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線上專稿:據《日本經濟新聞》9月13日報導, 日本京都市決定向在市內住宿的客人徵收住宿稅, 每人將被徵收200~1000日元(約合人民幣12~60元)。 這項規定預計將在2018年10月開始實施。 實施後, 預計每年可增加45.6億日元(約合人民幣2.7億元)的稅收。
據悉, 如果客人一晚的住宿費不足2萬日元, 每人將被徵收200日元, 住宿費在2萬日元以上5萬日元以下, 每人將被徵收500日元, 住宿費在5萬日元以上, 每人將被徵收1000日元。 最高限額為1000日元, 這比已經開始徵收住宿稅的東京和大阪還高, 成為全國最高額。
徵收物件為包括民宿在內的京都市所有住宿設施。
京都市稱, 征得的稅款將被用於保護文化遺產、維護景觀、完善交通設施等。