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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協發佈《關於期貨行業履行脫貧攻堅社會責任的意見》

消除貧困, 改善民生, 實現共同富裕, 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 是黨的重要使命。 當前, 脫貧攻堅已經到了啃硬骨頭、攻堅拔寨的衝刺階段, 打贏脫貧攻堅戰需舉全黨全社會之力。 為進一步深入貫徹《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中發〔2015〕34號)和中央扶貧開發工作會議精神要求, 細化落實中國證監會關於資本市場服務脫貧攻堅的戰略部署, 充分發揮期貨市場服務國家脫貧攻堅戰略的作用, 現就期貨行業履行脫貧攻堅社會責任提出以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

緊緊圍繞中央提出的“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四個全面”戰略佈局, 充分認識期貨行業在脫貧攻堅戰中應承擔的政治責任與社會責任, 提升行業服務脫貧攻堅的思想共識, 彙聚全行業力量與智慧, 以期貨經營機構專業優勢為依託, 強化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 為服務國家脫貧攻堅戰略做出應有的貢獻。

(二)總體要求

全面把握資本市場服務國家脫貧攻堅戰略的總體要求, 鼓勵期貨經營機構熱心參與扶貧事業, 加強合作、優勢互補, 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施策, 加快形成期貨行業扶貧行動合力。 充分發揮行業特有的風險管理專長, 切實將扶貧工作與服務實體經濟發展這一行業根本宗旨有效結合,

形成期貨行業扶貧特色, 積極探索期貨行業扶貧工作的長效機制。 創新行業扶貧工作方法, 豐富扶貧工作內容, 多管齊下, 多措並舉, 推動“精准脫貧”取得實效。 通過建立和完善工作機制, 強化考評, 為期貨經營機構助力脫貧攻堅創造良好的氛圍。

二、鼓勵積極參與, 形成期貨行業精准扶貧行動合力

(三)宣導結對搞幫扶

鼓勵期貨經營機構根據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發佈的《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和集中連片地區特殊困難地區縣(合併)名單》, 結合自身地緣特性、業務特點、人員優勢及實際經營情況, 合理選擇幫扶物件, 力爭做到“機構聯繫到縣、價格資訊到鄉、專業服務到村(或農民專業合作社)、幫扶效果到戶”,

開展精准扶貧。 鼓勵有條件的期貨經營機構與貧困縣或其所轄貧困鄉(貧困村)結成對子, 探索建立高管人員掛帥督導專項工作組等方式形成長效幫扶機制。 期貨經營機構應根據建檔立卡貧困戶的具體情況和實際需求, 採取多種措施, 幫助解決當地貧困人口在就業、就學、就醫等方面的實際困難。 期貨業協會通過梳理貧困地區分佈情況和需求特點, 為期貨經營機構選擇幫扶物件提供説明與引導。

(四)強化協作與配合

期貨經營機構應加強與幫扶對象當地政府部門的合作, 積極爭取財政、稅收等方面的政策優惠, 推進工作聯動。 支持期貨經營機構加強與保險及農村電商的合作, 通過協同與配合,

形成對幫扶物件支援的合力。 鼓勵期貨經營機構參與股東單位、其他社會公益組織發起的扶貧活動, 積極履行所擔負的社會責任。 鼓勵期貨經營機構發揮各自優勢, 開展聯合扶貧工作, 突出模範帶頭和示範作用。 期貨業協會應通過建立行業精准扶貧資訊共用和經驗交流機制, 推動期貨經營機構共用政策、資訊、資源優勢, 發揮行業扶貧協同效應。

三、立足行業特色, 發揮期貨行業精准扶貧專業優勢

(五)服務“三農”謀實效

期貨經營機構應緊密結合國家關於農村農業改革政策精神和要求, 充分發揮自身在價格管理、風險管理方面的專業優勢, 對貧困地區涉農主體進入期貨市場開展套期保值業務進行培訓,

指導和扶持各類涉農主體利用期貨市場降低生產經營風險。 期貨經營機構應積極探索建立農業補貼、涉農信貸、農業保險和農產品期貨、場外期權等工具的聯動機制, 支援符合條件的貧困地區優先開展“保險+期貨”試點, 提高涉農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管理市場風險的能力。 風險管理公司應以貧困地區實體經濟需求為導向, 運用風險管理專業知識, 為涉農主體提供合作套保、倉單質押、倉單回購等專業定制化服務。

(六)助力產業結構優化

期貨經營機構應積極落實國家有關“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政策精神, 貫徹國家“去產能、去庫存、去杠杆、降成本、補短板”的有關要求, 發揮期貨市場價格發現和風險管理功能, 説明和引導貧困地區產業結構調整與企業轉型升級。指導和説明貧困地區實體企業利用期貨及其他衍生工具管理價格、利率、匯率等風險,優化庫存管理,鎖定成本,提升盈利,改善企業生產經營,促進產業優化升級。

(七)強化期現對接與合作

鼓勵期貨經營機構利用其在現貨領域積累的資源優勢,結合貧困地區資源和產業特色,引導發達地區投資資金向貧困地區轉移,努力促成發達地區與貧困地區的產業合作。鼓勵期貨經營機構與相關實體企業深化合作,探索在貧困地區聯合建設期現結合典型的示範產業、示範基地和示範企業,為貧困地區企業利用風險管理工具改善經營方式、轉換商業模式提供綜合解決方案。鼓勵期貨經營機構與期貨交易所加強合作,為貧困地區符合條件的倉儲企業申請設立交割倉庫提供必要的支援和幫助。鼓勵風險管理公司做深做細業務內涵,結合貧困地區現貨企業實際情況,運用企業易於理解和接受的期現結合創新業務模式,説明與引導貧困地區現貨企業直接或間接利用期貨工具管理現貨風險,提升企業的抗風險能力與盈利能力。

四、創新方式與內容,全面提升期貨行業精准扶貧成效

(八)加大培訓與宣傳力度

支持期貨經營機構在貧困地區開展以在校師生、從業人員、金融監管幹部、企業管理人員、涉農主體等為主要對象的期貨專業知識培訓,提升貧困地區對期現業務的理解和認知水準,為貧困地區企業和客戶利用期貨市場管理風險提供智力幫扶,從而增強貧困地區脫貧致富的內生發展動力。支援期貨經營機構結合貧困地區期貨投資者特點,加強反洗錢、反欺詐、法制和誠信等方面的公益宣傳和講座,強化投資者教育,配合有關部門防範非法期貨等違法金融活動,維護期貨市場投資者合法權益。

(九)探索駐點幫扶路徑

鼓勵有條件的期貨經營機構在貧困地區設立分支機搆,選派有豐富經驗的優秀人才任職,並以扶貧工作成效為重要考量完善考核激勵機制,培育企業形成扶貧幫困的良好氛圍,以更好地滿足貧困地區的風險管理需求,改善貧困地區金融環境。鼓勵期貨經營機構及其分支機搆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貧困地區高校畢業生實習和就業,為貧困地區幹部和金融人才提供掛職鍛煉機會,並通過人才回流帶動和説明貧困地區實現精准脫貧。

(十)設立基金助力脫貧

鼓勵有條件的期貨經營機構參與設立扶貧基金、公益基金、慈善基金,在貧困地區開展形式多樣的捐助和公益扶貧活動。期貨業協會應建立相應機制,掌握上述基金的運作情況,並研究、推動行業扶貧基金的設立,支持期貨行業精准扶貧工作的有效開展。

五、完善工作機制,保障期貨行業精准扶貧落到實處

(十一)加強組織領導

期貨業協會應設立期貨行業扶貧工作機制,根據各期貨經營機構報送的計畫項目、公司自身實際對結對幫扶組合等有關情況進行統籌協調,並全力支持期貨經營機構參與精准扶貧工作。期貨經營機構應樹立大局意識,強化責任擔當意識,將精准扶貧工作納入公司工作計畫,訂立明確的扶貧工作目標,明晰扶貧工作各級主體責任,細化執行和實施方案,加強扶貧工作督導,將扶貧工作情況納入公司內部考核,建立正向激勵制度,發揮基層黨組織戰鬥堡壘作用。

(十二)完善考核體系

各期貨經營機構應圍繞具體投入、採取的措施、人員參與情況、專業幫扶落地情況以及受助物件脫貧實際定期向期貨業協會報告扶貧工作開展情況,不得有資訊造假、彙報不實。期貨業協會應建立對期貨經營機構扶貧工作進行巡查和評估的工作機制,針對各公司扶貧投入和實績,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巡查,並進行綜合評估,為分類評價提供公允的參考依據。期貨業協會還應負責統一發佈行業精准扶貧的社會責任報告。

(十三)營造良好環境

期貨經營機構應不斷強化對國家及證監會有關扶貧工作決策部署的內部學習、解讀與宣講,對扶貧工作有突出貢獻的分支機搆或個人給予公開表彰和獎勵,定期向社會公佈扶貧成效。期貨業協會應通過座談會、研討會等形式總結行業扶貧經驗並積極推廣,樹立行業精准扶貧、精准脫貧的先進典型,加大對行業優秀扶貧案例的對外宣傳力度,營造全行業助力國家脫貧攻堅戰略的良好氛圍。

説明和引導貧困地區產業結構調整與企業轉型升級。指導和説明貧困地區實體企業利用期貨及其他衍生工具管理價格、利率、匯率等風險,優化庫存管理,鎖定成本,提升盈利,改善企業生產經營,促進產業優化升級。

(七)強化期現對接與合作

鼓勵期貨經營機構利用其在現貨領域積累的資源優勢,結合貧困地區資源和產業特色,引導發達地區投資資金向貧困地區轉移,努力促成發達地區與貧困地區的產業合作。鼓勵期貨經營機構與相關實體企業深化合作,探索在貧困地區聯合建設期現結合典型的示範產業、示範基地和示範企業,為貧困地區企業利用風險管理工具改善經營方式、轉換商業模式提供綜合解決方案。鼓勵期貨經營機構與期貨交易所加強合作,為貧困地區符合條件的倉儲企業申請設立交割倉庫提供必要的支援和幫助。鼓勵風險管理公司做深做細業務內涵,結合貧困地區現貨企業實際情況,運用企業易於理解和接受的期現結合創新業務模式,説明與引導貧困地區現貨企業直接或間接利用期貨工具管理現貨風險,提升企業的抗風險能力與盈利能力。

四、創新方式與內容,全面提升期貨行業精准扶貧成效

(八)加大培訓與宣傳力度

支持期貨經營機構在貧困地區開展以在校師生、從業人員、金融監管幹部、企業管理人員、涉農主體等為主要對象的期貨專業知識培訓,提升貧困地區對期現業務的理解和認知水準,為貧困地區企業和客戶利用期貨市場管理風險提供智力幫扶,從而增強貧困地區脫貧致富的內生發展動力。支援期貨經營機構結合貧困地區期貨投資者特點,加強反洗錢、反欺詐、法制和誠信等方面的公益宣傳和講座,強化投資者教育,配合有關部門防範非法期貨等違法金融活動,維護期貨市場投資者合法權益。

(九)探索駐點幫扶路徑

鼓勵有條件的期貨經營機構在貧困地區設立分支機搆,選派有豐富經驗的優秀人才任職,並以扶貧工作成效為重要考量完善考核激勵機制,培育企業形成扶貧幫困的良好氛圍,以更好地滿足貧困地區的風險管理需求,改善貧困地區金融環境。鼓勵期貨經營機構及其分支機搆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貧困地區高校畢業生實習和就業,為貧困地區幹部和金融人才提供掛職鍛煉機會,並通過人才回流帶動和説明貧困地區實現精准脫貧。

(十)設立基金助力脫貧

鼓勵有條件的期貨經營機構參與設立扶貧基金、公益基金、慈善基金,在貧困地區開展形式多樣的捐助和公益扶貧活動。期貨業協會應建立相應機制,掌握上述基金的運作情況,並研究、推動行業扶貧基金的設立,支持期貨行業精准扶貧工作的有效開展。

五、完善工作機制,保障期貨行業精准扶貧落到實處

(十一)加強組織領導

期貨業協會應設立期貨行業扶貧工作機制,根據各期貨經營機構報送的計畫項目、公司自身實際對結對幫扶組合等有關情況進行統籌協調,並全力支持期貨經營機構參與精准扶貧工作。期貨經營機構應樹立大局意識,強化責任擔當意識,將精准扶貧工作納入公司工作計畫,訂立明確的扶貧工作目標,明晰扶貧工作各級主體責任,細化執行和實施方案,加強扶貧工作督導,將扶貧工作情況納入公司內部考核,建立正向激勵制度,發揮基層黨組織戰鬥堡壘作用。

(十二)完善考核體系

各期貨經營機構應圍繞具體投入、採取的措施、人員參與情況、專業幫扶落地情況以及受助物件脫貧實際定期向期貨業協會報告扶貧工作開展情況,不得有資訊造假、彙報不實。期貨業協會應建立對期貨經營機構扶貧工作進行巡查和評估的工作機制,針對各公司扶貧投入和實績,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巡查,並進行綜合評估,為分類評價提供公允的參考依據。期貨業協會還應負責統一發佈行業精准扶貧的社會責任報告。

(十三)營造良好環境

期貨經營機構應不斷強化對國家及證監會有關扶貧工作決策部署的內部學習、解讀與宣講,對扶貧工作有突出貢獻的分支機搆或個人給予公開表彰和獎勵,定期向社會公佈扶貧成效。期貨業協會應通過座談會、研討會等形式總結行業扶貧經驗並積極推廣,樹立行業精准扶貧、精准脫貧的先進典型,加大對行業優秀扶貧案例的對外宣傳力度,營造全行業助力國家脫貧攻堅戰略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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