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麵這一大段話, 會招來非議, 但是我真的已經煩了!所以愛怎麼著怎麼吧:
昨天我也說了很多, 我陷入一個估計一輩子都出不去的困境, 我出什麼歌都是抄襲對吧?
10年前我確實有這個問題, 有些歌是真的抄襲了, 我錯了!我道歉過很多遍了!
誰要覺得還不真誠, 您就覺得吧, 我沒轍了。
這些年我雖然多多在上綜藝, 但音樂對於我, 始終在打醒自己, 是什麼也替代不了的唯一熱血,
我已經很避免所謂抄襲唱的旋律了, 但是出一歌吧, 這指責我編曲是抄的, 出一歌吧, 那指責我間奏是抄的, 出一歌吧, 這指責我結構是抄的, 出一歌吧, 那指責我和旋riff是抄的。 最近出新歌#我在詩裡看到了你#指責我連歌名和歌詞都是抄的!就差說我出的歌, 抄的是新華字典和調式音階了對吧?!我還能再寫歌嗎?!
哪個真搞創作的人, 您心裡都TM忘了自己的創造過程了嗎?您是從來不吸取不融合不借鑒不用音樂必然會有的規律嗎?您是當年跟著盤古開過天地, 還是幫著女媧造人時甩過子兒啊?您就是真正的原創, 全宇宙您是第一個發現人除了能說話,
我真的已經煩了!!!要不誰覺得我又抄襲您了, 您就告我吧!我希望您告我, 你最好告得我傾家蕩產, 一輩子都不能張嘴出聲兒為止!
誰盼著我出歌, 完全不融合不借鑒前人的才華, 我跟你極真誠的說:我, 做不到!
你什麼路轉黑, 你粉轉黑, 你黑轉恐龍剪指甲蓋兒, 您也甭再轉了, 我怕您再轉吐了訛我, 您最好討厭我一輩子!
我為了讓人喜歡我, 已經焦慮失眠被折磨了太久了!
最新的啟示:想得到真正的自由釋然, 就要有被討厭的勇氣!
該告我的請告我, 該討厭我的請討厭我, 還有我最開始公司的那個老闆!我對您是有一生的發掘感恩, 但我們花兒解散演唱會要出DVD, 我們都解散了,
怪我自己14歲時是一傻子, 自己活該簽了那麼不平等的合約。
您也最好告我!告得我連演唱會也唱不了那些歌, 我不唱, 我放伴奏, 我讓DM48觀眾唱, 您還管得著嗎?
您放心, 我不會跟你商量多少錢買回來, 我一分錢都不會給你!因為歸根到底, 那些歌是:我寫的!我寫的!我寫的!
對不起以上這些話給喜歡我愛我的人添堵了, 我也不管什麼情商什麼世故了, 因為我真的已經TM煩了!!!
而針對抄襲一事, 大張偉的工作室也做出了澄清:“該歌曲為大張偉及其團隊獨立創作, 並未抄襲其他任何作品, 該歌曲飽含了大老師的深厚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