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本是一件神聖的事情, 現在卻成了仲介機構鑽空子牟利的工具。 如今在北京、上海等一線城市, 由於受購房資格的限制, 一些人為了買房子就把心思動到了“假結婚”上, 並形成了完整的利益鏈條。 “假結婚”其背後暗藏諸多風險, 一旦領了結婚證, 一方達到目的, 另一方卻又不同意離婚了, 可能會陷入曠日持久的訴訟中。 (3月28日中新網)
樓市持續火熱, 北上廣的房價一再高企, 各地相繼出臺了限購政策。 其中, 婚姻狀況往往卡住了很多人的購房資格。 因而催生了一個隱秘的灰色市場, 幫人騙取購房資格,
“假結婚”業務純粹就是“賣人”的生意, 仲介公司明目張膽地充當了“人販子”。 雖然仲介公司讓“結婚”雙方先簽婚前財產協議, 然後領結婚證、購房、更名、離婚。 一連串的流程看起來完美無缺, 而且表面看都是“合法”的, 但實質上是鑽了政策的空子, 欺騙了法律, 也欺騙了辦證部門。 但不管怎麼樣, 仲介公司開展這項目業務本身就是非法的, 因為他們經營範圍內絕對不可能有這樣的業務。 這樣的“非法交易”, 破壞了國家的法律, 是在破壞別人神聖的婚姻。
對於購房者來說, 為了購房進行假結婚,
對於那些出賣自己, 與人假結婚的“物件”來說, 表面上看來錢比較快, 與人辦一下“手續”就能拿到幾萬元的錢。 但為了利益, 實質上是拿自己的聲譽, 拿國家的法律在做交易。 有了婚姻記錄, 就不可能消除了, 可能使自己的身價大跌, 可能會影響自己終身。
“假結婚”讓婚姻也可以買賣, 是拿神聖的婚姻當兒戲。 違反國家的法律, 有違社會的公序良俗, 一些人因此獲“利”, 也註定會有一些人因此受害。 因此, 有關部門一定要採取措施打掉這個怪物。 如:北京市日前就出臺規定, 夫妻雙方購房時, 必須在房本上署夫妻雙方的名字。 也就是說, 如果“假結婚”, 房產證上也必須署“假夫妻”兩人的名字, 這房屋也就成了假“夫妻”倆的共同財產。 這樣徹底斷了一些人“假結婚”的念頭, 這也就從根本上杜絕了“假結婚”現象的發生。
稿源:荊楚網
作者:胡建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