了,連抵禦外敵入侵都十分困難——天主教世界在中世紀外戰中的整體劣勢,與這種支離破碎的政治結構有著極大的關聯。

鑒於外部勢力的過於強大,歐洲為了在跟東羅馬、伊斯蘭、蒙古等外部威脅的博弈中不落下風,就有必要加強中央集權——直白點說,各地區有必要交出部分對自己的支配權力,集中使用。

可是,交給誰好呢?交給某一個國王?可是,國王是世俗權力的代表,其之世俗權力,是以其所在國家支撐的。而國家又是以地緣板塊為基礎構建。

歐洲地緣結構四分五裂,缺乏一個強大到有能力一統全歐的強勢地緣板塊,這使得歐洲天然不具備一個世俗強權。如果把權力交給某一個國王,不僅其他國王不會服氣,而且他們也怕這種權力轉移,會讓這位“皇帝”獲得超出其國家地緣實力的額外力量,進而反過來依仗這種力量威脅自己。

所以,這個權力,不能交給某個世俗的國王。既然如此,適合享有這種權力的,就是教會了。教會影響覆蓋全歐,能夠得到大家的普遍認同,更重要的是,教會畢竟是個宗教組織,就算掌握些世俗權力,但畢竟有限,不會直接威脅到各國的世俗權力。

而對教會來說,既然它得到了一定的干涉世俗的權力,那它也要做出相應改變。首先,它不能按照那種鬆散的純宗教模式來構建自己的組織,而必須按照世俗的標準,讓自己的架構更加嚴密化,具體來說,就是得有一個最高話事人。而且,在履行這些世俗的過程中,也必須有一個最高裁決者,這樣才能解決現實層面的各種問題。這種情況下,以前的羅馬教會大主教的權威進一步上升,成為政教合一的教皇。

其次,鑒於歐洲地緣結構的鬆散,所以內部政治上也四分五裂,各國之間極容易爆發衝突。而且,由於歐洲無法產生一個強大到足以一統四方的核心地緣板塊,所以大家誰也沒法徹底壓倒誰,即便偶爾出現個強勢政權實現大一統,也是曇花一現,很快就會因地緣結構的天然肢裂而土崩瓦解,諸侯亂戰呈長期化態勢。

可是,戰爭意味著物資消耗,意味著破壞,意味著人口減少。這對在中世紀本就不富裕的歐洲來說,是很難承受的。所以打的同時,大家也都有停戰的需求——不然老這麼消耗下去,大家的最終結果就只能是同歸於盡。

既然要停戰,那就必須要談判,而對立的雙方,即便都有停戰之意,但各自的立場和底線也都差的太遠,所以必須要有一個有權威,且立場公正的勢力從中調和。而羅馬教會無疑使最合適的——大家都是基督的信徒,教會出面最合適,而且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各國都是天主教勢力範圍,所以教會至少看上去沒必要特別偏向誰,具有中立性。而這種調停人(甚至某種程度上是裁決者)的身份,又加重了教會的政治權威。

而隨著羅馬教皇的政教合一,歐洲文明也進入了歷史上最黑暗的時代。整個中世紀,歐洲不僅貧窮落後,而且思想被嚴重扼殺。天主教會極端排斥任何異己思想,並不惜以宗教審判等形式,對任何新思潮予以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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