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 浙江各地大力推進城鎮住房保障工作, 努力解決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問題, 改善城鎮其他住房困難群體的住房條件, 城鎮住房保障覆蓋率不斷提高。
為了讓城鎮中等偏下收入家庭能夠享受更便捷的住房保障服務, 近日, 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民政廳、省國土資源廳聯合出臺《關於全面推進城鎮住房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意見》, 明確要在具體業務辦理上通過簡化申請程式、優化服務流程、加快審核速度等, 努力讓群眾少跑腿、好辦事。
全面公佈“最多跑一次”清單
全面優化申請環節
實現就近受理
在原有住房保障業務辦理中心等受理視窗的基礎上, 可通過在社區、街道受理, 實現就近受理。 也可由用人單位匯總後統一提出申請。
簡化申請材料
取消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申報材料和主管部門可以通過部門協同掌握的資料。
現階段各類保障物件的申請所需要提供材料應儘量把握在以下範圍。
各地將落實申請人對申請材料真實性負責的承諾和授權審核制度, 積極探索實行網上受理和“零資料”受理。
全面優化審核全流程
實行部門“並聯”審核
城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在完成受理資料初核後, 將住房保障有關申請資料通過資訊系統(資訊系統尚未建成使用的, 通過紙質或其他形式), 同時分發到各相關職能部門實行“並聯”審核, 各部門按要求及時將有關審核結果回饋給當地城鎮住房保障主管部門。
縮短審核流程時間
各地要進一步科學合理設置各工作環節時間節點, 特別是公示和部門審核這兩個用時較長的環節在時間節點安排上, 要充分優化、有機結合, 能同步的儘量同步, 縮短整個審核流程的時間。
全面落實各部門審核職責
全面提升審核效率
確認全流程時限
不需進行經濟狀況審核的保障類型, 從申請受理後到保障資格確認完畢, 原則上不超過30個工作日;需要進行經濟狀況審核的原則上不超過40個工作日。
城鎮住房保障資格確認各環節時限
各環節實施部門應將核查審核資料及結果在本環節規定時限最後一個工作日下班前移交給下一環節實施部門。具體流程和時限也可由各市、縣人民政府按有關規定制定,但總時長不得超過規定時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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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環節實施部門應將核查審核資料及結果在本環節規定時限最後一個工作日下班前移交給下一環節實施部門。具體流程和時限也可由各市、縣人民政府按有關規定制定,但總時長不得超過規定時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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