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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澤又一地塊啟動房屋徵收 9月16日起簽補償協定

魯網菏澤9月11日訊為實施棚戶區改造, 現決定徵收牡丹區2016—10號地塊(洪灣)範圍內國有土地上的房屋, 徵收範圍為人民路和牡丹公館項目以東、高速路以南、張集居民點以西,

趙王河以北(以規劃部門劃定的徵收紅線為准)。

為實施棚戶區改造, 現決定徵收牡丹區2016—10號地塊(洪灣)範圍內國有土地上的房屋, 區房屋徵收部門應按照《國務院國有徒弟說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山東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和《菏澤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辦法》的規定對被徵收人的房屋依法實施補償、保護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 徵收範圍內的單位和個人應積極配合做好房屋徵收工作。

徵收範圍:人民路和牡丹公館項目以東、高速路以南、張集居民點以西, 趙王河以北(以規劃部門劃定的徵收紅線為准)。 房屋徵收部門為菏澤市牡丹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房屋徵收實施單位為菏澤牡丹區城市開發徵收服務中心。 簽訂徵收補償協議期限:2017年9月16日至2017年9月25日。

被徵收人如不服本決定, 可在決定公佈之日起六十日內依法向菏澤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覆議或在六個月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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