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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史話」清代皇宮衙門火災那些事兒

北京作為遼、金、元、明、清五朝首都, 是全國的政治、文化中心, 到清朝前期還發展成為了我國北方重要商業貿易城市。

由於在皇城根底下, 北京的火災也有其特點。 清朝北京發生500餘起火災, 其中皇宮、衙門的、城池等地發生的火災, 占了相當大的比例。

清皇宮(即今故宮)位於北京城中心, 始建於明永樂四年(1406年), 占地72萬多平方米, 建築面積約15萬平方米, 屋宇9000餘間。 周圍宮牆長約3公里, 呈長方形, 四角有角樓, 牆外環繞護城河, 是中國現存最大最完整的古建築群。 午門是正門, 經太和門, 是著名的保和殿、中和殿、太和殿三大殿。

太和殿俗稱“金鑾殿”, 最為富麗堂皇, 明、清兩代皇帝的重大典禮, 如皇帝即位等都在此舉行, 殿中的金漆雕龍寶座是封建皇權的象徵。 現存的建築為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重建, 這與清代皇宮的一次火災有關。

康熙十八年十二月初三日(1680年1月4日),

禦膳房6位燒火的太監用火不慎, 導致太和殿發生大火。 康熙皇帝非常震驚, 詔告全國, 對這次火災情況予以說明, 並認為這是上天的“致警”, 警告自己要更加勤政謹, 說:“膚躬膺天眷, 統禦寰區, 夙夜祉承, 罔敢怠忽, 期於陰陽順序, 中外枚寧, 共用升平之化。 乃於康熙十八年十二月初三日太和殿災, 朕心惶俱, 莫究所由, 因朕不德之所至歟?抑用人失當而至然歟?茲乃力圖修省, 挽回天意”。 由此可見, 康熙皇帝是很引咎自責的。 當然, 對那6位引起火災的太監也不能輕饒, 按照康熙的旨意, 被處以絞刑。 直到16年後, 太和殿才得以重建。

除太和殿這次火災外, 清皇宮其他殿、閣也發生過大大小小的火災。 如乾隆四十八年六月初三日(1783年7月2日), 體仁閣因雷擊發生火災,

乾隆皇帝也下詔自責。 乾隆在位時, 皇宮的另一次火災是乾隆五十五年五月十一日(1790年6月23日), 西華門內清茶房外果房失火, 延燒85間, 收藏的樂器和佛經被焚毀, 包括鍍金的編鐘和佛教《大般若經》等珍貴文物。 失火原因是宮內太監做晚飯後忘記熄滅餘火, 十一日早刮起大風, 爐縫走煙, 將後簷柱引燃。 為此, 乾隆下諭, 對當事人和內務府有關官員給予處罰, 認為“禁城重地, 理應格外小心防範。 乃值年司員及掌果頭目, 既日間在內辦事, 當此風日乾燥時, 于所管蘇拉太監等漫不留心稽察, 疏懈已極, 不可不嚴行懲治”。

嘉慶二年十月二十一日(1797年12月8日), 皇宮內的乾清宮發生火災。 乾清宮也是皇宮內的重要禁地,

是皇帝居住和處理政務之處, 皇帝在此批閱奏報、選派官吏和召見臣僕等。 此時, 乾隆皇帝已讓位給嘉慶, 自己做了太上皇, 移居到養心殿, 嘉慶則居住在毓慶宮, 這兩處地點離乾清宮較遠, 所以並未傷到龍體, 但晚年的乾隆仍然下詔, 表示自責。 詔書中說:“現在朕雖已傳位, 為太上皇帝, 而一切政務, 仍親理訓示, 政事有缺, 皆朕之過, 非皇帝之過。 即太監等人, 不能加意小心, 大臣等將伊等按例治罪, 朕引為己過, 尚從寬典”, 等等。 這次火災最大的損失是明代永樂年間所修的中國最大的類書《永樂大典》正本被焚毀。 《永樂大典》乃明成祖命解縉等輯, 始于永樂元年, 成於六年(1403-1408年), 收明以前各類圖書近八千種, 包括經、史、子、集、道經、釋藏、工農技藝等,
共二萬二千八百七十七卷, 一萬一千零九十五冊。 按洪武正韻排列, 是世界上最大的類書, 保存了明代以前大量的珍貴文獻資料。 明嘉靖、隆慶間, 又依永樂時所繕正本另摹副本一份。 正本在明亡時已毀壞一些, 在嘉慶年間的這次火災中又基本燒毀, 副本則在八國聯軍入京時大部分遭到焚毀, 未毀的也被劫走。

嘉慶二十四年十月十九日(1819年12月6日),皇宮內文穎館又失火。這次失火令嘉慶皇帝十分惱怒,倒不是因為失火本身,而是因為失火後,宮外的王公大臣們趕緊前來撲救,卻在西華門偏吉柵欄處遇到麻煩:那裡的值班官兵以皇宮禁地不准隨便出入為由,把這些前來救火的王公大臣攔在門外,不准通過。尤其可惡的是,此時嘉慶皇帝已經下旨,令開西華門,放人救火,這裡的官兵仍然不放人。事後嘉慶皇帝下旨:革去當日值班的護軍統領蘇沖阿的職務,以示懲儆。

除皇宮之外,作為全國政治中心,清政府的各衙門也常發生火災。比較有名的是光緒二十二年二月二十二日(1896年4月4日),戶部科房失火。戶部是清代管理全國疆土、田畝、戶口、財政政令的衙門,由所屬14個清吏司及井田科、八旗俸餉處、現審處、飯銀處、捐納房、內倉等分別掌理,南北檔房、司務廳、督催所、當月處、監印處,分掌文稿檔案等事,相當於現在的內政部。當時北京戶部衙署就坐落在天安門前東側,現在的中國革命歷史博物館所在地,離皇宮很近。戶部失火,損失最大的是各種文書檔案被燒毀,這次失火也是如此。據當時上海《申報》報導:火災後,“清理基址,各科房燼餘之稿件、字紙灰堆如山,阜堂官喻以麻袋裝盛運至護城河下,付之清流。自二十六日起,連朝用大車載運,上插戶部黃旗,出正陽門,運至迤西閘上放灰入河,河水為之改色”,從中可以看到這次火災損失之嚴重

嘉慶二十四年十月十九日(1819年12月6日),皇宮內文穎館又失火。這次失火令嘉慶皇帝十分惱怒,倒不是因為失火本身,而是因為失火後,宮外的王公大臣們趕緊前來撲救,卻在西華門偏吉柵欄處遇到麻煩:那裡的值班官兵以皇宮禁地不准隨便出入為由,把這些前來救火的王公大臣攔在門外,不准通過。尤其可惡的是,此時嘉慶皇帝已經下旨,令開西華門,放人救火,這裡的官兵仍然不放人。事後嘉慶皇帝下旨:革去當日值班的護軍統領蘇沖阿的職務,以示懲儆。

除皇宮之外,作為全國政治中心,清政府的各衙門也常發生火災。比較有名的是光緒二十二年二月二十二日(1896年4月4日),戶部科房失火。戶部是清代管理全國疆土、田畝、戶口、財政政令的衙門,由所屬14個清吏司及井田科、八旗俸餉處、現審處、飯銀處、捐納房、內倉等分別掌理,南北檔房、司務廳、督催所、當月處、監印處,分掌文稿檔案等事,相當於現在的內政部。當時北京戶部衙署就坐落在天安門前東側,現在的中國革命歷史博物館所在地,離皇宮很近。戶部失火,損失最大的是各種文書檔案被燒毀,這次失火也是如此。據當時上海《申報》報導:火災後,“清理基址,各科房燼餘之稿件、字紙灰堆如山,阜堂官喻以麻袋裝盛運至護城河下,付之清流。自二十六日起,連朝用大車載運,上插戶部黃旗,出正陽門,運至迤西閘上放灰入河,河水為之改色”,從中可以看到這次火災損失之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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