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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北證券——公用事業行業:新能源企業減稅徵求意見出臺,中小水電受益超預期

12部委起草新能源企業減稅徵求意見,水電企業增值稅優惠或將延續至2020年。 國家能源局下發關於徵求對《關於減輕可再生能源領域涉企稅費負擔的通知》,明確提出:1、5萬千瓦以上水電按13%徵收;2、100萬千瓦以上水電增值稅超過12%即征即退政策延長到2020年底;3、太陽能發電企業,增值稅即征即退50%的政策延長至2020年底。 當前水電增值稅稅率為17%,相較於火電而言,水電增值稅缺乏進項稅,在原有優惠政策即將到期的情況下對水電企業的經營前景造成了一定壓力。 《通知》明確擬將水電增值稅稅率調整為13%,同時對於裝機容量超過100萬千瓦的水電站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12%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從2017年底延續到2020年底。

以雅礱江水電為例,我們估算此政策的執行將每年維持8~9億元的增值稅返還,相當於其利潤總額的10%左右。 同時意見也明確了即征即退的時限,有助於緩解水電企業的現金流壓力。 在大水電不確定性消除的基礎上,意見對於中小水電站是意外之喜。 之前5萬至100萬千瓦水電都是按17%的稅率繳納增值稅,並沒有其他稅收減免優惠政策。 此次將稅率定在13%,相當於相應的水電站獲得了4%的稅收減免,且這部分收入並沒有成本,超出市場預期。

發改委印發《電力體制改革專題會議紀要》,電改將進一步深化。 根據會議紀要內容顯示,會議針對自備電廠、電力現貨市場、增量配網試點和棄風棄光等電改熱點問題進行了討論。

對自備電廠的整治是煤電去產能的重要環節,會議從發電許可、補繳政府性基金、滿足環保要求和淘汰落後產能等方面進行了研究討論。 電力現貨市場的試點將從省級和區域試點開展,將是電力體制進一步市場化的開端。 增量配網試點規定電網企業參控股項目不能超過第一批項目的50%,有利於防止電網企業形成優勢地位。 在新能源消納方面,紀要從通道、調節和經濟政策等角度進行了討論規劃。

建議關注:浙能電力(區域電力龍頭,浙江供需向好)、華能國際(火電龍頭,業績存在改善預期)、桂冠電力(三季度來水轉好)、百川能源(京津冀煤改氣標的)

風險提示:煤電去產能進度不及預期風險,電力供需形勢惡化風險,電改不及預期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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