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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銀消費金融又被銀監會罰了900萬!多位董事及高管也被罰

9月1日, 北京銀監局網站公佈對北銀消費金融有限公司, 宋文昌、袁耀璋、顧弢、尹崢的行政處罰資訊, 北銀消費金融有限公司貸款和同業業務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超經營範圍開展業務、提供虛假且隱瞞重要事實的報表、開展監管叫停業務等, 宋文昌、袁耀璋、顧弢、尹崢為責任人。

根據《個人消費貸款管理辦法》第四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八條規定, 銀監會做出了以下行政處罰決定:

責令北銀消費金融有限公司改正, 並對其給予合計90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對宋文昌給予警告並處5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對袁耀璋給予取消10年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 禁止2年內從事銀行業工作的行政處罰。 對尹崢給予禁止12年內從事銀行業工作的行政處罰。 對顧弢給予警告並處2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此前, 顧弢任北銀消費金融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宋文昌和袁耀璋任北銀消費金融董事。

曾因違規被罰150萬

這不是北銀消費金融第一次收罰單了, 2015年11月銀監會就對北銀消費金融有限公司罰款人民幣150萬元。

處罰依據是變相突破監管規定發放貸款;貸款管理存在嚴重問題, 造成個人消費貸款用途不真實, 部分資金被挪用;無合理理由和充分證據的情況下上調貸款風險分類, 資產品質嚴重不實。

而這次罰款和當時的北銀“欺詐門”有關。 北銀消費金融公司與一些仲介公司合作拓展客戶, 部分合作公司借此從北銀消費違規套取資金, 通過“拉人頭”的方式騙貸。 其中, 貸款客戶並非實際資金使用人, 而套取出的資金卻不知所蹤。

當時, 被仲介公司通過“拉人頭”方式向北銀消費貸款客戶已經高達約200人, 大多數“人頭”的信用記錄已經多次逾期, 很多人已經向法院起訴, 且拒絕向北銀消費還款, 客戶和北銀消費的衝突也在不斷升級。

隨後, 北京銀監局公佈了罰款150萬的行政處罰決定。

又涉拉人頭騙貸風波

接到銀監會罰單之後, 北銀消費金融一直未發聲, 但拉人頭騙貸的風波依舊在發酵, 而網上的維權行動也從未停止。

2016年7月, 多名用戶提出訴訟起訴北銀消費, 原因是用戶在毫不知情下多出20萬貸款, 涉及客戶200人, 總金額達到4000萬, 或涉嫌欺詐。

值得一提的是, 本次行政處罰的尹崢也在受害人的帖子中也被提及。

北銀消費金融公司成立於2010年3月1日, 是四家第一批試點消費金融公司之一, 由北京銀行發起設立。 2013年成功實現引資改制, 與西班牙桑坦德消費金融公司、利時集團、聯想控股、大連萬達等一批國內知名民營企業簽署股份認購協定, 註冊資本增至8.5億元人民幣。

雖然成立較早, 但北銀消費金融一直比較低調, 而兩次鬧出大新聞都是因為違規被罰。 北銀消費金融的主要獲客管道是線下仲介公司, 這種模式也是欺詐的根源所在。

同時, 該事件還反映了北銀消費金融風控存在的巨大漏洞, 甚至公司內部人員與仲介勾結套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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