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老公都是農村人, 結婚五年多了, 現在在縣城上班。 老公家裡還有一個大哥, 也結婚了, 對老公特別好。
結婚之前, 我跟老公在大城市打工,
本來我不願意的, 八萬不是個小數目, 我們在城裡辛苦打拼賺來的。 可老公說做人不能沒良心, 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 再說又不是不還給我們。
於是, 我拿出積蓄, 給哥嫂送了過去, 他們裝修好了房子, 經常讓我跟老公過去吃飯。 後來, 大哥進了一個工地, 常年到處跑, 聽嫂子說, 賺的錢不少。
今年, 我生了二胎, 兒子滿月那天, 哥嫂都來幫忙招呼客人, 宴席結束後, 老公和我在房間對禮金, 發現大嫂一分錢都沒送。 我心裡難免有意見, 當初我拿出所有積蓄, 借他們買房, 如今我家辦喜事, 哥嫂也賺錢了, 居然一分錢不給。
送走客人後, 我悶悶不樂, 這時大嫂神神秘秘的走過來, 拉著我去房間, 給了我一本存摺, 上面整整十萬。
“當初是你心眼好, 才讓我和你大哥買了房子, 現在你大哥掙了點錢,
“大嫂, 這錢太多了, 我不能拿呀!”
“快拿著吧, 你不接著我可要生氣了, 再說咱們的親情再多錢也比不了啊!
我感激涕零, 撲在大嫂懷裡哭, 很慶倖自己遇到這麼好的一家人。 家和外事興, 朋友們, 不要再為了錢, 來傷害親人之間的感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