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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門聯合發文懟“假離婚” 離婚1年內房貸算二套

針對“假離婚”投機購房行為的“新政”落地。 24日上午, 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北京市住建委和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四部門聯合發文, 明確從今天起, 離婚一年內貸款買房, 商貸和公積金貸款都算二套房。

離婚一年內房貸算二套

據有關方面反映, 近期, 購房家庭通過離婚手段享受首套住房貸款政策的情形有所增加, 這既影響了調控政策效果, 也容易產生財產糾紛、還款能力下降等問題, 增加商業銀行住房信貸風險。

文件中規定, 對於離婚一年以內的房貸申請人,

各商業銀行應參照二套房信貸政策執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 按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執行。 也就是說, 即便購房人在辦理離婚過程中已經將名下房產歸於另一方, 且無貸款記錄, 依然將被視為二套房, 購買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 購買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80%, 且房貸利率為基準利率的1.1倍。

貸款記錄包含公積金貸款和商貸

對於征信記錄中公積金貸款記錄算不算的問題, 檔中明確, 各商業銀行在審核住房信貸業務過程中要嚴格按照規定查詢北京房屋交易權屬資訊查詢系統、人民銀行個人信用資訊基礎資料庫。 在公積金貸款資料接入征信系統前, 各商業銀行定期匯總房貸客戶資訊提交住房公積金中心,

由公積金中心查詢查證後統一將公積金貸款記錄回饋給各商業銀行。 對於經查詢人民銀行個人信用資訊基礎資料庫, 已確認購房家庭有商業性住房貸款記錄的, 可不再查詢公積金貸款記錄, 按照二套房貸政策執行。

這就意味著, 即便個人征信記錄中沒有顯示, 但購房人只要曾使用過公積金貸款, 相關管理部門也會將貸款記錄回饋給商業銀行, 不留下“鑽漏洞”’的可能。 文件中規定, 各商業銀行對於購房家庭住房記錄、商業性住房貸款記錄、公積金貸款記錄等查詢情況, 需留檔備查。

禁止在首付款中“加杠杆”

2016年, “首付貸”等金融產品就已明確被央行叫停。 此次, 四部門又重申了首付款中不允許違規“加杠杆”的原則。

檔中提出, 各商業銀行要根據“瞭解你的客戶”的原則, 加強對客戶的盡職調查, 認真核查購房人首付款資金來源, 並嚴格審核借款人還款能力。 對使用“首付貸”等金融產品加杠杆的客戶, 應拒絕發放貸款。 同時, 各商業銀行應加強消費貸及其他無抵押信用貸款的管理, 嚴禁以消費貸、個人經營性貸款等名義貸出資金用於支付購房首付。

同時, 各房地產仲介機構也不得提供或與其他機構合作提供“首付貸”、“尾款貸”等違法違規金融產品和服務。 對於經有關部門查實存在違法違規問題的仲介機構, 各商業銀行應立即中止與其業務合作。

已成年無固定收入借款人參照二套房貸

檔同時提出, 要增強信貸風險的識別和防範。 一方面, 各商業銀行要加強對房地產真實價值的評估, 要提高對房產價值真實客觀的判斷和評估能力, 要依據房屋的合理評估價值進行放貸。 另一方面, 要嚴格審核借款人還款能力, 防範投資投機購房帶來的信貸風險。 對於購房人提供虛假收入證明或不符合月供收入比要求的, 不得放貸。 對於已成年、未就業、沒有固定收入且還款資金來源於其他共同還款人的借款人, 商業銀行應進一步嚴格住房貸款條件, 原則上可參照二套房信貸政策執行。

檔要求, 各商業銀行要堅決落實中央關於“房子是用來住的, 不是用來炒的”總體要求, 繼續從嚴控制個人購房貸款增量, 嚴格落實差別化的房地產信貸調控政策,

配合做好北京市房地產調控工作, 促進北京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北京銀監局、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將適時會同相關部門對轄區內商業銀行房地產信貸調控政策落實情況進行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 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機構進行嚴肅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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