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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客戶結4次婚,含70歲老太!論一個房產仲介的“敬業素養”

憑著一次次結婚來提高自己的“敬業素養”, 同時還能賺錢, 這妥妥的就是房地產界的“賣藝不賣身”啊!

全文1027字, 閱讀約需1.5分鐘

在電影《讓子彈飛》中, 姜文矢志“站著, 把錢給掙了”。 在現實中, 一個上海仲介小夥闡釋了另一種掙錢方式:結著, 把錢給掙了。 “結”是結婚。

這小夥叫做小王, 一個叫一聲滿大街都能應“欸”的小名。 雖然其名不揚, 但他卻是為數不多能上央視且瞬間走紅的房產仲介。 他上央視的原因很別(qi)致(pa):數次結婚。

為了幫客戶買房, 他已結了四次婚。 結婚、離婚, 無窮匱也, 結果他就這樣在民政局和房地產交易中心混成了熟臉。

值得一提的是, 其結婚的客戶物件中, 歲數最大的已經70多歲。

看到這, 估計好多人只能目瞪口呆地感慨一句:服。

這放《笑林廣記》裡, 簡直能秒殺所有離譜橋段。

要擱平常, 說到某個人年紀輕輕就結了四次婚, 我們可能會習慣性地聯想到幾個詞:婚史豐富, 薄幸輕佻, 有錢任性, 視婚姻如兒戲……但這仲介小夥無疑突破了我們的認知域, 分分鐘讓我們“漲姿勢”:結婚多未必是任性, 而是“蠻拼的”。

要擱以往, 看到30多歲的小夥跟比自己長三四十歲的老太結婚, 我們可能會覺得, 這祖孫輩的“忘年戀”衝破了世俗禁忌, 網友以標題党手法擬出的標題——“震驚!為了房子, 小鮮肉竟和70歲老太做這種交易”中, 一個“震驚”就足以顯現其驚世駭俗(聲明:標題黨害死人呐)。

可這仲介小夥又開闊了我們的眼界:“忘年”的婚姻可以不是因為“戀”, 而是為了買房。

為什麼買房得這樣?原因, 你懂的。

有人說, 這小夥用親身經歷, 給後世經濟學家、社會學家、人類學家創造了新的跨學科課題:買房倫理學。

但倫理在這小夥面前或許只是空氣阻力, 他玩的是“經濟學”, 算的是“理性經濟人”的賬:你有需求, 我能滿足, 咱們“假結婚”——不對, 法律意義上沒有“假結婚”一說——假結合, 你買了房, 我拿“分手費”(一結一離, 小王能得到6萬到8萬元不等的報酬), 各取所需, 皆大歡喜。

在這裡, “結婚”也是他的杠杆, 他不斷結婚, 就相當於為了資產增值而頻繁“加杠杆”。

憑著結婚大賺, 無疑是對江湖上“賣藝不賣身”的“活用”,

也是另類致富經。

做些大膽預測:愛拼才會贏, 夠拼才能總贏, 這小夥有望今後成為仲介界憑著頻繁“結婚離婚”走上人生巔峰的標誌性人物;興許還能出本成功學書籍, 書名就叫《我的成功有上海戶籍者可以複製》;在仲介圈, 為了幫人買房而屢結屢離, 也能為其“敬業素養”加持——儘管說, 這年頭很多仲介小哥已成“敬業”代名詞, 他們是比買房者、業主父母更關心其生活的存在, 有事沒事就會問“你最近還要買房嗎”“你最近還要賣房嗎”, 可很少有人能像小王這般, 搭進了自己的婚姻史……

當然, 壞處就是今後相親被問到婚史時, 他估計不太好啟齒, 沒准一說出次數, 准丈母娘就皺起了眉頭。

有贏家就總會有輸家, 這仲介小夥贏了,

社會是不是輸了, 不好說。 但他演繹的“滿紙荒唐事”, 激起很多人的“一把辛酸淚”, 也是真的。 畢竟, 鑽空子是給善鑽空子者預留的選項, 不可能成為守規則者普遍化的目的達成路徑。

仲介小哥和客戶結4次婚, 包括70歲老太……如果說這徒增笑柄, 那毫無疑問, 這笑中必然帶淚。

文/佘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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